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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摄友

[草根·播报] 关于对《营山县人民医院毁我一生》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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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看了两天,看得出大家很关注,还是发布一下个人意见吧
一是梅老师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我深表同情,真是“有啥都别有病,没啥都别没钱”,一旦进了医院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你我无法控制和掌握,因为我们不明白医院管理、病理知识、法律程序等等,只能医院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一旦有事,繁琐的程序让我们真正体会到患者永远是弱者!
二要为蓝光精神感动,整整23页得花多少精力!看样子你对梅老师事件的愤怒程度。医院已经表明了态度,协商是不可能了,因为他们“已经组织专家反复研究过,他们觉得医疗过程没有过错”,对医院或者某个人争论已经是多费口舌,医院自己已经不承认他做错了什么。与其做些无谓的争论,还不如“退而结网”,用其他行动方式帮助梅老师,如:咨询律师、收罗医院方面证据、上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情况等等,是的,有些事情具有一些阴暗面,但我们应该相信还是有解决办法。法律武器是必备的,因为从事实公理、伦理道德、社会良知的角度,用循循诱导、冷嘲热讽、针锋相对方式都说不服他方,是借助更强大的武器时候。
三是佩服摄友的发言人风格。能够在帖子前几楼就出来回应也算及时。尽管你仿佛势单力薄,千夫所指,但你有强大的人民医院做后盾,你倒也不为所动,专业应对。从你发帖话语中看得出看得出你也是有爱心的人,尤其是梅老师在"我们还是朋友……”的友善表达后你的留言,我觉得你还能做更多的事,尽管你“身在位、谋其政”,但你应该经历过多次医疗纠纷,要些什么程序,你应该再具体一点,再可操作性点。尽管营山论坛人才济济,但律师仿佛还真不太多,你应该算懂的。既然你们医院得出“无过错”的结论,你们应该不害怕对你们不利,你们何不帮患者顺利走完权威裁决那一步?那样你们也坦然,患者也了然。那样,人民医院的声誉依旧是“为人民服务”的!

发表于 2011-6-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的回复一点都不正式,梅老师的贴子是针对营山县人民医院,摄友代表营山县人民医院吗?
看摄友发的《营山——丰产的道路在哭泣》一贴,营山县交通局的回复是什么方式?
之前有网友发关于西月湖污染,营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回复方式是什么?
现在上至中央,下到地方,都非常重视网络民意,楼主一句以后不再做任何回复就甩开了????

发表于 2011-6-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7 23:00
现在我就此问题作出答复:今天下午我电话了解主管医生,主管医生陈述已经将所有的检查片子交给患者, ...

不是说不再作任何答复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阳依海 发表于 2011-6-8 18:27
摄友的回复一点都不正式,梅老师的贴子是针对营山县人民医院,摄友代表营山县人民医院吗?
看摄友发的《营 ...

      摄友在网络上凡是以医疗纠纷办公室的答复都是正式的,我可以对此负责!

发表于 2011-6-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8 18:33
摄友在网络上凡是以医疗纠纷办公室的答复都是正式的,我可以对此负责!

司法程序上,可不认为你摄友在网络上以“医疗办公室”的名义的回复是正式代表营山县人民医院。。。。

人家营山县交通局是怎么回复你的贴子的??

话说出来,就得让人信服,不然说了也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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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纷现在纠纷真的来了

发表于 2011-6-8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聊无聊???难道这事情在论坛上发发帖就能解决??
伤者你在这里发帖你的腿就能好?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这帖子了,为什么不把发帖子的时间用在治疗你腿上去?
如果你觉得你自己真的被人民医院给误诊了,那就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还有那些指责摄友的人...不知道你们是在解决矛盾还是在激化矛盾,你们这种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摄友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的一员,他有义务在这帖子上面进行回复,如果摄友在这里对这件事不闻不问,你们是不是又要说人家医院心虚不敢认?
再次奉劝大家别那么唯恐天下不乱,别在哪里指责谁,又同情谁。真的同情伤者的话,为什么不尽你们的能力去帮她找一些治病的医院?
她现在治病应该需要很多钱,为什么不在经济上去援助她?在营山的为什么又不去看看她,让她感到你们温暖?
像你们这样一直在这里指责谁的不是,你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说难听点就是吃饱了撑着.....

