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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雨飘然

转:营山县人民医院毁了我的一生----请政府、卫生局、妇联、民政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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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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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严重吧?政府现在还是很公开、公平、公正的!

发表于 2011-6-2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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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 公平 公证  只有经历过的才能体会到哈!要是你也经历过,就明白了哈!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木火 发表于 2011-6-28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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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 公平 公证  只有经历过的才能体会到哈!要是你也经历过,就明白了哈!朋友! ...

还是监督机制的问题,如果监督到位啦,可能想掩都掩不住,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公开、透明!不过实践与理论真的是相差千里,这个我知道!感谢你的临贴,希望梅梅老师维权成功!

发表于 2011-6-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帖,首先要谴责的是病人和家属没主见!在很不理智的情况下做出同意该手术的决定。明知手术后伤口都很容易感染,还急着出院。跟别提在家里这段时间受外界因素如灰尘等细菌等细菌都会感染造成伤口发炎,病情加重!
当然,医院在这次治疗中也存在有一定的责任,但病人自己和护理的亲人一样有责任。或许因为你们反映病情情况不清楚 不强烈 不坚持。让医生没法坚信你们所反映病情现象,不得不做出观察的决定,再确诊治疗。导致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期。
作为患者 及家属好好想想,医护人员不可能24小时都在病人身边,病人的什么情况都清楚。
除了病人能知道可以表达 或善于观察的护理人员能第一时间掌握病人的反映 能表达病人的变化情况,还有谁?对,也许你们向医生 护士 反映过,但医生 护士 本人没看见当时的现象,为了准确 不得不做出观察期 在确诊治疗。

我想说的是:患者的生死是掌握在患者和护理病人的细心观察中的,护理人员是最关重要的环节。
当然,医生和护士都应该耐心的倾听病人和护理人员反映的情况,在对症下药。
不管患者是有知觉能表达的或者是 植物人 脑瘫的没法表达的,都离不开有一个耐心细心观察,并能对病人任何一种反映关注 表达清楚的 护理人员。
提醒大家,不管病魔搀着谁,在选择治疗时,我们自己及家人 一定要有主见,在紧要关头一定要理智做决定。

再此,希望你早日康复,在以后治疗中一定要注意每个细节。
在此说的话你听着也许不好受,但我还是想说。我情愿你恨我,就不希望你在犯类似的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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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认同你的观点!
第一、医护人员与患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观察病情是你医务人员的职责,病人只是一个配合!且病人的配合必须是在你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因为病人受专业的限制,一些异常的表现他都可能认为是正常!
第二、出现症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这也是医生的专业更是职责,因为医与患在专业在是不平等的!特别不能认同的是,患者强烈要求和强烈坚持这一点!为什么?因为,病人来看病的时候往往是陈述一件事情,内容繁杂,她做不到提炼主要症状、现病史、过去史、用药史等等!去伪存真是医生的义务!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比如有个病人一直呕吐不止,到医院来了,病人可能会说我的胃病犯啦!而事实上可能一个高血压脑病的表现(只是一个假设哈),这个时候医生的思路恐怕就不只能局限于病人的陈述了吧?所以,个人认为患者的坚持不强烈,不能作为医生误诊的理由!
第三、就患者的所述(当然是属实的前提下),那么医院是有明显的违法、违规、违约、违反操作规范的!
最后感谢你的关注!

发表于 2011-6-2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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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是一未的认为观察病情就仅仅是医务人员的职责,而患者和护理人员只做医生的配合!
那我只能送你一句话:你以后还会吃类似的亏!
我护理病人很长时间了 而且还是从一个  快死亡 到 植物人 到苏醒  到能自理 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医务人员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病人的任何反映,全靠护理人员耐心的观察 讲清当时的反映,这非常重要。
我说的没道理,你可以不接受 不采纳。

