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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eelmore在2005-12-29 19:33:00的发言:
jaky858网友有点存不住气了,求救于拉丹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有害的,这种情绪与你已经表现出来的理性思考相比是一种倒退;宇妹妹也要沉稳一些,毕竟你的言行责任已经在开始超过你个人本身而逐渐具有了公众影响意义,至于拿帖子说事甚至上法庭,从现在情况看是多虑了,宇妹妹现在根本不用管它,对现行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和运行的底线我还是有信心.
目前说我国公民的自由通行权还没有意义,宪法对这类权利的规定都很抽象和原则,并附有行使或享受这些权利的条件,很不幸的是对这些权利在每一个公民身上的具体体现和落实负有责任的"有关方面"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和尊重往往不及对对其他方面的理解和尊重.
看了这么多对三河收费站不合理不合法的讨论,都很好,但往往被收费方的答复牵着鼻子走.你说部门无权决定收费,他答是政府授权,代表政府,事实亦如此,那你能把政府也增加为对立面? 你说非法收费,非法设站,他说有文可查,你的敌人又增加了发文单位,你的任务又多了对文件合法性的否定;你说不到多少公里不能设站,他说是设站后的规定.法律的溯及力是明确的,而这个就不明确,话语在有权一方是惯例,也是规律...
开个玩笑,简单一点:买票.7圆
--什么路,要7圆?
高笋塘到三河3圆,三河到唐家寺4圆,合并收费7圆(是这样解释的吗?)
--哦,高笋塘到这儿的路我走了,给3圆.三河到唐家寺的大件路,我不走了,我走蜀龙路到新都.
走不走都要给(一定这样回答吗?)
--蜀龙路也要收费?你们代收?
我们不管蜀龙路,我们收大件路
--我不走大件路,为什么要收我大件路的费?
不管走不走,交费才能过(最后多半是这样)
这个时候请不要着急,估计他们也不敢动手抢钱或推车(如果动手更好),拿出你的电话,报警(要报地方110,不要报路警),不要说出你的具体情况,就说你在三河场收费站遇到车匪路霸抢劫.警察来了当然是解释,最终也许你还是要给钱,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和影响,你始终要装着不知道一切收费的理由,只认过路给钱,不过不给钱的道理,整个过程千万别冒火,别有过激行为(语言可以),始终是有理的样子.这种事多了,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多收不合理的过路费,用民事诉讼,先不要用行政诉讼........
再说一次,开玩笑啊
多谢老兄提醒,我其实也没有什么理性思维,只是说些想说的话,当然话说多了难免有些蠢话:)
还有就是拉丹,在中国当然是不被允许的,但正确的看拉丹也是有意思的,他如果是个对老百姓很恶的坏人,可能不出一周就会被纠出来,人民无处不在,所以眼睛无处不在.在目前的中国也有被称为英雄的杀人者,如果你搜索"杀人英雄"就可以看到相关报道.
暴力是有害的,不管最终成败都会有家庭产生不幸,所以非暴力不合作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前边的帖子是气糊涂
老兄的玩笑很有意思,值得大家笑笑然后记在心里,多把这个玩笑讲给别人听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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