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个有待商讨,商讨如下:
第一:如果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论坛就应该承担对发帖子的内容审核,是否真实是否夸大等进行审核,论坛就应该承担这些投诉反映问题是否真实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要加盖公章的书面答复,就应该通过网管舆情中心正式递交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正式书面答复,作为单位,在没有得到舆情中心的材料之前,可以在网络上答复,这个答复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向其公布,以何种方式答复由单位自行决定。
第三:投诉反映问题就应该是真实姓名并且有联系电话,这样投诉者就要对自己所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承担责任,并且也方便被投诉单位联系投诉人以便解释。如果不方便提供就应该向相关部门投诉,而不是网络。
以上仅供参考,请大家不要攻击。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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