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又是怎么回事呢?---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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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杂谈] “摄友”的检讨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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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暗恋? 1#
发表于 2011-6-17 16:52 |只看该作者 |摸Ta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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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摄友 于 2011-6-17 17:04 编辑
各位曾经骂我和对我人身攻击的人员:
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从来我也不想认识。
从你们的言行中我不能说出你们有多高尚和多伟大,但是我已经深深认识到至少你们和我不能成为朋友,道不合不相为谋!
做人要做什么样的人,这个不需要我来指点,因为自己的生活自己去做主,没人可以强迫别人做什么,也没人可以去改变另外一个人。
纵观网络上所有的发言,我已经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我的错误如下:
第一:作为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不该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更不应该参与到网络中的答复。唉,为了朋友的利益,为了让大家得到高兴,我已经失职,对于患者我的职责要求就是我应该帮助患者出主意如何找医院赔偿,对不起各位,这点我没有做好,惹得大家不高兴,所以才产生这么多对我攻击的言语,请大家高抬贵手,放过我吧,如果大家有什么需要我即使背叛医院我也给你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我怕你们责怪我!
第二: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有时候无聊写点东西发表在网络上是不应该的,因为写得不好,让大家的眼睛受损,致使有些人的眼睛已经失明,无法分辨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是我的错,我摄友真诚向你们道歉,如果需要我赔偿的话,哪怕我贱卖我所有资产我都给予最大赔偿。请大家多多包涵,今后发表我会再三斟酌,尽最大努力写好,不让你们的眼睛受到损害!
第三: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我在回答大家的疑问的时候不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答复,而应该从感情的角度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给予回答,哪怕出卖医院也是应该的,毕竟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嘛!对不起有些人,我今后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满足你们的一些愿望。
纵观以上几点错误,我会尽力改进,努力为你们的利益而奋斗!希望你们看在将来为你们利益而做的份上,就请原谅我的错误吧!
检讨人:摄友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号
源自 http://www.mala.cn/thread-26545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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