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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烈火中永生

周喜安市长到巴中市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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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血腥罪恶烧杀抢掠百姓生命及财产,政府是大恶霸,开发商是二恶霸,公检法、黑恶是强盗土匪!!!!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1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1230《天网》:工地除霸--人民电视--人民网
2011年12月30日...20111230《天网》:工地除霸2011年12月30日20:19 来源:央视网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关键词 工地 杨健 打手 陈曾杰 胡书贵 湖北武汉市公安局副...

发表于 2012-1-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事件致4死3伤

2010年06月01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日电 综合消息,今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生枪击事件,导致3名法官死亡,3人受伤,凶手当场自杀。目前,凶手身份已经确定,其作案动机为报复杀人。
  今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一名男子手持微型冲锋枪冲进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向法官和工作人员扫射,致使3名法官死亡,3名工作人员受伤。凶手当场畏罪自杀。事件发生后,永州市委、市政府、零陵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处置,抢救受伤人员。目前,由公安、纪检、检察、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进驻该区。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名叫朱军,男性,46岁,生前系零陵区邮政分局保安队长。三年前他与妻子离异,跟年迈的父母一起生活。他跟妻子离婚时,因涉及财产分割,曾闹上法庭,朱军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据透露,朱军此次行凶对象并非此前参与判决的法官。
  据称,此前,朱军得知自己身患重病,曾在家中休息了两个月。作案前三天,他才回到单位继续上班。1日上午,朱军来到邮政分局保安队,骗领枪支冲进零陵区法院疯狂作案。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检:征地拆迁等领域渎职侵权将被严查

2012年01月28日03:11   新京报


最高检加大力度查办44个涉及社会管理的渎职侵权罪



征地拆迁等领域渎职侵权将被严查



据新华社电 “44个渎职侵权罪名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反渎职侵权部门将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中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日前表示。



渎职侵权检察厅将完善制度建设



最高检日前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反渎职侵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制制度建设,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经常性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渎职将被严办



这其中包括:完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联系机制,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内外协调配合机制,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内设机构建立定期沟通、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协作等制度。

发表于 2012-1-2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检今年严查国家工作人员贪贿案 重视收集民意

2012年01月29日01:16   
京华时报    王晟


最高检今年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



利用社会管理权实施腐败将严查



本报讯 (记者王晟) 记者昨天获悉,今年最高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社会管理权力实施的贪污贿赂案件将进行严查,并且将着重增加社情民意收集。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透露,今年各级反贪部门要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社会管理权力实施的贪污贿赂案件,促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同时,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提高查处率,减少漏网率,增强震慑力。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此外,今年最高检还将着重收集社情民意,充分了解民生民情,增加对案情犯罪信息的侦查,并且特别要重视网络舆情,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在机制建设方面,今年最高检将完善反贪侦查与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保障廉洁执法,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祸害无穷,已到非铲除不可的时候了!

2007-7-1 21:31    巴中论坛打击歪风


我们知道,官商勾结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人们对它所产生的危害也早有所认识,但是,真正让人们感到深恶痛绝的是,近年来的官商勾结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其危害之大影响之深,令人震惊!
官商勾结的行径,决不仅仅局限于矿山领域,如建筑、餐饮、医药、冶金、金融等等诸多领域里,都有官商勾结的影子,尽管以前曾经多次清过理过,依然是屡清不绝,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治理不深,风大雨小,或者是“只标不本”;二是下手不狠;三是涉及面不广。一些勾商之官往往在“不换思想就换人,换个地方照样狠”的“处分”下,依然是官场稳当,商场吃香,情场风光。因此,笔者认为,要将官商勾结彻底除之,其一,凡官商勾结,为官者就地罢官,不得异地“流放”,以免其“东山再起”,做到永不再用,为商者罚无赦,罚其割心绞肉之痛;其二,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关系所动,不为权势所动,高悬法律明镜,有罪定罪,该毙则毙;其三,制定章法,规范为官之道为商之行,深究细查,全面清理,不搞“杀一儆百”。因为事实证明,在当今时代,“杀一”很难“儆百”,既使是“儆”住了,也只是表面上或一时的“儆”住,风头一过,事件一过,他们又会出来“兴风作浪”,甚至勾结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隐秘都牢固,更何况,那个被“杀一”的人,也常常被人们认为是“枪打出头鸟”的“替死鬼”。
   总之,无论官商勾结多么隐秘多么狡诈,我们都应该要有官商不绝誓不罢休的决心和勇气,要有根除官商的有力举措和办法,只有这样,百姓才不会再受官商勾结的祸害了。

官商为何勾结?原因很简单——相互利用。官员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商人保驾护航,或为商人创造“商机”,以谋取回报;商人则运用金钱或金钱替代物贿官,以谋取最大利润。二者勾结的主要目的是谋取金钱、物质等利益,手段虽不同,而目标一致,故臭味相投也就可想而知了。
  官商勾结,危害甚多。其一,腐蚀党的肌体,损害政府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其二,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依靠权力介入,损害别人利益,是不会长久的。其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无视公正和公平原则,剥夺普通百姓平等竞争的权利。
  实践证明,官商勾结,祸害无穷,已到非铲除不可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12-2-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民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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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2-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o:@:D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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