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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雨飘然

转:营山县人民医院毁了我的一生----请政府、卫生局、妇联、民政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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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你没给红包!从不去那看病!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佛汉子 发表于 2011-6-2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你没给红包!从不去那看病!

难道你每次去看病都送红包?那没钱的且不是等死!我可没那么多钱!我坚决抵制!

发表于 2011-6-3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烟雨飘然 的帖子

我也坚决抵制!
但是我说的是那个确实的情况
那已经是成一种风气了
发表于 2011-6-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

发表于 2011-6-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hug:路过

发表于 2011-6-7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李小梅:
  关于你在天涯社区和四川新闻网中大篇幅发表《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一文,其中文中所涉及到医院的一些问题,医院经过调查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患者,李小梅,女,32岁。自述因下楼梯跌倒致右下肢功能障碍急诊入住我院,经检查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Garden IV型),给予相关检查治疗,于入院第三天行“右侧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DHS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恢复顺利,两周拆线,伤口I/甲愈合,术后复查右髋关节CT及X线平片均提示骨折复位良好,内固定器位置良好。约术后十六天出现不明原因低热,治疗后无明显好转,遂转上级医院就诊,患者自述到多家医院检查后为“右髋关节低毒性感染”。
  我们认为: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方式的选择是有依据的(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63页)。关于术后出现的情况是属于外伤手术后的并发症,如外科感染:目前外科干净手术后感染率为1-2%(外科手术学,第二版,172页);股骨颈骨折:中度错位骨折不愈合率达15%,严重错位者达40%(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68页);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缺血坏死率达23%(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71页),严重错位者发生率则更高。这些均属股骨颈骨折术后的并发症,术前我们已告知,家属签名为证。类似情况,是医学上难以预料的。患者出院后到目前有一年余,自述在外多家医院就诊,我们对出院后其病情的转归情况不详。
   以上就是患者李小梅在我院诊治的情况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说明,我们认为在患者诊治过程中是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的,因而在诊治中医院没有过错,所以也就不承担责任,希望患者正确客观面对所有一切问题。如果患者就我院的答复有异议,希望李小梅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营山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对于你这种不正式的回复,我真的懒得搭理,请你借鉴一下别个的正式回复是怎样的!
http://img.mala.cn/forum/201105/25/164243pxiuuidu6zxrxui3.jpg

