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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间纷雪

[情感·家庭] 一个绝望女子的含泪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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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江律师 发表于 2011-6-6 22:06
呼吁是方式之一,前提是复印自己的病历,立即进行医疗差错鉴定,鉴定在南充市或成都都可以做的,而时间不是 ...

谢谢刘律师的指点,感谢您的无私、热忱,您为我的维权拨开了重重迷雾,当事情有进一步发展时再向您请教。

发表于 2011-6-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做医疗事故鉴定该走什么程序,怎么做? 浏览次数:525次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3-1 13:01 | 提问者:超爱英子
       最佳答案 广东胡律师:

直接去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
  3、病历(包括出院小结),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件;
  4、根据不同疾病,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如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医教科公章:
  ……
  
  ⑩骨科病患者:X光片或CT片及报告单;
  ……
  ○12如遇特殊疾病需提供特殊病历资料的,由受理工作人员解释说明后,请被鉴定者提供;
   
  ……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滄海桑田 的帖子

谢谢你,沧海,感动的心无以言表。

发表于 2011-6-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拿出实际行动来。

同时在论坛同大家保持沟通,大家一定会一直支持下去的!

发表于 2011-6-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要坚强啊!!!
想想张海迪,

发表于 2011-6-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李小梅:
   关于你在天涯社区和四川新闻网中大篇幅发表《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一文,其中文中所涉及到医院的一些问题,医院经过调查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患者,李小梅,女,32岁。自述因下楼梯跌倒致右下肢功能障碍急诊入住我院,经检查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Garden IV型),给予相关检查治疗,于入院第三天行“右侧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DHS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恢复顺利,两周拆线,伤口I/甲愈合,术后复查右髋关节CT及X线平片均提示骨折复位良好,内固定器位置良好。约术后十六天出现不明原因低热,治疗后无明显好转,遂转上级医院就诊,患者自述到多家医院检查后为“右髋关节低毒性感染”。
   我们认为: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方式的选择是有依据的(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63页)。关于术后出现的情况是属于外伤手术后的并发症,如外科感染:目前外科干净手术后感染率为1-2%(外科手术学,第二版,172页);股骨颈骨折:中度错位骨折不愈合率达15%,严重错位者达40%(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68页);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缺血坏死率达23%(实用骨科学,第二版,671页),严重错位者发生率则更高。这些均属股骨颈骨折术后的并发症,术前我们已告知,家属签名为证。类似情况,是医学上难以预料的。患者出院后到目前有一年余,自述在外多家医院就诊,我们对出院后其病情的转归情况不详。
   以上就是患者李小梅在我院诊治的情况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说明,我们认为在患者诊治过程中是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的,因而在诊治中医院没有过错,所以也就不承担责任,希望患者正确客观面对所有一切问题。如果患者就我院的答复有异议,希望李小梅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营山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发表于 2011-6-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建议楼主采取多种途径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7 11:56
患者李小梅:   关于你在天涯社区和四川新闻网中大篇幅发表《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一文,其中文中所涉及 ...

