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省有关部门批准了就“合法”了?????
根据什么批准的????????????
批复大还是法规大???????????
批复本身就“违法”!!!!!!!!!!
成都市交通局那个亡腥歹处长真弱智,或者说强词夺理。
龟儿子!
没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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