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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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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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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撤消(三河场)兽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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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MM加油!!!!祝你周末玩得开心!!!!

发表于 2005-11-1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小小老百姓[/I]在2005-11-11 9:16:00的发言:[BR]中国用于教育的投入只占收入的2%,军费又一直在缩减,公共设施又要收钱……
钱到哪儿去了呢???
收我们的税到哪去了[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5-11-11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发表于 2005-11-11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6点重播。在线收听:www.fm94.rog

发表于 2005-11-1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fm894[/I]在2005-11-11 12:13:00的发言:[BR]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谢谢记者同志!
[em06]

发表于 2005-11-1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电话查询,第一笔捐款已经收到了.感谢了.看能否凑个2000元以上给陈MM发奖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 户名:邢连超 身份证号:652801197107153918 卡号:6013823100027120690

开户行:建设银行 户名身份同上,卡号:4367423812030135855

发表于 2005-11-1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谁能把电视节目录下来,刻成光碟,最好交陈MM处汇总.将来好留个资料.我只录了成都十五频道(唱歌的那个)和四川经济台的前两次报道.

今天11月11日,怎么华西都市没有报道??

发表于 2005-11-1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xinglc1972[/I]在2005-11-11 12:28:00的发言:[BR]

各位谁能把电视节目录下来,刻成光碟,最好交陈MM处汇总.将来好留个资料.我只录了成都十五频道(唱歌的那个)和四川经济台的前两次报道.

今天11月11日,怎么华西都市没有报道??

我已将前见天的节目传给了宇记者。

发表于 2005-11-1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广告版面原因推迟到了明天。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tlm在2005-11-11 12:32:00的发言:
>
我已将前见天的节目传给了宇记者。

帅哥,拜托一下,你还在家里吗?打电话给你打不通,现在华西的记者正在我办公室,他们想了解新都法院不接受案件受理的情况,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麻烦你把前天川台的节目再用QQ发一下,可以吗?谢谢,我正在办公室

发表于 2005-11-1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跑了一公里到车上听收音机,结果还是没听到!郁闷!

发表于 2005-11-1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觉不觉得(三河场)兽匪站就是想把新都的经济发展卡死没商量。是不是我们新都广大人民群众该倒霉吗?????????????强烈谴责这一不道德的行为!!!!!!!!!!!!!!把路还给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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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fm894[/I]在2005-11-11 12:13:00的发言:[BR]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合法?什么法?国法?家法?还是几爷子吃喝PIAO赌完了,对到成都地图随意画几个圈圈,就开始兽匪的YY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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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宇MM,我对他几爷子没那么客气,我是冲!!!

发表于 2005-11-1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法都经常改!还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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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很赞赏省市有关新闻单位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新都的媒体应该站出来,这是关系新都发展,人民生活提高的大事,你们不单纯是党的喉舌,也应该反映人民的心声。新都的法院,新都的宣传部你们的态度应该好好反思。在这样关系新都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你们的表现让人太失望。

发表于 2005-11-1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就冲,没机会创造机会也要冲!

发表于 2005-11-1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新代的答复是苍白无力的,纯粹是在愚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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