发表于 2011-6-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此回复不是认真的,那只是你个人的认为,上述发表的答复是医院就帖子内容做出的最后正式答复,今后我院不在就此类问题作任何答复,如果有什么异议,患者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1-6-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当初医生告诉我,股骨颈骨折严重,必须开刀手术治疗,但说我的是股骨颈骨折中比较轻的,并没有移位。现在出事了,你们却这样说。理由当然简单,术前片子术前交到手术医生手里,之后索要多次一直没有给我。所以什么型,医院必须把术前片子拿出来说话。我强烈要求医院拿出我的术前片子,这也是进一步治疗的必要依据。
    2、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指挥,让人扶着我强行站起,之后又让两人一左一右扶着我跳很远才到车上。到了医院后,为什么不送我去照片,而是抛下我,对于我说痛,无法去的要求却置之不顾。最后,不得已,我老公打横抱起我,痛得我几乎虚脱。这强行站起,跳,抱,绝对让骨折严重了。对此,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3、手术方式的选择,股骨颈骨折国内国际各大小医院都是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三颗空心螺钉内固定,形成三角形固定之势,对此只算是一个小手术。而营山县人民医院却采用大切口、长钢板,17针缝合的特大手术。这样给患者造成了严重创伤,不易愈合,且大面积暴露,为感染埋下了隐患。我是闭合骨折,医院不这样手术,会感染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用的钢板9000元,而成都骨科医院三颗空心螺钉共才4500元。
     4、术后锻炼的问题,为什么也不做答?术后几天,医生就让我把抬起来,我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为此担心腿废了,还哭了不少。我为此天天强练,直到5月16日拆线后,当天晚上才能把腿抬起。骨折术后早期禁止抬腿,这是医学常识,做为医生,该不知道吗?术后11天,护士就帮我双腿夹枕头侧卧,当晚我患髋关节就剧痛了好一阵子。骨折术后,早期禁止侧卧、盘腿,护士为什么这样做。
    5、医院难道没有病历吗?我是术后12天下午髋关节突然剧痛,晚上先开始冷,接着发热。当即报告给值班护士,让另一值班医生开了感冒药。但是一直低热,第二天下午做了CT,但是一直持续低热。在我低热的情况下,医院5月19日就让我出院了。出院后我还是一直低热,其间我多次给主治医生打过电话。
    6、5月28日,我因一直低热再次住进了医院,医院查不出问题,主治医生让去南充查败血症。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送我们到上级医院相应科室,让对方医院重视。我们说到南充看什么科,医生居然说不知道。不得已,我们只得在南充挂了急诊科,查不出败血症,只得回来。回来后,我老公第一时间到医院报告,我行动不便,也是给医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7、之后我还是一直低热,一直剧痛,多次给医生打电话。术后,两月、三月到医院复查,居然都说一切正常,延误我的最佳治疗时期。
     8、为什么医生三个多月时,要去我的全部病情资料,取回来时纸质资料却不见了?
     9、我三个半月去成都时,一切都太晚了,说手术成功率不高,医生本身都不赞成手术。成都华西医院也是县人民医院的学习、进修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为我推荐、介绍专家,可知我两眼一抹黑,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结果却起不了作用。
     10、以后我到过很多医院治疗,都是困兽犹斗,无济于事,人家都说你手术了, 没有办法了。去广州40天也只能是吃吃药,做做康复训练。
    11、医院还说不知道我的情况,怎么可能,我每次去哪儿治疗或是什么情况,都是告诉了手术医生的,或打电话或发消息,可以去移动公司查记录。
     12、术前医生真有具体告之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吗?单凭一张术前签字的纸恐怕说明不了问题。如果我真知道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一定早转院了。我对你们无限信任,把生命交到你们手上,却是这样的悲惨下场。
     13、手中感染并发症,医院没有责任,天大的笑话。我要是当初并发症,牺牲在你们的手术台上了,那你们还会不会说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1-6-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对此,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当初医生告诉我,股骨颈骨折严重,必须开刀手术治疗,但说我的是股骨颈骨折中比较轻的,并没有移位。现在出事了,你们却这样说。理由当然简单,术前片子术前交到手术医生手里,之后索要多次一直没有给我。所以什么型,医院必须把术前片子拿出来说话。我强烈要求医院拿出我的术前片子,这也是进一步治疗的必要依据。
    2、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指挥,让人扶着我强行站起,之后又让两人一左一右扶着我跳很远才到车上。到了医院后,为什么不送我去照片,而是抛下我,对于我说痛,无法去的要求却置之不顾。最后,不得已,我老公打横抱起我,痛得我几乎虚脱。这强行站起,跳,抱,绝对让骨折严重了。对此,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3、手术方式的选择,股骨颈骨折国内国际各大小医院都是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三颗空心螺钉内固定,形成三角形固定之势,对此只算是一个小手术。而营山县人民医院却采用大切口、长钢板,17针缝合的特大手术。这样给患者造成了严重创伤,不易愈合,且大面积暴露,为感染埋下了隐患。我是闭合骨折,医院不这样手术,会感染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用的钢板9000元,而成都骨科医院三颗空心螺钉共才4500元。
     4、术后锻炼的问题,为什么也不做答?术后几天,医生就让我把抬起来,我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为此担心腿废了,还哭了不少。我为此天天强练,直到5月16日拆线后,当天晚上才能把腿抬起。骨折术后早期禁止抬腿,这是医学常识,做为医生,该不知道吗?术后11天,护士就帮我双腿夹枕头侧卧,当晚我患髋关节就剧痛了好一阵子。骨折术后,早期禁止侧卧、盘腿,护士为什么这样做。
    5、医院难道没有病历吗?我是术后12天下午髋关节突然剧痛,晚上先开始冷,接着发热。当即报告给值班护士,让另一值班医生开了感冒药。但是一直低热,第二天下午做了CT,但是一直持续低热。在我低热的情况下,医院5月19日就让我出院了。出院后我还是一直低热,其间我多次给主治医生打过电话。
    6、5月28日,我因一直低热再次住进了医院,医院查不出问题,主治医生让去南充查败血症。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送我们到上级医院相应科室,让对方医院重视。我们说到南充看什么科,医生居然说不知道。不得已,我们只得在南充挂了急诊科,查不出败血症,只得回来。回来后,我老公第一时间到医院报告,我行动不便,也是给医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7、之后我还是一直低热,一直剧痛,多次给医生打电话。术后,两月、三月到医院复查,居然都说一切正常,延误我的最佳治疗时期。
     8、为什么医生三个多月时,要去我的全部病情资料,取回来时纸质资料却不见了?
     9、我三个半月去成都时,一切都太晚了,说手术成功率不高,医生本身都不赞成手术。成都华西医院也是县人民医院的学习、进修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为我推荐、介绍专家,可知我两眼一抹黑,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结果却起不了作用。
     10、以后我到过很多医院治疗,都是困兽犹斗,无济于事,人家都说你手术了, 没有办法了。去广州40天也只能是吃吃药,做做康复训练。
    11、医院还说不知道我的情况,怎么可能,我每次去哪儿治疗或是什么情况,都是告诉了手术医生的,或打电话或发消息,可以去移动公司查记录。
     12、术前医生真有具体告之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吗?单凭一张术前签字的纸恐怕说明不了问题。如果我真知道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一定早转院了。我对你们无限信任,把生命交到你们手上,却是这样的悲惨下场。
     13、手中感染并发症,医院没有责任,天大的笑话。我要是当初并发症,牺牲在你们的手术台上了,那你们还会不会说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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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有没有专业人员对26、29楼的情况作出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支钢枪 发表于 2011-6-7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贴支持楼主!

