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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雨晨风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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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刚才的内容没有发出来

发表于 2005-11-1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三文鱼皮[/I]在2005-11-9 23:06:00的发言:[BR][quote]以下是引用[I]三文鱼皮[/I]在2005-11-9 23:04:00的发言:[BR]
[size=5]新都法院怎么看都觉得你像走沟呢!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不为人民办事,在江**的带领下你的路好难走!!!
[/QUOTE]
请大家理解一哈嘛,都在外面混的。这种吃不到原告也吃不到被告的活路,还要冒着得罪老爷的案子,你来接哇?
讲道理三。新都案子少,年底我们就可以捞点奖金过年三。
反正我们开的都是脑壳上顶血炮儿的车车,通杀免费。让那些有车的爱乱跑到省城里头切给省市ZF增加麻烦的人出点血,也有点“杀富济贫”,“一石二鸟”的意思哈。哪个喊他们以为“生蛆”了脚杆就打撑了的喃?
你们咋就不懂喃?

发表于 2005-11-1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邢律师:从建行转帐成功。支持你!

发表于 2005-11-1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定要坚持顶下去!不然让那些兽匪们顶过这段时间成大事就危险了!

发表于 2005-11-1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不冒杂音[/I]在2005-11-11 13:30:00的发言:[BR]]
请大家理解一哈嘛,都在外面混的。这种吃不到原告也吃不到被告的活路,还要冒着得罪老爷的案子,你来接哇?
讲道理三。新都案子少,年底我们就可以捞点奖金过年三。
反正我们开的都是脑壳上顶血炮儿的车车,通杀免费。让那些有车的爱乱跑到省城里头切给省市ZF增加麻烦的人出点血,也有点“杀富济贫”,“一石二鸟”的意思哈。哪个喊他们以为“生蛆”了脚杆就打撑了的喃?
你们咋就不懂喃?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5-11-1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省有关部门批准了就“合法”了?????
根据什么批准的????????????
批复大还是法规大???????????
批复本身就“违法”!!!!!!!!!!
成都市交通局那个亡腥歹处长真弱智,或者说强词夺理。
龟儿子!
没有文化!!!!!!!!!!!!!!!!!!!!!!!!!!!!!!!!

发表于 2005-11-11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
??????????????????????????????
??????????????????????????????
?????????????????????????????
批准了就张养嗦?
你王腥歹难道收了成绵公司的钱,要帮他们说话?你好象是成都市交通局的处长喔?
其实我知道,你也是一只老鼠,两头受气。加上拿了别人的钱,喝了人家的酒,洗了人家的鸳鸯桑拿,没有办法!

发表于 2005-11-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呀。。。。。。。。。。。。[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5-11-1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突围”是公共产品的悲剧

                                                上海青年报  单士兵

   11月7日,花费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一亿元抢工建设的新都蜀龙大道三期正式开通了。没有仪式,悄无声息,一切显得是那么神秘。原来,这是一条绕行路。它可以在新都和成都之间绕开三河场收费站,从而为往来车辆打开一条免费的通行通道。
   (11月10日《现代快报》)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新都区为什么要宁可自己掏一亿来修条一分钱也收不回来的绕路呢?用新都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蜀龙大道三期工程虽然是条绕行的远路,但却是新都自己修的一条免费路,是开放的新都为改善投资环境,不得已而建设的一条突围之路。”
       谁都知道,公路作为公共产品,只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快速、畅通”的功能,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正因如此,在我看来,不论这条绕行路到底会不会成为新都发展的一条“突围之路”,对作为公共产品的公路交通来说,这起“新都突围”事件都应该是一种悲哀,应该产生极大的警示意义。
       放眼全国,“新都突围”显然不是个案。在中国,包围在城市周边的一个个收费站,已经成为中国交通的一道独特“风景”。“此路是我修,此站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过路钱”。时下,一些收费站点已经转化成为某些部门和集体谋取利的工具了。
      也正因如此,尽管大量的收费站严重降低了通行效率,阻碍了货物在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影响了公路的效益。但是,受地方利益、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收费站都是“照常营业”,而且“生意兴隆”。而恰恰正是公路这样的公共产品的悲剧。显然,“新都突围”事件,正是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新都突围”根本原因就是“新都”与“三河场收费站”两大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的结果。只不过,就社会整体利益,这是一种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行为,这是一种背离公路这一公共产品本质属性的行为。而这样的浪费行为,最终还是要追加在纳税人的身上,最终是弱化了公路的整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当地司机对“新都突围”事件是这样的评价的,“好事,新都区政府做的,是一件为民办的实事好事。”这同样让我产生难言的悲哀。这样的“好事”,也许只能是新都的好事。对社会整体公众来说,这样的是,可不能当成是“为民办实事的好事”。恰恰相反,我以为,出现这样局部利益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损害纳税人根本利益的事,肯定不是老百姓的好事。

发表于 2005-11-1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的公共性何在?  