    对此,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当初医生告诉我,股骨颈骨折严重,必须开刀手术治疗,但说我的是股骨颈骨折中比较轻的,并没有移位。现在出事了,你们却这样说。理由当然简单,术前片子术前交到手术医生手里,之后索要多次一直没有给我。所以什么型,医院必须把术前片子拿出来说话。我强烈要求医院拿出我的术前片子,这也是进一步治疗的必要依据。
    2、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指挥,让人扶着我强行站起,之后又让两人一左一右扶着我跳很远才到车上。到了医院后,为什么不送我去照片,而是抛下我,对于我说痛,无法去的要求却置之不顾。最后,不得已,我老公打横抱起我,痛得我几乎虚脱。这强行站起,跳,抱,绝对让骨折严重了。对此,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3、手术方式的选择,股骨颈骨折国内国际各大小医院都是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三颗空心螺钉内固定,形成三角形固定之势,对此只算是一个小手术。而营山县人民医院却采用大切口、长钢板,17针缝合的特大手术。这样给患者造成了严重创伤,不易愈合,且大面积暴露,为感染埋下了隐患。我是闭合骨折,医院不这样手术,会感染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用的钢板9000元,而成都骨科医院三颗空心螺钉共才4500元。
     4、术后锻炼的问题,为什么也不做答?术后几天,医生就让我把抬起来,我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为此担心腿废了,还哭了不少。我为此天天强练,直到5月16日拆线后,当天晚上才能把腿抬起。骨折术后早期禁止抬腿,这是医学常识,做为医生,该不知道吗?术后11天,护士就帮我双腿夹枕头侧卧,当晚我患髋关节就剧痛了好一阵子。骨折术后,早期禁止侧卧、盘腿,护士为什么这样做。
    5、医院难道没有病历吗?我是术后12天下午髋关节突然剧痛,晚上先开始冷,接着发热。当即报告给值班护士,让另一值班医生开了感冒药。但是一直低热,第二天下午做了CT,但是一直持续低热。在我低热的情况下,医院5月19日就让我出院了。出院后我还是一直低热,其间我多次给主治医生打过电话。
    6、5月28日,我因一直低热再次住进了医院,医院查不出问题,主治医生让去南充查败血症。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送我们到上级医院相应科室,让对方医院重视。我们说到南充看什么科,医生居然说不知道。不得已,我们只得在南充挂了急诊科,查不出败血症,只得回来。回来后,我老公第一时间到医院报告,我行动不便,也是给医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
     7、之后我还是一直低热,一直剧痛,多次给医生打电话。术后,两月、三月到医院复查,居然都说一切正常,延误我的最佳治疗时期。
     8、为什么医生三个多月时,要去我的全部病情资料,取回来时纸质资料却不见了?
     9、我三个半月去成都时,一切都太晚了,说手术成功率不高,医生本身都不赞成手术。成都华西医院也是县人民医院的学习、进修医院,为什么不负起首诊责任制,为我推荐、介绍专家,可知我两眼一抹黑,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结果却起不了作用。
     10、以后我到过很多医院治疗,都是困兽犹斗,无济于事,人家都说你手术了, 没有办法了。去广州40天也只能是吃吃药,做做康复训练。
    11、医院还说不知道我的情况,怎么可能,我每次去哪儿治疗或是什么情况,都是告诉了手术医生的,或打电话或发消息,可以去移动公司查记录。
     12、术前医生真有具体告之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吗?单凭一张术前签字的纸恐怕说明不了问题。如果我真知道这骨折的严重性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一定早转院了。我对你们无限信任,把生命交到你们手上,却是这样的悲惨下场。
     13、手中感染并发症,医院没有责任,天大的笑话。我要是当初并发症,牺牲在你们的手术台上了,那你们还会不会说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1-6-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哎!这世道.

发表于 2011-6-7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年轻、美丽的老师就被庸医治成这样,真是太不像话了,事后还取走证据,现在就是打官司,也加大了难度,真是卑鄙到了极点!

发表于 2011-6-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坚强,努力为自己维权!
发表于 2011-6-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7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7 11:56
患者李小梅:   关于你在天涯社区和四川新闻网中大篇幅发表《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一文,其中文中所涉及 ...

有没有医疗过错行为,搞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就清楚了。不能由你医院说没有过错就没有过错。

发表于 2011-6-7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11-6-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 注 中 ......

发表于 2011-6-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人民医院本来就是乱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
这也是共产党的悲哀 !为啥为整治呢?

发表于 2011-6-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术前、术后三天、出院时的片子都找不到了,说医院改建,片子不见了。”李老师,索要院方此回复的文字纸证,並加盖医院公章及责任人签字,这是医院过错的一重要佐证切勿忽略,你有权力索取,医院有责任出具。在您的记忆中责任医生从您手中挪走了多少相关证据,列一清单继续索要,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文字回复,加盖责任人、医院双方手印均可作为走司法程序佐证收集。

发表于 2011-6-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滄海桑田 发表于 2011-6-7 23:11
“但术前、术后三天、出院时的片子都找不到了,说医院改建,片子不见了。”李老师,索要院方此回复的文字纸 ...

关健的不见了,这说明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

发表于 2011-6-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7 11:56
患者李小梅:   关于你在天涯社区和四川新闻网中大篇幅发表《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一文,其中文中所涉及 ...

你他妈的就是一条狗,什么东西。要遭报应的。

发表于 2011-6-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4-20 我来说两句(0条)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1、司法鉴定的含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 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 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 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 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 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

  1) 合法、独立、公开;

2) 客观、科学、准确;

3) 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

  1) 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 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

  1) 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 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 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 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7、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



8、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 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9、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10、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11、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 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 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 针对鉴定人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鉴定人为最重要的原则。



12、司法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

  医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13、司法鉴定文书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区别

  1) 司法鉴定文书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有鉴定人的签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医学会出具,无鉴定人的签名;

2) 司法鉴定文书对争议焦点和鉴定结论的分析十分详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部分一般比较原则;

3) 司法鉴定为一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为两级鉴定。



14、 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15、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16、 司法鉴定的终止

  1) 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2) 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3) 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4) 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李老师,别作其它耗费精力财力的蹉跎了,作好一切司法程序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持久的应对与准备,有需要大家支持与邦助,相信论坛乡友网友一定会责无旁贷地尽心尽力的为您讨回公道倾其道义尽其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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