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案件的难点在哪里?
为李小梅老师推茬一位咨询的
--------李刚律师
医疗案件是当前民事诉讼的一大类型。基于医学学科本身就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科学学科,这就决定了医疗案件与生俱来就具有专业性极强这一特点。这个特点突出表现在法院在对案件基本事实及责任主体做出法律判断前,多会凭借鉴定机关的医学判断才能做出。其实,除了专业性强这一特点外,医疗案件还有办理时间长、案情复杂、维权难度大等特点。复杂是因为根据现行解决医疗案件的法律规定,一起医疗案件往往需要经过几次鉴定;是因为一起医疗案件往往涉及多次门诊、住院等多次医疗期间与多个诊疗行为;是因为一起医疗案件往往涉及多家医院、多个不同的责任主体,他们之间的责任又是不可能一致的……。之所以说医疗案件维权难度大,是因为在医疗专业领域,医院与患方相比永远具有不可比拟的专业优势,患方很难与医院在医疗问题上同水平而语。还有,从医患双方的诉讼能力与心里看,医院多有专业的医疗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医院赔偿责任的承担均与个人无关,而患方则要根据经济状况等因素考虑诉讼成本和出庭人员,想不难都难。值得笔者忧虑的是,有很大一部分患者(或患方)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虽然想到了维权,但在维权时却很少聘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他们的维权之路(可能多方面因素考虑结果吧,或经济紧张或盲目自信或对律师不信任),而自己在维权时却又很随意:不分时机申请鉴定,不看不分析病历即参加听证,不考虑后果即签署协议……。殊不知这样随意维权,轻者是绕了很多维权弯路,重者会给自己设置很多维权障碍,结果上还有可能帮医院摆脱了责任导致自己维权目的的最终失败。笔者认为,造成患方维权行为随意与维权目的相脱节的深层次原因与患方对医疗案件的难度没有一个清醒认识有关。为此,笔者把医疗案件难点做了一个简要的罗列,以期正处医疗案件困扰或正在维权的患方对自己的维权能力有所自测,以重新审视自己的维权行为,预期判断自己的维权结果。
在医疗维权时,患方可能遇到的问题有:
一、诉讼之前的问题
1、什么样的案件才是医疗案件,医疗案件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哪种途径解决最好?
2、发生医疗纠纷时,第一时间应该做些什么?
二、诉讼立案时的问题
3、医疗案件提起民事诉讼时,如何确定案由?
4、谁是医疗案件适格的原告?如何确定被告?
5、在医疗案件中,原告应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三、与鉴定有关的问题
6、医疗案件中可能涉及的鉴定分哪几种,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7、什么时候提鉴定比较好?提什么鉴定?
8、法院同意医院的鉴定申请而不同意自己的鉴定请求是怎么办?
9、鉴定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0、如何进行鉴定,应做什么准备?
11、不服鉴定怎么办?
12、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允许重新鉴定?
四、与鉴定听证有关的问题
13、什么是听证?
14、听证都有什么程序和要求?
15、如何准备听证?
五、与病历有关的问题
16、医院不提供病历怎么办?
17、如何封存病历?封存病历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8、病历不真实怎么办?病历不全面怎么办?
19、如何进行病历的质证?
20、如何分析病历?
六、与赔偿有关的问题
21、如何计算和确定赔偿项目与数额?
22、如何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应注意什么问题?
23、医院不构成事故时医院是否会承担责任?
24、医院仅承担部分责任时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25、精神损失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有没有相关规定?
26、后续治疗费、康复治疗费如何主张?
七、与调解有关的问题
27、调解什么时候可以进行?
28、如何拟定调解协议或审查签署协议?
29、在可能存在后遗症或有后续治疗的情况下,如何在调解书里约定和保留自己的权利?
30、调解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上问题是患方在维权时最应该弄懂的问题。其中,有很多问题并不是能不能回答上来的问题,是会不会把握和掌控的问题。没有相当的诉讼经验和娴熟处理医疗案件的能力是很难将医疗案件的维权进行到底的。因为医疗案件的处理并不像通常人想象的那样,将案件申请鉴定就可以大功告成了,提交鉴定只是维权的一小步,鉴定结果的好坏与能不能、会不会通过分析病历帮助鉴定专家找出医院的过错对维权结果有很大关系。试想,一个对患者并不利的鉴定结果对患者的意义能有多大帮助呢?特别是医疗案件的难度也不仅仅表现在鉴定这一问题上,它还在于对案件办理过程及重点环节的整体把握上。缺少了对医疗案件的整体把握,维权就会流于形式,维权也就会变成法律上实实在在的弃权。真是那样的话,只能悔之晚矣!因此,维权任重而道远,远非自信而能完成。
谨转此文提供李小梅老师,维权之路很艰辛,但应该全力以赴!
不打无准备的仗,李老师绝非尔等“菜鸟”,上面30个?号都可在百度搜索里找到参考询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