                2005年11月11日  来源:华商报   ■张贵峰
         11月7日,由成都市新都区自筹1亿元资金建设的新都蜀龙大道三期正式开通。据了解,该路是众多现有连接“新都-成都”公路中路程最远的一条,也就是说,新都区花1亿元修建的不过是条绕行路。然而,当地司机却众口一词地称道:“好事,新都区政府做的,是一件为民办的实事好事。”(昨日《华商报》)
     为什么出现如此奇怪的事情———政府修了一条绕行的远路,民众却交口称赞?原因只有一个:此路虽绕行,却是“新都连接成都市区唯一一条免费公路”,换言之,蜀龙路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绕开了垄断在“新都—成都”间的三河场公路收费站。
       阅读这样的新闻,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千,既为新都区苦心孤诣地修路而感慨,更为收费站不顾公路的公共品质、垄断敛财的行为而感慨———谁给了收费站这么大的胆量,敢于将原本免费的公路擅自纳入收费范围、并且肆意抬高收费价格,甚至连当地政府也奈何不得?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批准修建收费公路时,一般都要求必须提供平行的不收费公路供公路用户选择,因为如果不这样要求,经营者往往就会凭借独占两地之间公路交通的垄断地位,损害公共利益。而对那些不得已垄断经营的收费公路,政府也要出面强力规范、严格监督,确保其在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上的公正性,维护公路的公共品质。
      毋庸讳言,在时下我国的收费公路管理中,像新都三河场公路收费站这样擅自收费、垄断收费,导致公路“不公”的现象绝非个别,比如最近引起訾议的进沪费、进津费等。
       无疑,在这样一些事件中,公路实际上成了少数利益者借路生财的工具,公路作为服务公众的公共品性质大打折扣,都是不难发现的共同背景。而各地的政府———公共利益的最大代言人,没能真正站在公共立场上约束经营者行为捍卫公路的公共性———或者出于政绩、或者囿于部门利益,自觉不自觉地将公路私益化了,无疑,又是促成这些背景的主要根源。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共有14万公里,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也就是说,我们一国的收费公路比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的两倍还多。即使考虑国家快速发展的现实,这种收费公路比例也是难称得上合理的,公路的公共性安在?


[em05]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lin在2005-11-11 13:14:00的发言:
我们很赞赏省市有关新闻单位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新都的媒体应该站出来,这是关系新都发展,人民生活提高的大事,你们不单纯是党的喉舌,也应该反映人民的心声。新都的法院,新都的宣传部你们的态度应该好好反思。在这样关系新都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你们的表现让人太失望。

新都的媒体早就站出来了,而且走在最前面哈,我就是三,而且该次保路运动就是起源于10月17日我发表在《新都资讯》上4个版面的重磅报道三,至于本地其他媒体后来的态度嘛,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三,呵呵[em0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1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inglc1972在2005-11-11 12:28:00的发言:

各位谁能把电视节目录下来,刻成光碟,最好交陈MM处汇总.将来好留个资料.我只录了成都十五频道(唱歌的那个)和四川经济台的前两次报道.

今天11月11日,怎么华西都市没有报道??


呵呵,还是由我来汇总好了,请大家帮个忙,如果媒体上有什么关于三河场报道的文字、图片、声音都发给我可以吗?我的邮箱yuyu002@126.com,我的QQ号码:312787385,非常感谢[em06]

发表于 2005-11-11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m894在2005-11-11 12:13:00的发言:
本台公民热线节目昨天关注的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场收费站被市民状告收费不公一事又有新的进展,今天上午,成都市交通局有关人士接受了四川电台经济频率和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的联合采访。请听记者曾瑞虹的连线报道:
(记者曾瑞虹:今天上午,记者就成都市新都三河场收费站的事情采访成都市公路管理处的处长王新代。王处长向记者介绍,成都现在到周边卫星城的公路大约有二十四、五条,大部分都是收费公路,只是收费的方式不同,一些包含在“五路一桥”里面,以年费的方式收取;另外一些是设立的收费站。他认为,三河场收费站是经过省上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立的,属于合法收费。由于这条公路是属于开放式的,所以收费方式采取过站式收费,只要过收费站的车不管到哪里都要收取高笋塘到广汉的过路费。针对刑连超律师的提起诉讼,王处长认为这是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现争议采取法律手段是好事。同时,记者也从城北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并不清楚诉讼是否被受理,他们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即使法院受理了,那他们也不会败诉的。)

GR的王新代当我们老百姓是瓜的所??省上几爷子定的东西大的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路法吗???/

发表于 2005-11-11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摩驴行者在2005-11-11 0:06:00的发言:
在中国是一个连小便都不能免费的国家,更何况行路,而这个行路的问题在中国就更是霸道了。全世界12万收费公路,咱们的国家就占了10公里。当然在咱们四川的收费公路就更加、更加霸道了。其手法五花八门,有强行向押送执行死刑犯的囚车收费的、有不到50公里的距离建三个收费站的、有一条路连续收费三十年的、有进城就要收费的、有城市道路收费的......等等,可是这些明显缺乏理由的收费,却都是所谓“合法”的,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深思了,很多网友指出,这些这么霸道的企业背后,是谁在为他们撑腰,如煤炭行业清理官员入股的情况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样,是谁为这些企业的股东。新都三河场收费站也算得上一个典型吧,我佩服新都人的勇气,佩服新都的政协张委员、陈记者、邢律师以及广大网友“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必胜的决心。虽然胜负目前尚难预料,但是:“民心不可欺”,万众齐轰收费站事情的本身就说明了这个真理。

