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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烟雨飘然

转:营山县人民医院毁了我的一生----请政府、卫生局、妇联、民政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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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信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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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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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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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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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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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营山县人民医院是怎么回事啊?
营山县政府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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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5-08-04 11:02:17)  来源:天府论坛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我现在将营山县人民医院的问题公布如如下,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到目前为止我们营山县政府的领导都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省纪委的6次批复到我们营山县政府也不起任何作用,请问难道营山县政府忘掉了做官的基本原则吗?那就是为人民服务。

投诉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我郑重向你们各位领导投诉,希望你们能够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1,营山县人民医院在95年丢失700多支杜冷丁事件,为何到现在没有侦破出来,也没有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且到现在为什么没有上报省公安厅?请问杜冷丁事件现在该如何处理?请做出回答。
2,县纪委在我们医院提走30万元现金这又是为什么?希望县纪委能给全院职工一个回复,并且是否应该处理相关责任人?为什么到现在没有处理?
3,我们医院在去年县纪委查处医院有私分水电费十几万元,请问这私分水电费算是什么性质的事情?并且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受到处理呢?请问县纪委你们到医院来查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涉及到相关责任人不作出处理?
4,医院现在每年给广大职工下定很高的任务,公然叫职工不管想什么办法都必须完成,不管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如何,请问这样是为人民服务吗?这样的领导还称职吗?
5,医院每年收入几千万元,可是为什么职工的福利待遇下降,并且在几年时间欠外债几千万元,这很正常吗?我希望能够全面调查医院所有的经济账目,并且要涉及到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要查清楚,给广大职工一个交待。
6,职工现在有的几年没有领取一分钱的工资,《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拖欠职工工资要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且要给劳动者加以补偿,请问我们几年没有领取一分钱的工资,这又该如何处理?
7,医院改制正在进行,我们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在任前公示?并且现在医院存在这么多的问题,省纪委已经转交南充市纪委处理这些事情,是否你们应该郑重考虑营山县人民医院的领导班子,并且在没有调查出结论的时候我们是否有权拒绝跟现在的法人代表签订任何合同,等结论调查出来后在签?
各位领导,希望你们认真调查后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殷切希望相关领导站在为人民服务的高度上尽快认真地作出相关结论,并且我保留下一步的正当权益。

                       
投诉人:邓勇兵
                
 2005年6月14日

来源于http://www.mala.cn/thread-2652098-1-4.html
发表于 2011-6-2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烟雨飘然 的帖子

同情你的不幸遭遇,支持你的维权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又是怎么回事呢?---不懂!
go  
[笑话·杂谈] “摄友”的检讨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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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暗恋? 1#
发表于 2011-6-17 16:52 |只看该作者 |摸Ta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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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摄友 于 2011-6-17 17:04 编辑


各位曾经骂我和对我人身攻击的人员:


      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从来我也不想认识。


      从你们的言行中我不能说出你们有多高尚和多伟大,但是我已经深深认识到至少你们和我不能成为朋友,道不合不相为谋!


      做人要做什么样的人,这个不需要我来指点,因为自己的生活自己去做主,没人可以强迫别人做什么,也没人可以去改变另外一个人。


      纵观网络上所有的发言,我已经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我的错误如下:


      第一:作为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不该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更不应该参与到网络中的答复。唉,为了朋友的利益,为了让大家得到高兴,我已经失职,对于患者我的职责要求就是我应该帮助患者出主意如何找医院赔偿,对不起各位,这点我没有做好,惹得大家不高兴,所以才产生这么多对我攻击的言语,请大家高抬贵手,放过我吧,如果大家有什么需要我即使背叛医院我也给你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我怕你们责怪我!


      第二: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有时候无聊写点东西发表在网络上是不应该的,因为写得不好,让大家的眼睛受损,致使有些人的眼睛已经失明,无法分辨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是我的错,我摄友真诚向你们道歉,如果需要我赔偿的话,哪怕我贱卖我所有资产我都给予最大赔偿。请大家多多包涵,今后发表我会再三斟酌,尽最大努力写好,不让你们的眼睛受到损害!



      第三: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我在回答大家的疑问的时候不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答复,而应该从感情的角度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给予回答,哪怕出卖医院也是应该的,毕竟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嘛!对不起有些人,我今后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满足你们的一些愿望。


      纵观以上几点错误,我会尽力改进,努力为你们的利益而奋斗!希望你们看在将来为你们利益而做的份上,就请原谅我的错误吧!




                                                          检讨人:摄友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号



源自http://www.mala.cn/thread-2654518-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6-20 1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烟雨飘然 的帖子

同情你的不幸遭遇,支持你的维权成功

抱歉,不是我,我是转贴的!真正的患者是梅间纷雪!

发表于 2011-6-21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黑的很~~~~~~~~~~~~

发表于 2011-6-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黑的很~~~~~~~~~~~~

发表于 2011-6-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20 1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抱歉,不是我,我是转贴的!真正的患者是梅间纷雪!

谢谢你,烟雨,让你费心了,我会努力好好活着!

发表于 2011-6-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对,基本上第一个想到的都是维权,但是维权首要的是收集证据,举证还得有有力的证明医疗过程中的过错,才能追究其责任,打这种官司不仅需要懂法律的、还得懂医学知识的才行!目前患者手头没有相关的病历资料,且还躺在病床之上,难!本人倒觉得,是否可以通过政府的介入,进行司法调解?患者目前心灰意冷,无力主张!

发表于 2011-6-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03985 的帖子

谢谢你的支持,说得对,我相信党委政府会帮助我,不会置之我于不顾。

发表于 2011-6-2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到卫生局及信访局的投诉信:
投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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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希望你在以后的每次救医中,一定要找专业医院和医生,用药治疗用适合自己的身体的药同时也能治病的药物,首先患者和护理人员的 耐心观察少不了。(如多种药物可同治一种病情下的选择时。)
维权路是很艰辛的,建议先收集证据,可以采取必要 暗访手段 录音 摄像等。
保存证据,在证据不能完全搬倒对方,千万不要透露你掌握到了。
同时建议你近快做“法医鉴定”!一定要找专业权威的法医机构。
同时,最好能多了解相关方面的病情 有专家实地病情分析凭证,更有说服力。
特别提醒,找政府是可以找,但找到政府你 说不出,道不明,辩不过政府人员,一样是无济于事。
如果你句句说得在理,你就没机会见到大领导。直接在信访局给压了。
建议你去找政府相关部门时,说清事件经过就可以了。并做好接待人员的基本情况,以防必要时备用。

在此,祝你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1-6-25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送你一句话!
对于犯罪或做错事 的人:在他意想不到的前提下,拿出直接要命的证据直指他,那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和失败!

发表于 2011-6-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事啊

发表于 2011-6-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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