 楼主| 发表于 2011-6-2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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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谢你的专业回复,看得出你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护理人员,赞一下!
再好的医生也有治不好的病,再差的医生也可以治好病的!这点是肯定的!
作为患者或者家属能够更多的观察病人病理表现,帮助医生分析病情,真的不是一般的患者能做到的!
说实话,现在很多的大医生真的是当“大”了,能听进患才或者家属的建议又有几个?
下面给你讲一个我的亲自经历吧!
偶的父亲曾经因过持续的高热10多天,当时入住的是市内的刚好也是一家二级医院,当时除了高热其余一点症状也没有,各种辅助检查都做完了,结果都是正常,查不出原因!CT做了好几次,结核、艾滋筛查等等能想到的辅助检查方法能查的都查了,都是正常!我父亲当时住在抢救室里几乎是奄奄一息!。。。
当时,作为一个病人家属,我也是病急乱投医,到处请各个医院的医生来看!(当时我也曾建议过会诊,但是主管医生说时机不成熟,要等下一步的检查才进行!)
后来,我就自作主张请了外院的一个中医科医生过来开了一齐中药(这个中医科的医生其实还是当地的一个比较有名的医生,只是当时那个主管医生自视过高看不起别个),中药吃了大概有三次的吧,父亲出现了腹泻的表现,当我将此表现告诉主管医生,希望就此表现引起主管医生重视时,你知道主管医生是什么反应吗?
主管医生就在抢救室里,当着我父亲(请注意他那时是患者),还有另外一床的病人及家属,对我咆哮,让我们一家滚出医院!他的理由是我不尊重他,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任意乱用药,现在出了问题又找上他了...(他一直认为腹泻是中药而引起的!)
跟医生的交涉在此不想说了,说说最后的结局:出院肯定是没有的!后来,我把父亲的检查资料带给了我的导师,最后导师凭经验判断(主要的依据就是后来的那个腹泻表现)进行了诊断性用药,大剂量的上敏感抗生素,加糖皮质激素后第三天,体温下来啦!
。。。。。?????



发表于 2011-7-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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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朋友,我不恨你,你说得有道理。事发后,我一直生活在悔恨中,常常谴责自己,没有医学常识和法律常识,唯医生的话是听,以至于害了自己的一生。

发表于 2011-7-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行政调解

       6月27日周一下午,我到了卫生局。杨局不在,陈主任告诉我,,我所交的申诉材料已移交到杨局手上,今天下午政府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均在参加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我有过想去庆祝现场找相关领导的冲动,思来想去还是明天再来吧。

      6月28日周二,上午9点,我到了卫生局,杨局还是不在。我转身来到办公室,询问陈主任,说杨局可能不会来,打电话后告诉我,杨局要去南充开会,还从窗户扔了一本书下去,杨局要在车上看。

      陈主任还和我谈了当今医疗官司的现状,以及我的医疗纠纷处理的麻烦之处,给我提了一些建议,让我考虑一下。并告诉我,关于我的事,其实卫生局已经和医院交涉了三次,只是我不知晓而已。

      6月29日下午,朋友陪我去卫生局。杨局办公室的门半开着,我不由得兴奋。我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有很多人,看样子正准备开会。我有些犹豫,杨局示意我进去。我拿出再次准备的材料,打算交给杨局。杨局摆手说不用了,说我上次交的材料已在他这儿,他已经认真看了,还看了我在网上写的帖子。

      杨局说了一些相关的问题,让我保存好一切资料,卫生局将在15日内组织调解。还鼓励我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定要坚强面对。由于杨局太忙,我只得告辞出来。

      6月30日下午,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打来,对方告诉了我他的姓名,原来是医政股陶股长。让我第二天上午9点到卫生局,医患双方见面,听听我们双方的意见。

      7月1日上午9点,我及老公还有代理律师一并来到卫生局。院方一会儿也到了,共有4人,分别是蒋副院长、医务科王科长、医疗纠纷办公室邓主任、主治医生。

      调解由卫生局医政股陶股长主持,陶股长先让我陈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到伤心处,我不由得潸然泪下,几度哽咽。然后院方四人分别说了自己的看法,意见和医院给我的书面答复基本一致。反正就是他们一切都是按程序操作的,感染呀、坏死呀都是术后关发症,我摊到了就得认倒霉。

