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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道之君

巴中三号桥人行道上发生醉驾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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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9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

发表于 2011-7-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终身禁驾+服刑10年左右(弹性大,你懂的)+高额赔偿

发表于 2011-7-9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处有期徒刑可能是的,但是你们叫着要判醉驾者死刑,没有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会遂你们的愿的.:D

发表于 2011-7-9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四川记者曝光   不然又关系了~~~

发表于 2011-7-9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的出租车也慢点啊   看到就怕

发表于 2011-7-9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喝太多了还开车。

发表于 2011-7-9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踏浪 发表于 2011-7-9 0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判处有期徒刑可能是的,但是你们叫着要判醉驾者死刑,没有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会遂你们的愿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表于 2011-7-9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不怕死的

发表于 2011-7-9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整死。!

发表于 2011-7-9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醉驾犯罪者,才可能警示、教育潜在违法驾驶人员,使更多的家庭免受家破人亡的惨剧。

发表于 2011-7-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7-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踏浪 发表于 2011-7-9 01:19
判处有期徒刑可能是的,但是你们叫着要判醉驾者死刑,没有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会遂你们的愿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表于 2011-7-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

发表于 2011-7-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参照“我爸是李刚”事件。

发表于 2011-7-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funk:

发表于 2011-7-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交警部门严查醉酒司机,司法及相关法律机关运用相关法律严惩醉酒凶手,现在不那样老百姓啊里还有安全可言。

发表于 2011-7-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情况属实,严惩!

发表于 2011-7-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还没提高酒驾的意识,他们的头脑中所想的是侥幸,然而正是这种侥幸的麻痹思想导致事故的发生,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7-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有人对酒驾的严重性,就那么的不上心呢?

发表于 2011-7-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人拿人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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