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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632958

康太平一案5月24日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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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点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

发表于 2011-6-6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今天莫喝酒动车车哦,查到要切牢头陪康太平过端午额。

发表于 2011-6-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康太平犯的事跟药家鑫很像哦,也应该比照严惩!

发表于 2011-6-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P:@:@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混在巴中 发表于 2011-6-7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药家鑫案与康太平案,相隔仅一天,一个惨死在下班途中,一个冤死在加班路旁。一个初为人母,一个高龄父母掌上的独女。凶手一个是在校大学生,一个则是受过高等教育,救人生死的白衣天使。都是一场小车祸引发的血案。一个用刀直接解决了他认为的麻烦,一个用车二次碾压以绝后患。再后来西安警方拿出录像,药家鑫自首了,巴中警察逮住康太平,康太平找人顶包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纸没包住火,包没顶成。再后来大家都晓得,一个真实的摆在了全国人民的面前,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另一个巴中路人都晓得咋回事,目前仍在以各种方式关注着,怀疑着。人们关注一起车祸后真相,人性的泯灭,政府的公信。关注的不仅是这起恶劣案件本身,而是随着法制意识的苏醒,社会的进步,人们更关注自身将来的安全,关注自身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宁,在目前制度下生存的安全感。每个有责任心,有良心的老区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为民除害,为党除害。

发表于 2011-6-1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对那种喊人来顶包的罪,还有就是来顶罪的人,还应该是有种啥子妨碍司法的罪名,欢迎懂法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加以指点。

发表于 2011-6-12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电视,央视十台在讲古代的刑法,大意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突然想起康医生了,醉驾要严惩全国都宣传一年多了,不晓得他是不晓得?还是知法犯法?是他们单位没教育?好象市级机关这方面都是专门开了会里哦,会上还说酒驾要严查,每个单位都有人参加,只是中心医院可能。。。。。中纪委好象早就说过,党员干部出了问题,特别是在当地造成了比较恶劣影响事件是要问责里哦,莫喊话来说的时候,都说不晓得。

发表于 2011-6-1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

发表于 2011-6-12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出了交通事故后竟然不下车,继续从年轻的生命之上压过去,又撞了摩托车使人受伤,任然不下车,您说他是酒驾,那为啥子又在短暂的时间里找人顶罪,说明了他神智还是清楚的,反映了他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想用钱处理问题的思路。这个家伙按照法律,要顶格判,能判死刑的就判死刑,最低要判10年以上,还要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给受害人多拿钱,因他有故意压死人的嫌疑,只是龙泉丽都的监控没有摄街外,没有证据,否则,绝死无疑。日他妈妈。呸。一个路个人的仇恨。
发表于 2011-6-1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禽兽,说他是猪都把猪侮辱了,说他是狗,狗都不屑为伍。早死早超生。

发表于 2011-6-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处理!悲剧而已!

发表于 2011-6-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处理!悲剧而已!
发表于 2011-6-1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跟药家鑫更有同样的判处结果!
公职人员,罪加一等!

发表于 2011-6-13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法律下,康太平该受到怎样的惩处,法律和百姓自然有个评判标准。尤其是在诸多潜规则盛行、司法公信力不高、公众法律信仰动摇、公平正义难求的环境下,百姓不仅用这杆秤来称法院对康太平判处是否适当,还用这杆秤来称法院的公平心,用这杆秤来衡量社会公平正义及希望,并以此来判断自己将来到底要不要信仰法律。
  在百姓看来,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所谓精英骨干,可以无视党纪国法,一个救人生死的医生撞人后不仅不救还要再碾,没逃掉不是老老实实,坦白认罪而是百般狡辩,找人顶罪,一个这么多人都看到的恶性案件不能真相大白,并依真实的事实去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就是意味着司法宽容或纵容违法犯罪,更意味着将从法律笼子里放出更多“康太平”来,这样一来,百姓谈何安全,大家都没有了安全又那来的和谐?
  由此可见,人们关注,并不仅仅是关注法律对康太平个人的惩处,关注的是一起由普通的交通肇事杀人案,引起的关涉到人性,党性和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法律信仰、公众心理安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事件。
   这也是为什么百姓要真相,要公平的原因。每个百姓都能安全和谐了,政府才有和谐,国家才能安宁。

发表于 2011-6-13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1-6-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人员还多,不信大家看嘛。

发表于 2011-6-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人员还多,不信大家看嘛。
发表于 2011-6-1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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