发表于 2005-11-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争鸣[/I]在2005-11-11 13:51:00的发言:[BR]
“新都突围”是公共产品的悲剧

                                                上海青年报  单士兵

   11月7日,花费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一亿元抢工建设的新都蜀龙大道三期正式开通了。没有仪式,悄无声息,一切显得是那么神秘。原来,这是一条绕行路。它可以在新都和成都之间绕开三河场收费站,从而为往来车辆打开一条免费的通行通道。
   (11月10日《现代快报》)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新都区为什么要宁可自己掏一亿来修条一分钱也收不回来的绕路呢?用新都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蜀龙大道三期工程虽然是条绕行的远路,但却是新都自己修的一条免费路,是开放的新都为改善投资环境,不得已而建设的一条突围之路。”
       谁都知道,公路作为公共产品,只有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快速、畅通”的功能,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正因如此,在我看来,不论这条绕行路到底会不会成为新都发展的一条“突围之路”,对作为公共产品的公路交通来说,这起“新都突围”事件都应该是一种悲哀,应该产生极大的警示意义。
       放眼全国,“新都突围”显然不是个案。在中国,包围在城市周边的一个个收费站,已经成为中国交通的一道独特“风景”。“此路是我修,此站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过路钱”。时下,一些收费站点已经转化成为某些部门和集体谋取利的工具了。
      也正因如此,尽管大量的收费站严重降低了通行效率,阻碍了货物在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影响了公路的效益。但是,受地方利益、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收费站都是“照常营业”,而且“生意兴隆”。而恰恰正是公路这样的公共产品的悲剧。显然,“新都突围”事件,正是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新都突围”根本原因就是“新都”与“三河场收费站”两大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的结果。只不过,就社会整体利益,这是一种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行为,这是一种背离公路这一公共产品本质属性的行为。而这样的浪费行为,最终还是要追加在纳税人的身上,最终是弱化了公路的整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当地司机对“新都突围”事件是这样的评价的,“好事,新都区政府做的,是一件为民办的实事好事。”这同样让我产生难言的悲哀。这样的“好事”,也许只能是新都的好事。对社会整体公众来说,这样的是,可不能当成是“为民办实事的好事”。恰恰相反,我以为,出现这样局部利益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损害纳税人根本利益的事,肯定不是老百姓的好事。
要想过此路,就是要交钱,这是中国的特色呀,悲哀[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5-11-1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11-1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11-1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 图片传不上来

发表于 2005-11-1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争鸣在2005-11-11 13:53:00的发言:

公路的公共性何在?

2005年11月11日  来源:华商报  ■张贵峰
11月7日,由成都市新都区自筹1亿元资金建设的新都蜀龙大道三期正式开通。据了解,该路是众多现有连接“新都-成都”公路中路程最远的一条,也就是说,新都区花1亿元修建的不过是条绕行路。然而,当地司机却众口一词地称道:“好事,新都区政府做的,是一件为民办的实事好事。”(昨日《华商报》)
为什么出现如此奇怪的事情———政府修了一条绕行的远路,民众却交口称赞?原因只有一个:此路虽绕行,却是“新都连接成都市区唯一一条免费公路”,换言之,蜀龙路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绕开了垄断在“新都—成都”间的三河场公路收费站。
阅读这样的新闻,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千,既为新都区苦心孤诣地修路而感慨,更为收费站不顾公路的公共品质、垄断敛财的行为而感慨———谁给了收费站这么大的胆量,敢于将原本免费的公路擅自纳入收费范围、并且肆意抬高收费价格,甚至连当地政府也奈何不得?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批准修建收费公路时,一般都要求必须提供平行的不收费公路供公路用户选择,因为如果不这样要求,经营者往往就会凭借独占两地之间公路交通的垄断地位,损害公共利益。而对那些不得已垄断经营的收费公路,政府也要出面强力规范、严格监督,确保其在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上的公正性,维护公路的公共品质。
毋庸讳言,在时下我国的收费公路管理中,像新都三河场公路收费站这样擅自收费、垄断收费,导致公路“不公”的现象绝非个别,比如最近引起訾议的进沪费、进津费等。
无疑,在这样一些事件中,公路实际上成了少数利益者借路生财的工具,公路作为服务公众的公共品性质大打折扣,都是不难发现的共同背景。而各地的政府———公共利益的最大代言人,没能真正站在公共立场上约束经营者行为捍卫公路的公共性———或者出于政绩、或者囿于部门利益,自觉不自觉地将公路私益化了,无疑,又是促成这些背景的主要根源。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共有14万公里,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也就是说,我们一国的收费公路比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的两倍还多。即使考虑国家快速发展的现实,这种收费公路比例也是难称得上合理的,公路的公共性安在?


[em05]这才是关键,收费站代表的是谁的利益??

发表于 2005-11-1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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