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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b12345

[安岳新闻] 安岳县李家镇私人将农房和居民房改建成商品房出售建设局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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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3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腐败的地方就是建设局与国土局了,特别是乡镇上的建管所人员和国土所人员

发表于 2011-9-2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ab12345 发表于 2011-9-10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于安岳县建设局等不作为,个别人乱作为,导致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必将带来安全隐患、偷税漏税、 ...

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必将带来安全隐患、偷税漏税、居民上访等等系列问题。

发表于 2011-9-2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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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月来受害人投诉: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任何证件、没有技术资质由社会闲杂人员私人负责出资施工修建的一座座七层、八层以上违法违章建筑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面对如此混乱的李家镇建筑市场,安岳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却一筹莫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其中必有官员入股和腐败,才敢置县政府和建设局自己的规定于不顾。

发表于 2011-9-2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春花 发表于 2011-9-24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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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月来受害人投诉: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任何证件、没有技术资质由社会闲杂人员 ...

官员入股和腐败?????????严查

发表于 2011-9-2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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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建设局不作为,相关领导称对违规修建的八楼不知情?

安岳建设局不作为,相关领导称对违规修建的八楼不知情?

安岳建设局、国土局不作为乱作为,这里转一面不作为的旌旗给安岳县建设局、国土局。

发表于 2011-9-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ab12345 发表于 2011-9-10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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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建设局不作为 导致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许多人利益受伤害
编  号:201100014510    提交时间:2011-9-11 17:08:53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安岳县
内  容:
尊敬的省长,您好!投诉人郑明芳,女,生于1969年11月10日,汉族,居民,家住李家镇爱国路9号,身份证号511023196911106248.联系电话:15884248944投诉人陶继冲  联系电话15884248944,系郑明芳的丈夫。被投诉人:安岳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被投诉人唐杰,男,无业人员,出生不祥,汉族,居住地址李家镇工商所楼上,联系电话:13982909899被投诉人:管仲,男,无业人员,出生不详,联系电话:13882989866被投诉人:段公学,男,无业人员,出生不详,,联系电话:13088306536请求事项:1、依法撤除无业人员修建的未经任何部门监理验收合格的八层2400平方米高楼,制止其按照商品房买卖的行为。2、恢复投诉人住房原貌的两层楼房,退还所收取的房屋改建费用3万元;退还投诉人所属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事实理由由于安岳县建设局等不作为,个别人乱作为,导致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必将带来住房安全隐患、偷税漏税、居民上访等等系列问题。几月来受害人安岳县李家镇爱国路9号居民郑明芳投诉: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任何证件、没有技术资质由社会闲杂人员私人负责出资施工修建的一座座七层、八层以上违法违章建筑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面对如此混乱的李家镇建筑市场,安岳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却一筹莫。昨日投诉人前往建设局局长金东、副局长办公室反映获悉,面对如下图所示的占地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左右的八楼违章建筑,建设局执法处只发了两次停工通知书,没有采取其他有力的执法管理措施。这不得不使人怀疑建设局的执法能力到哪里去了?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建设局无能?昨日投诉人给建设局长金东、副局长徐X第二次次送去了申请书即举报信,第一次申请书于7月31日已经通过银行快递一月多了,没有回复,故请求省长责令要求建设局依法查处。谢谢!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1年9月13日转送至资阳市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附加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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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委省政府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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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春花 发表于 2011-9-24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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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月来受害人投诉: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任何证件、没有技术资质由社会闲杂人员 ...

本案已经举报到省长信箱,看你安岳县建设局还能对抗县政府有关严厉打击违章建筑的规定到几时?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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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建设局不作为 导致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许多人利益受伤害
编  号:201100014510    提交时间:2011-9-11 17:08:53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安岳县
内  容:
尊敬的省长,您好!投诉人郑明芳,女,生于1969年11月10日,汉族,居民,家住李家镇爱国路9号,身份证号511023196911106248.联系电话:15884248944投诉人陶继冲  联系电话15884248944,系郑明芳的丈夫。被投诉人:安岳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被投诉人唐杰,男,无业人员,出生不祥,汉族,居住地址李家镇工商所楼上,联系电话:13982909899被投诉人:管仲,男,无业人员,出生不详,联系电话:13882989866被投诉人:段公学,男,无业人员,出生不详,,联系电话:13088306536请求事项:1、依法撤除无业人员修建的未经任何部门监理验收合格的八层2400平方米高楼,制止其按照商品房买卖的行为。2、恢复投诉人住房原貌的两层楼房,退还所收取的房屋改建费用3万元;退还投诉人所属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事实理由由于安岳县建设局等不作为,个别人乱作为,导致李家镇建筑市场混乱不堪,必将带来住房安全隐患、偷税漏税、居民上访等等系列问题。几月来受害人安岳县李家镇爱国路9号居民郑明芳投诉:没有开工许可证、没有任何证件、没有技术资质由社会闲杂人员私人负责出资施工修建的一座座七层、八层以上违法违章建筑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面对如此混乱的李家镇建筑市场,安岳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却一筹莫。昨日投诉人前往建设局局长金东、副局长办公室反映获悉,面对如下图所示的占地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左右的八楼违章建筑,建设局执法处只发了两次停工通知书,没有采取其他有力的执法管理措施。这不得不使人怀疑建设局的执法能力到哪里去了?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建设局无能?昨日投诉人给建设局长金东、副局长徐X第二次次送去了申请书即举报信,第一次申请书于7月31日已经通过银行快递一月多了,没有回复,故请求省长责令要求建设局依法查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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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11年9月13日转送至资阳市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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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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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哎!看了你的贴,真的只能给你“?”号(为什么你不在房屋建设前与改建者们把你想到的利益与他们详谈了?而且,在与你自己协商自己的房屋到房子修建时,中间应该有充足的时间让自己考虑清楚吧。何况,你在改建前又把自己相关的房屋证件交予改建方,这不你就默认了么。要是你在改建前把自己利益想到位于改建者详谈,也不至于现在吧。也许,那个就现在是自己的别墅小区了。)

发表于 2011-9-2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建设局不作为。好让别个发点财

发表于 2011-9-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082005 的帖子

我也突然想起,当事人为什么在建房前和建房过程中不和别人谈有关事情,反而在别人把房子修好了再来找人家的麻烦,肯定有猫腻,甚至是敲诈,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人,甚至可能还邀约了社会流氓无赖参合在一起去吃别人的黑钱。没有建房手续的事儿,到时候建设局会处理的,执法力度不够,是整个国家法律框架下的弊端,用得着你去当警察哟,真的有点无聊。:)

发表于 2011-9-2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在调查。

发表于 2011-9-2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说我知道的,供大家参考:一、郑明芳主动和人家签了房屋改建还房协议,50多平米的住房还一个30平米以上门市、一套100平米以上住房。后来人家建好了又反悔,估到将过道和院坝算成房子面积,要人家还两个30平米以上门市、二套100平米以上住房。达不到目的就告人家违法建设,要挟人家。二、违法建设的事,建设局早就介入调查了,现在已经提出处理意见:1.责令建设方申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安全鉴定。2.对房屋进行规划认定。3.降低顶层高度,拆除影响河道的建筑。4.由城监大队完善法律程序,在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合格和不严重影响规划情况下,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理。目前几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至于为什么现在还在处理阶段,请大家看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发表于 2011-9-2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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