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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诱惑

[草根·播报] 关于对各个单位回复营山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帖子的几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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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的这个公告

发表于 2011-7-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发表于 2011-7-2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者实名??

国家都认可匿名举报呢,好像不认识将被举报对像匿名吧。

发表于 2011-7-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1-7-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是政府论坛,搞得这么认真干什么
发表于 2011-7-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建议实名制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7-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得规范,不是针对某一方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7-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字千斤 发表于 2011-6-30 08:24
建议回复不要弄到这来,直接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这里是草根论坛,永远是草根说话的地方

发表于 2011-7-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东方的工作。。。。。。。。。。。。。

发表于 2011-7-4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1-7-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发表于 2011-7-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英明

发表于 2011-7-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这个有待商讨,商讨如下:
     第一:如果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论坛就应该承担对发帖子的内容审核,是否真实是否夸大等进行审核,论坛就应该承担这些投诉反映问题是否真实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要加盖公章的书面答复,就应该通过网管舆情中心正式递交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正式书面答复,作为单位,在没有得到舆情中心的材料之前,可以在网络上答复,这个答复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向其公布,以何种方式答复由单位自行决定。
     第三:投诉反映问题就应该是真实姓名并且有联系电话,这样投诉者就要对自己所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承担责任,并且也方便被投诉单位联系投诉人以便解释。如果不方便提供就应该向相关部门投诉,而不是网络。
  以上仅供参考,请大家不要攻击。
顶起!

发表于 2011-7-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1-7-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7-5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鬼神同泣 发表于 2011-7-3 17:43
支持东方的工作。。。。。。。。。。。。。

感谢支持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从来不会假借监督之名,收取任何费用。并注重保护每一个网友的贴文,对删贴都有严格程序规范。
如有网友遇到以麻辣社区删贴之名,行敲诈勒索之事,可拨打028-85173871进行举报。

版主对帖子的处理也会以论坛短信的形式通知发帖者,如版主有不符合《麻辣社区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的操作行为,请大家到社区留言投诉或直接打电话投诉。

感谢大家。

发表于 2011-7-1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7-1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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