      我强调了风险有可能发生,但并不等于不能预见,不能预防,发生了还不管不顾。我术后12天下午髋关节突然剧痛,当晚开始低热,值班护士量了体温37.6度,值班医生还开了阿昔洛韦片和柴胡针,从费用清单上清楚可见。但还是一直低热,术后13天做了CT,主治医生说没有问题。但现在CT诊断报告上写关节周围软组织轻度改变肿胀。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我有热、肿、痛等是症状感染,院方却没做任何处置,而是将发热病人推出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就是因为医院的误诊、殆误、不作为,让我的病情一延再延,最终导致无药可救。为此,院方得承担所有过错,赔偿一切费用。

      陶股长提出不管是行政调解还是民事诉讼,都得等治疗终结后才能处置。我提出骨感染不即时救治,任其蔓延,有可能导致截肢。我经济条件困难,治不起,请求医院垫支或借支治疗费用。院方一口否决,说没有先例。

    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做司法鉴定,陶股长要求医方全力配合患方,只要患方在有资质的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院方都得认可。蒋院长说给他们两天时间考虑,然后给我书面答复。

发表于 2011-7-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1-7-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嘉陵江边上的农民 的帖子

谢谢朋友的支持!

发表于 2011-7-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砍脑壳的 发表于 2011-6-28 1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此帖,首先要谴责的是病人和家属没主见!在很不理智的情况下做出同意该手术的决定。明知手术后伤口都很 ...

说得有道理,支持你 顶你!

发表于 2011-7-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的建议很好,写维权日记,那么从今天开始吧!

                  2011年7月4日    周一      天气:晴

    炙热、高温,太阳似要把人烤焦。今天下午去卫生局,陶股长热情地接待了我。我问到7月1日的调解会上,蒋院长表态,就司法鉴定的问题这两天做出书面回复。陶股长说院方没有动静,他打电话问问。电话中院方说他们以前做过司法鉴定,并说司法鉴定只能对现状与后续治疗进行评估,不能明确医疗行为与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做司法鉴定,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陶股长很纠结,说几个医院领导当场表的态也不能做数,有什么话也不说清楚,现在纯粹是寻些事来做。

    我马上打电话咨询律师,律师当即驳斥了这个观点,肯定地说司法鉴定能明确医疗行为与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律师与陶股长也进行了电话沟通,我把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办公室遴选的十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也一并交与陶股长看。陶股长表示一定要让医院尽快做出书面回复,我腿不方便难得去卫生局,院方一回复他马上给我电话,他明天再打电话催催医院。

    据我所知,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鉴定,是抽调各地的医生,一般在南充鉴定,最多就是去遂宁。有一句话很形象,是“老子”给“儿子”的鉴定。而司法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相对公开公平公正。院方为什么之前同意做司法鉴定,尔后反悔,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很困惑很明白很模糊很清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发表于 2011-7-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5日几个同学从南充过来看我,回家很晚,居然又进不了论坛。7月6日下雨打雷,网通的网络按照老规矩断了,现在才修好。

           2011年7月5日    周二     天气:晴

    依旧暑气逼人,热浪阵阵!苍天啊苍天,你为何不把我彻底吞噬,偏余一条烂命倍受折磨。头疼、昡晕,疲惫,我知道,这一切因剧烈的愤怒、悲伤、痛苦、无助所致。

    中午两点多,接到卫生局陶股长的电话,陶股长在电话中说:“医院已做出了书面回复,不同意做司法鉴定,这个回复答非所问,他都看得莫名其妙。”接着陶股长把医院的回复给我念了一段,说还是给我复印件吧,可是我去又太难走了。我表示再困难,该去还得自己去。

    一会儿到了卫生局,陶股长正郁闷,说:“医院那天在调解会上表态,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后,医院同意借支或垫支,两天后给予去哪儿做司法鉴定的答复。现在的答复他看不懂,分管的吴局长和医院院长交流后也还是不懂。医院明明说要鉴定后才能划分责任,现在居然答复说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知道急着表这样的态起什么作用。”