发表于 2011-6-8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会保佑你好起来的老师,佛会让那些坏蛋下十八成地狱的。:curse::curse:画个圈圈诅咒坏蛋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6-8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已至此,建议梅梅老师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你要做的是先尽一切力量整理好你手上的相关印证资料,大到人民医院各种检查结果,小到医生开具的处方以备用,其他医院的相关证明也可作为辅证。然后找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咨询,做好走司法途径的相关准备。
   
    就你所说的医院收走了相关检查结果印证资料然后说资料丢失等问题,因你是患者,院方应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他们不能以任何借口以推卸责任。

  
   建议大家不要一致针对“摄友”,他作为人民医院的一名员工,所发表的一切言论只以从他本人的角色出发,尽他自己的职责。如果你是他,也许你也会这样做。希望大家能理解。

  最后祝此事能在大家的努力下尽快得到妥善解决,祝梅梅老师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1-6-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营击长空 的帖子

蓝光闪烁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他主要是为梅梅老师抱不平,望大家理解!摄友是代表医院的,但是从医院的发言来说,他们一直就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其实对大多数的网民来说,都非常的期待营山县人民医院说“此事已获悉,我们会认真对待,认真调查此事!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如果是医院的责任我们会负责到底!”但是抱歉,他们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支钢枪 发表于 2011-6-8 21:07
谁对你的发言负责 医院一个萝卜坨坨都没得  智商都低于零?

      医院有医院的规章制度,我该不该负责似乎你无权过问,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你们所需要的公章的答复我们只是给患者,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去找患者咨询呀!今天患者的双方母亲和患者本人到医院来,医院院长已经给她们推心置腹讲道理,患者的双方母亲都接受此事要通过程序才能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患者才第一次到医院就患者所说的医疗纠纷问题交流,医院院长和我们一起对他们是推心置腹交流,患者的母亲表示理解医院,愿意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医院,今天为患者免费检查了患者髋关节康复情况!所以医院从来不回避医疗纠纷,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都是欢迎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还是难以自圆其说,免费做个检查?这本来就是该你们做的好不好!真象网友们说的你眼中只有钱!  发表于 2011-6-8 21:50
          为什么该医院免费检查?医院作为人道主义也只能这样帮助患者,至于划分责任的问题需要鉴定才能确定!

发表于 2011-6-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老生常谈,旧病复发!就送你们医院这句话!今天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参加了我市纠风办对一单位的民主测评!真不晓得你们营山县有没得纠风办,也不晓得有没有正常履职?

发表于 2011-6-8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nancy0927 发表于 2011-6-8 19:08
有聊无聊???难道这事情在论坛上发发帖就能解决??
伤者你在这里发帖你的腿就能好?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 ...

只能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你身上,你说话完全会不同的。

发表于 2011-6-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到尾根本就没医院正式的回复,一帮热心的人在这里争论不休,为医院,为受难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者风灵 发表于 2011-6-8 22:23
从头到尾根本就没医院正式的回复,一帮热心的人在这里争论不休,为医院,为受难者。。。。。

          医院的正式书面回复已经交给患者,你们所希望的医院公章上面是有的!如果大家需要的话可以叫患者提供!

发表于 2011-6-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nancy0927 发表于 2011-6-8 19:08
有聊无聊???难道这事情在论坛上发发帖就能解决??
伤者你在这里发帖你的腿就能好?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 ...

谢谢你,人民医院美丽的小姐,亲自跑到这儿来娇声燕语。确实,我很无聊,无聊得只有吃饭、上网、睡觉,无聊得不上班,无聊得走不了路。我以前也无聊,多写些风花雪月,休闲生活,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但拭问现在,我走不得路,除了在网络上叙说一下,还能怎样?我这样做好像没妨碍你什么吧?我用我血的教训告诉大家,求医应应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一定要去专科医院,注意保存所有资料。最后,我祝你永远平安,小感冒都不得一个。

发表于 2011-6-8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网友们能做的只是帮你呼吁,你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

发表于 2011-6-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XXXXX”第XXX页,得出结论,该小病有0.00000001%的可能死亡,你很不幸,就属于那0.00000001%,本院已经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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