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问责】高坪区委、区人大、去政府:高坪区人大使用才两年多的办公楼为什么要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区好官的确少的很

发表于 2011-6-2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房子这么贵就跟一群狗官卖地有着密不可分关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论坛没一点点用,就算是真实的有能怎么样?你只是告诉了我们而已?

发表于 2011-6-2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有注意到高坪安汉广场靠小浪花这边的行道树被挖出来了,不清楚要干什么,深深的担忧,窃以为5年之后高坪可能满街的小树苗,全城无可以遮荫的街道。
羡慕顺庆的法国梧桐,高坪和顺庆,永远都是城市和乡镇的差距!!!!
发表于 2011-6-2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发表于 2011-6-2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拆危房?今天早上看见有挖土机在那里。 :lol:lol
发表于 2011-6-22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是扩路哈,具体的我不清楚

发表于 2011-6-2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

发表于 2011-6-2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新的楼。。。可惜了。

发表于 2011-6-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1-6-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1-6-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1-6-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国家机关等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1-6-2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整烂:lol

发表于 2011-6-2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冒个泡泡 发表于 2011-6-22 0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包整烂

哪个找我?

发表于 2011-6-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的消息是这楼已经卖给明宇集团,他们会拆掉建一座新的五星级酒店。而高坪人大已经搬到老公安局办公大楼去了。据说人大先行,区委也会逐步搬过去。这都是折腾啊!折腾的是谁的钱呢??

发表于 2011-6-2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伙农民脱不了俗~只晓得折腾!

发表于 2011-6-2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真一家?

发表于 2011-6-2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高坪区的领导正面回答一下,你们因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没有?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