    陶股长给了我医院答复的复印件,我看了,泪水忍不住出来了。这是什么世道,一次不经意的骨折,医院把我医到这般地步,不但不内疚羞愧,居然还“理直气壮”。陶股长无奈地说:“卫生局还成了低声下气求医院了!”我气愤地说:“是呀,当然,营山县人民医院是“特别行政区”,不归卫生局统管,不由党委政府领导。 ”陶股长让我直接去找医院的法人代表陈院长,让他解释。

    到了医院,陈院长的办公室铁将军把门,我打他的电话没人接听。还好,医务科王科长来院长办公室,我想跟上去已关上了门。我敲门,门开了,陈院长在里面。我的泪水瞬间爆发,说:“陈院长,你们怎么回事,卫生局组织的调解会上你们医院来了4个人,还是领导,还是大男人,说的话居然不做数,还比不上我这个残疾的小女人说话算数?!你们到底要我怎样?到底要怎样逼我?”

    陈院长说:“你太偏激,一会儿在网上发帖子,一会儿来找我闹。”我说:“我怎么偏激了?在网上发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是合理合法合情,没诽谤没攻击;来医院也是说理,没打没骂没砸。”

    陈院长说:“我倒宁愿你打我骂我,这样让你出气也好。”接着话锋一转,说:“你在网上发帖,比任何的医闹都可恶都可恨都恶劣。”我说:“怎么恶劣了,我句句属实,我可以为我发的每一个字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们觉得我违法,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我等着。”

    “像你这样维权的是中国第一人!”陈院长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第一好呀,能得第一是多好的事。说明我是开拓者,我为此自豪!”我由衷地说着,真的。

    医务科王科长也在不停地说着,一会儿医疗纠纷办公室邓主任也到了,再过一会儿蒋副院长也因其他的事到了,和院长说了两句后,蒋副院长就离开了。我喊道:“蒋院长,等等说一说那天你在调解会上怎么表态的,现在为什么要反悔?”“我没什么和你好说的!”蒋院长边出门边狠狠地抛下一句。我想追上去问清楚,但我知道我跑不过他,只得放弃。

     我说:“邓主任,我找的是法人代表陈院长,想和陈院长谈谈,希望你回避一下。”邓主任说:“办不到,除非陈院长撤了我的职。”我说:“真的,以前我们也算是一起吃过饭,照过像的朋友,这点上你也该回避;另外你在网上以个人名义代医院发言,由于言行不当受到大家的非议,于是你记恨我。”
                                           ……
    谈了一下午,医院的意思是我或许有一点儿明白了,政府职能部门管不了他们,所以说的话他们都不认同。一定要我起诉到法院。据他们说法院让他们怎么办就怎么办。

发表于 2011-7-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医院出尔反尔

      炙热、高温,太阳似要把人烤焦。7月5日下午去卫生局,陶股长热情地接待了我。我问到7月1日的调解会上,蒋院长表态,就司法鉴定的问题这两天做出书面回复。陶股长说院方没有动静,他打电话问问。电话中院方说他们以前做过司法鉴定,并说司法鉴定只能对现状与后续治疗进行评估,不能明确医疗行为与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做司法鉴定,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陶股长很纠结,说几个医院领导当场表的态也不能做数,有什么话也不说清楚,现在纯粹是寻些事来做。

      我马上打电话咨询律师,律师当即驳斥了这个观点,肯定地说司法鉴定能明确医疗行为与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律师与陶股长也进行了电话沟通,我把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委员会办公室遴选的十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也一并交与陶股长看。陶股长表示一定要让医院尽快做出书面回复,我腿不方便难得去卫生局,院方一回复他马上给我电话,他明天再打电话催催医院。

      据我所知,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鉴定,是抽调各地的医生,一般在南充鉴定,最多就是去遂宁。有一句话很形象,是“老子”给“儿子”的鉴定。而司法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相对公开公平公正。院方为什么之前同意做司法鉴定,尔后反悔,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很困惑很明白很模糊很清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7月5日依旧暑气逼人,热浪阵阵!苍天啊苍天,你为何不把我彻底吞噬,偏余一条烂命倍受折磨。头疼、昡晕,疲惫,我知道,这一切因剧烈的愤怒、悲伤、痛苦、无助所致。

