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弱弱的问下。LZ说的赔偿10万,最高3,40万。第一,是是谁出。第二。如果一个医疗事故真的赔偿这些的话,难怪现在的医院医疗事故不断。因为医院的收入不知道是多少个10万,3.40万。一个医生的红包不知道有几个这样的数字。难怪他们不怕事故,有事故赔钱就是了。如果LZ说的这个法律赔偿是真的,饿哦只能说这是我们GJ的悲哀。人的生命只是一个数字。一个医生把人医死了(医疗事故中),难道只是赔钱就了事的吗?不应该吊销他的执照吗?或者禁医多久,一个医生的医疗事故达到几个就吊销执照。严重的医疗事故,判刑坐牢自掏腰包赔钱吗?希望GJ引起重视。修改所谓的这个什么法律。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而不是医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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