谢谢!我一向是个“就事论事”,讲求原则的人!只是因为同情梅梅老师!真的害怕有类似唐福珍、钱明奇的事发生!一个小小的事故,你只要面对了,正确的处理啦,对双方都有好处!何必要把它演变成一个事件呢?还伤及无辜!我很看不起那些自已是弱势,却还要去欺负那些跟弱势的人!最后再以死者为大,作事后的补救!正确面对,防患于未然!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1-6-7 2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里有没有专业人员对26、29楼的情况作出评论?

营山县人民医院显然是强词夺理,以强凌弱!因为,它是患者的首诊医院,它必须对患者的全部医疗过程负责!病人出院了,你要对病人进行随访,随访的内容包括:有没有术后的不良反应,功能恢复的怎么样等等!举个例子说明吧:比如一个妇女不小心意外怀孕啦,找个医院做人流术,很不幸子宫穿孔啦!需要时进行子宫修补或者子宫切除手术,而这第二个手术在患者的第一家医院是做不了的(受条件限制)。这时候你首诊的医院就得负起责来,把病人送到上级具备条件的医院作下一步的手术,提供患者之前的一切病历资料,并告知病人下一步的情况和风险,病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选择。送到上级医院一切安排妥当后,你的责任才是尽够啦!而不是说对不起,我只负责解决你做人流手术的问题,其它的问题,我解决不了,你找别人吧!况且人流手术本来就可以造成穿孔的,如果你不信你就打官司吧!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举例可能有点儿不准确!见谅!
至于其它的患者提出的质疑,如果没说谎的话,医院也是有明显过错的!在此就其中的一点做点儿肤浅的点评!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莽娃儿 的帖子

声明:我不是专业人员,略懂点点儿的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班竹居然把此贴设置推荐,烟雨的认识很肤浅的哦!

发表于 2011-6-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发表于 2011-6-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坛里的法律工作者伸出援助之手。

发表于 2011-6-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受害方http://www.mala.cn/thread-2615445-1-1.html的贴和以 “摄友” 网名发贴但自称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纠纷办公室的回复http://www.mala.cn/thread-2627913-1-1.html贴。给李小梅老师一点粗浅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患者有证据的医院的过错:
之一,医院错过最佳手术时间。
之二,手术前,本应有多种治疗方案,却没有向患者提供,直接推荐了一种切口大、创伤大、风险大的“三大”方案,让患者在没有多余选择的情况下,无奈选择了该手术方案并签字接受;
之三,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存在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应受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处罚;本内容网址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80/200909/42762.htm
凭你现有的证据结合相关的法规,你可以简明扼要的向县卫生局递交申诉,再帖上现有证据复印件及详细附件(http://www.mala.cn/thread-2615445-1-1.html)。当然争取到你学校组织和你一起面呈给杨局长最好。该申诉同时送:人大毅副主任;政府罗副县长;和相关医院。不能拖了要尽快!这是行政处理,递交前可以先咨询信得过的律师。

同时,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倒置举证的法规规定,强烈要求医院上传在该事件中无过错的无争议的原件.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倒置举证的原则,让证据说话,.给患者和网民一个合理合法而明白的交代!

发表于 2011-6-8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手术部位
二、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它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骨、关节
一、关节和关节囊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病人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中的两项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关节疼痛、肿胀、触痛、发热、渗出或运动受限。并合并下列情况之一:
      ⑴关节液检验发现白细胞。
      ⑵关节液的细胞组成及化学检查符合感染且不能用风湿病解释。
      ⑶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
      2.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关节或关节囊感染的证据。
    病原学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关节液或滑囊活检培养出病原体。
      2.临床诊断的基础上,关节液革兰染色发现病原体。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80/200909/42762.htm本内容网址

发表于 2011-6-8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手术部位
二、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它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骨、关节
一、关节和关节囊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病人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中的两项且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关节疼痛、肿胀、触痛、发热、渗出或运动受限。并合并下列情况之一:
      ⑴关节液检验发现白细胞。
      ⑵关节液的细胞组成及化学检查符合感染且不能用风湿病解释。
      ⑶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
      2.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关节或关节囊感染的证据。
    病原学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关节液或滑囊活检培养出病原体。
      2.临床诊断的基础上,关节液革兰染色发现病原体。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80/200909/42762.htm本内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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