      中午两点多,接到卫生局陶股长的电话,陶股长在电话中说:“医院已做出了书面回复,不同意做司法鉴定,这个回复答非所问,我都看得莫名其妙。”接着陶股长把医院的回复给我念了一段,说还是给我复印件吧,可是我去又太难走了。我表示再困难,该去还得自己去。

      一会儿到了卫生局,陶股长正郁闷,说:“医院那天在调解会上表态,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后,医院同意借支或垫支,两天后给予去哪儿做司法鉴定的答复。现在的答复他看不懂,分管的吴局长和医院院长交流后也还是不懂。医院明明说要鉴定后才能划分责任,现在居然答复说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知道急着表这样的态起什么作用。”

     陶股长给了我医院答复的复印件,我看了,泪水忍不住出来了。这是什么世道,一次不经意的骨折,医院把我医到这般地步,不但不内疚羞愧,居然还“理直气壮”。陶股长无奈地说:“卫生局还成了低声下气求医院了!”我气愤地说:“是呀,当然,营山县人民医院是“特别行政区”,不归卫生局统管,不由党委政府领导。 ”陶股长让我直接去找医院的法人代表陈院长,让他解释。

      到了医院,陈院长的办公室铁将军把门,我打他的电话没人接听。还好,医务科王科长来院长办公室,我想跟上去已关上了门。我敲门,门开了,陈院长在里面。我的泪水瞬间爆发,说:“陈院长,你们怎么回事,卫生局组织的调解会上你们医院来了4个人,还是领导,还是大男人,说的话居然不做数,还比不上我这个残疾的小女人说话算数?!你们到底要我怎样?到底要怎样逼我?”


      陈院长说:“你太偏激,一会儿在网上发帖子,一会儿来找我闹。”我说:“我怎么偏激了?在网上发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是合理合法合情,没诽谤没攻击;来医院也是说理,没打没骂没砸。”


     陈院长说:“我倒宁愿你打我骂我,这样让你出气也好。”接着话锋一转,说:“你在网上发帖,比任何的医闹都可恶都可恨都恶劣。”我说:“怎么恶劣了,我句句属实,我可以为我发的每一个字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们觉得我违法,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我等着。”


      “像你这样维权的是中国第一人!”陈院长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第一好呀,能得第一是多好的事。说明我是开拓者,我为此自豪!”我由衷地说着,真的。


       医务科王科长也在不停地说着,一会儿医疗纠纷办公室邓主任也到了,再过一会儿蒋副院长也因其他的事到了,和院长说了两句后,蒋副院长就离开了。我喊道:“蒋院长,等等说一说那天你在调解会上怎么表态的,现在为什么要反悔?”“我没什么和你好说的!”蒋院长边出门边狠狠地抛下一句。我想追上去问清楚,但我知道我跑不过他,只得放弃。

      我说:“邓主任,我找的是法人代表陈院长,想和陈院长谈谈,希望你回避一下。”邓主任说:“办不到,除非陈院长撤了我的职。”我说:“真的,以前我们也算是一起吃过饭,照过像的朋友,这点上你也该回避;另外你在网上以个人名义代医院发言,由于言行不当受到大家的非议,于是你记恨我。”
                                                                      ……
     谈了一下午,医院的意思是我或许有一点儿明白了,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管不了他们,所以说的话他们都不认同。一定要我起诉到法院。据他们说法院让他们怎么办就怎么办。

发表于 2011-7-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之前同意做司法鉴定,尔后关于去哪儿做的回复居然是这样子的,我该哭还是该笑?
答复.jpg

发表于 2011-7-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1-7-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个 问题 现在庸医越来越多  我有个朋友世代为医 医术很高  但却不能转正 每次去考 都不过关 为什么呢  说白了钱在作怪   他说了 考试的时候考官说了要十万    现在好多医生估计都是这样过来的   川北医学院曾经 鉴定 我一个朋友 说他得了什么什么病 不做手术就要死了  可他那亲戚没钱医 买了个棺材在家等死  这么多年了 现在还活得好好地  你们说说这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11-7-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进展怎样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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