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是右侧股骨颈骨折。”4月30日上午,院方为我进行了手术,切开复位,DHS内固定。主治医生说手术做得非常成功,让我放心。我也以为经过短暂的痛苦,很快可以恢复正常,重新走向社会。谁知这却是噩梦的开始,从此我跌进了无间地狱。”……
营山县人民医院没有具体告之我骨折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后果,……我误以为只是一个小手术”。
”股骨颈骨折国际国内各大小医院都是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三颗空心螺钉固定,这是1929年就成熟的技术。这样手术创伤小,患者恢复快。而营山县人民医院对我的手术采用的是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20厘米长的大切口,严重创伤”。……。
术中消毒不严格,再加之术中长时间暴露,只依赖抗生素,没有遵循无菌操作流程,导致我低毒感染,长期低热。骨感染急性破坏了关节软骨,造成了严重的骨性关节炎,关节间隙变窄,关节活动严重受限,成了死关节。不能屈腿、分腿、下蹲,穿鞋袜都不能自理。”
……
“现在术后一年多了,疼痛一直伴随着我,只能拄拐在室内小范围活动。受伤的右腿变得异常纤细,左腿却越发粗壮了”
就这样一次失败的手术,导致患者几乎丧失双腿功能的行为能力而频于残废。如此严重伤害,患方求天无门呼地不应,根据患者系列自述惴测,医方在患方术后的初始症状显现之时己心知肚明,手术失败。让人匪夷所思,(根据患者自述)主治医生、为什么会昧着良心,不仁,不义言左而意它设“蛊”!借全然不知的患者之手将术前原始佐证一并借出提走,(未作佐证材移交清单登记,而归回时则又无据一一清点查收),结果术前伤情重要证据就在这一借一还之中,而被蛊了“遗失了”。笔者揣测不外乎以下的个中原因,一、首先为司法公正设置了障碍,致使患者长达一年多时间无据讨回公道,二、让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谓之过错的一切责任!三、让患方无奈接受承担这一残酷现实,即使踏上漫漫信访、上诉之路,也万难有回天之力,令青天大老爷侧仁慈之目!
至此,人们不难明白“医生杀人不用刀”之说,这样的医者玷污了神聖的仁者、仁心、仁术的职业橾守,也是该称谓中的“害群之马”,他不仅“祸害”了患者,也严重影响医疗单位自身形象;不仅应清除出医疗行业,更应追究其过错责任!此时,真不知以人为本的主管部门在干什么?
李老师长达一年多的述求,相关职能部门官员因何充耳不闻 ?民众有怨有痛无处伸,有理被乏据,而无处求!让这个社会流失是非准则。如此久而久之,社会一切仅依靠强权和“拳头”说话,没有了公理、天理!民众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讨要说法无门,将激化多少社会矛盾?这一切又是社会取乱之源!最为可怕的多少主政官员麻木了,这样的生态环境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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