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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摄友

[草根·播报] 关于对《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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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萍子 发表于 2011-6-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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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个是个人的答复,没看出来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的答复,连个红坨坨都没得,说明不了 ...

我也觉得,人家农民伯伯都晓得要有个南瓜蒂蒂儿才作数,豁人家懂不起嗦!--------你就吹吧!吹牛是不上税的!吹牛是吹不死人的!

发表于 2011-6-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人民医院对病人的回复就这样?为什么不对病人提出的重点回复呢?如果是医院回复请加盖公章。其实看得出这个回复是避重就轻,(当然如果是个人的回复就不以理会)小梅:加油!我们都会支持你。

发表于 2011-6-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风的渡口 的帖子

没用的,这只能当是跟他聊天说的话而已,要有正式的场合,最好摄像才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姑 发表于 2011-6-7 21:51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人民医院对病人的回复就这样?为什么不对病人提出的重点回复呢?如果是医院回复请加盖公 ...


     今天患者本人到医院,已经知道我所回复的是代表医院的,至于患者提出的疑问绝大多数需要患者提供相关的证据!医院的答复是就此患者的诉求的最后答复,如果患者对答复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1-6-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梅间纷雪 的帖子

医院的回答太可笑了,这些档案怎么可能不见?是不是被不见了?

发表于 2011-6-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异乡人george 发表于 2011-6-7 19:35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从双方的答复中不难看出:

同感

发表于 2011-6-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指挥,让人扶着我强行站起,之后又让两人一左一右扶着我跳很远才到车上。到了医院后,为什么不送我去照片,而是抛下我,对于我说痛,无法去的要求却置之不顾。

发表于 2011-6-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异乡人george 发表于 2011-6-7 19:35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从双方的答复中不难看出:

他们营山县人民医院是不接受舆论监督的!更不接受营山县人民政府的问责!因为,他们营山县人民医院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那个“纠纷办公室”总让我觉得别扭,总跟那个“纠风办公室”有点儿混霞不清啦(这个字一时想不想来咋个写的)!大相径庭哈!
今天心情不错!下班回家的路上,买了捧栀子花回家。。。嗯,好香啊!

一边听李健的《传奇》,一边回贴。

发表于 2011-6-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生太难了哦

发表于 2011-6-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姑 发表于 2011-6-7 22:01
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 ...

我见过别人骨折120的做法是:先用二条类似木块的东西,先将骨折的位置包好,再抬上单架送上救护车的,没见过要病人跳着上车的,难道这也是人民医院的正确做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姑 发表于 2011-6-7 22:01
为什么不回答120的严重失误?120医务人员急救时不对摔伤病人简单外固定后使用担架,医生护士都在旁边操着手 ...

村姑,我想告诉你,这个需要患者拿出证据来才行!所有事情并非患者陈述的那样,如果患者对此有疑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1-6-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姑 发表于 2011-6-7 22:07
我见过别人骨折120的做法是:先用二条类似木块的东西,先将骨折的位置包好,再抬上单架送上救护车的,没见 ...

说的对,120的做法是原则性的错误!医学教材时确规定的!他们医院也拿不出有力的反驳依据三,比如说影像资料!其实,他们不是懂,只是不当回事!

发表于 2011-6-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就司法嘛,司法没什么可怕!
以楼主的强势口吻,你就不要同流氓讲道理了。他也代表了不人民医院。
因为打官司时,被告是营山县人民医院,而不是摄友。

发表于 2011-6-7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影腿 发表于 2011-6-7 22:15
司法就司法嘛,司法没什么可怕!
以楼主的强势口吻,你就不要同流氓讲道理了。他也代表了不人民医院。
因 ...

就是啊,所以对他重三遍四的回复,我现在也懒得回啦!何必去给一个连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的人捧场嘛!
发表于 2011-6-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6-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术前、术后三天、出院时的片子都找不到了,说医院改建,片子不见了。”李老师,索要院方此回复的文字纸证,並加盖医院公章及责任人签字,这是医院过错的一重要佐证切勿忽略,你有权力索取,医院有责任出具。

发表于 2011-6-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梅老师,不错哈!能准确的下论点,并引用了首诊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出院病人随访制等等,加油!他们要跟你搬法律,你就跟他搬法律;他要跟你搬规范,你就跟他搬规范;他要跟你搬书本,你就跟他搬书本。。。他有门方,你就有对子!直接给他贴上就行啦!对于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处理(手术用药)、并发症上等书上都写得清清楚楚!哪些是原则,哪些是不应该犯的错误,书上有明确的规定!临床医学不比基础医学不容易看懂,都是些文字性的!如果不懂的,记录下来,到百度文库里找答案!或者挂个专家号进行咨询!
记住:以书为证,不要说网络里是北京还是上海哪个专家说的!----那是不作数的!

发表于 2011-6-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营山县人民医院回复,既然你们认为没有任何责任,要患者走司法程序,才予受理,为什么关键证据不见了?是不是做作贼心虚?销毁证据?
众所周知,司法是以事实为依据,没有有力的证据如何能维护合法权益?
这又是不是营山县人民医院设的局?
其用心之险恶,昭然于天下~~~

发表于 2011-6-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7 22:08
村姑,我想告诉你,这个需要患者拿出证据来才行!所有事情并非患者陈述的那样,如果患者对此有疑问可以通 ...

对的,边个证据应该没问题的,因为当时120到,以我们营山人的习惯看到的人应该不少,还怕没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异乡人george 发表于 2011-6-7 22:55
请营山县人民医院回复,既然你们认为没有任何责任,要患者走司法程序,才予受理,为什么关键证据不见了?是 ...

     现在我就此问题作出答复:今天下午我电话了解主管医生,主管医生陈述已经将所有的检查片子交给患者,至于患者如何处理片子我们不得而知,这个需要患者举证,这个情况我是当面对患者交代过主管医生的陈述,所以在此我恳请广大朋友一定要双方了解事实真相后才发表意见,仅凭一方陈述是无法得到正确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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