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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给四川巴中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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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长你好:
    向你反映一件拆迁中的事项,巴陕高速途经我家在南江镇中坝村的房屋,因拆迁补偿价格和面积过低,只给每平方350元,但现在水泥、钢材、人工(当前价格为240每平方)等价格均大幅上涨,拆迁后那点钱我们可能连地基都打不起,所以我家一直没签字,想争取一个合理公道的价格以完成搬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但协调办施明(音)不带领工作人员认真宣传政策,入户协商。而是简单粗暴,让村上一些人通知几次,态度蛮横,想搬也得搬,不想搬也必须搬,并且多次到家谩骂侮辱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今天(2011.9.15)更是素质低下到极点,到家跳起双脚把两个老人骂了一顿,威胁明天要组织强制拆迁,我想请问一下,拆迁是不要将农民的房屋越拆越小?把老百姓越拆越穷?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地方政府强拆的政策在巴中还能执行不?老百姓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在施明这类“山大王式”的官员面前就成了刁民?在此恳请市长关注一下,如果他们一意孤行,粗暴蛮干,恐怕要引起流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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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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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巴中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市长你好:
     向你反映一件拆迁中的事项,巴陕高速途经我家在南江镇中坝村的房屋,因拆迁补偿价格和面积过低,只给每平方350元,但现在水泥、钢材、人工(当前价格为240每平方)等价格均大幅上涨,拆迁后那点钱我们可能连地基都打不起,所以我家一直没签字,想争取一个合理公道的价格以完成搬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但协调办施明(音)不带领工作人员认真宣传政策,入户协商。而是简单粗暴,让村上一些人通知几次,态度蛮横,想搬也得搬,不想搬也必须搬,并且多次到家谩骂侮辱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今天(2011.9.15)更是到家跳起双脚把两个老人骂了一顿,威胁明天要组织强制拆迁,我想请问一下,拆迁是不要将农民的房屋越拆越小?把老百姓越拆越穷?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地方政府强拆的政策在巴中还能执行不?老百姓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在施明这类“山大王式”的官员面前就成了刁民?在此恳请市长关注一下,如果他们一意孤行,粗暴蛮干,恐怕要引起流血冲突。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巴中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市长你好:

   向你反映一件拆迁中的事项,巴陕高速途经我家在南江镇中坝村的房屋,因拆迁补偿价格和面积过低,只给每平方350元,但现在水泥、钢材、人工(当前价格为240每平方)等价格均大幅上涨,拆迁后那点钱我们可能连地基都打不起,所以我家一直没签字,想争取一个合理公道的价格以完成搬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但协调办施明(音)不带领工作人员认真宣传政策,入户协商。而是简单粗暴,让村上一些人通知几次,态度蛮横,想搬也得搬,不想搬也必须搬,并且多次到家谩骂侮辱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今天(2011.9.15)更是素质低下到极点,到家跳起双脚把两个老人骂了一顿,威胁明天要组织强制拆迁,我想请问一下,拆迁是不要将农民的房屋越拆越小?把老百姓越拆越穷?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地方政府强拆的政策在巴中还能执行不?老百姓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在施明这类“山大王式”的官员面前就成了刁民?在此恳请市长关注一下,如果他们一意孤行,粗暴蛮干,恐怕要引起流血冲突。

发表于 2011-9-15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的强拆事件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旦引发流血事件,巴中就在全国出名了。我想,这是巴中市的书记、市长们不愿看到的吧?

发表于 2011-9-15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1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9-1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针对强制执行又出了新政策,拆迁方面也应该有新的动向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的是,个别官员不学无术,为所欲为。成为与王瑛这类好官的反面典型。那么请问,纪检监察部门在干些什么?为什么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11-9-16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我是巴陕高速南江协调办,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巴陕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巴府发【2009】32号文件,目前,巴中全市的高速公路均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其中,农村穿逗结构补偿标准为270元——350元/平方米。你父亲王绍泉的房屋在南江镇中坝村,结构为穿逗结构,且修建年限已久。县住建局按照最高标准350元/平方米计算的补偿费用。 但你父亲王绍泉却要求按1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南江镇和县协调办已多次到老人家做工作,并为其协调了新建房宅基地,就近租了过渡房,但他始终认为补偿标准低,不愿配合。因所有拆迁户均按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他提出的要求不能实现。拜请你给予帮助!谢谢!基层的同志做工作实属不易,何况你也是国家干部啊!

发表于 2011-9-1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这个被国家遗忘了的地方!自古,哪有老百姓得了利益的道理和案例?!国务院说是如何如何的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实际呢?!政策到地方的时候,早就变了摸样!新的领导来了一个又一个!但是你看看又有几个是为基层老百姓着想的?!为了搞政绩,大肆的搞形象工程。大把大把的人命币被他们用在了政绩工程上,他们谁又会知道在他们所管辖的区域内,有多少孩子因为贫穷而放弃了心爱的课本,因为贫穷而不得不退学离开校园?!他们又有谁会知道,好多的地方路难行?!征地拆迁,“农村穿逗结构补偿标准为270元——350元/平方米”,试问,现在要修建这样的房屋,你们的赔偿金够吗?!老百姓为了国家的利益难道就是这样的付出吗?!

发表于 2011-9-1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他给王勇在电话里说.
他说他对不起张坝的老百姓.是他的单位领导被和谐了的.他没有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南江县协调办的回复提几点看法:
1、制定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物价水平涨到当前,人工费占修建成本近半的情况下,还拿几年前一份明显有失公允的文件说事,此举有两种可能:一是政策上对国务院、省、市的文件精神理解不到位,二是别有用心。建议你们正确理解“重置成新价”,“着眼老百姓长远生计”等用词的含义,切不可断章取义。友情提示:老百姓如果是三间草房,你就合理给出过渡等费用,选个好点的地基还他三间草房,休再提什么人均30平米,风貌改造等政策了,这样显得很无聊。2、基层工作确实辛苦,但不要由于无知造成工作失误,更不要耍威风称霸道,群众不是羔羊,可以随意辱骂恐吓威胁,这样做有损政府形象。同时,根据掌握的证据,这次拆迁暴露出问题很多,正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希望以后不要劳神上级部门。友情提示:自你们参与,相关证据同步形成,注意工作水平和态度,但愿不要给南江人民和革命老区的形象抹黑。3、南江的群众很朴实,没有人想在这次拆迁中发财,但要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制定搬迁标准,没有人愿意拆到自家房后由于修不起新房而蹲在路边发愁或找上级部门诉苦。协调办不是一级政府,不要动不动威胁要强拆,最起码协调办应该打个报告,得到县政府的批复才是合法的。友情提示:如果违法强拆,也得有工作水平,叫群众到天安门去搭个窝棚,你们点把火把房子烧了就是,少费点事多好,别浪费政府的人力财力。这点我相信南江的群众会理解支持的。4、买卖都有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说法,拆迁房屋可以根据南江最新公布的建筑成本指导价执行,不能乱要,也不能蛮横定价。友情提示:可以就当前情况把争论范围扩大,让全国人民评说,说的是理,讲的是法,下级政府的文件不能与上级政府的文件相冲突,否则《宪法》在南江某些人眼里可以作为“作文”来处理,没什么意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南江县协调办的回复提几点看法:
1、制定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物价水平涨到当前,人工费占修建成本近半的情况下,还拿几年前一份明显有失公允的文件说事,此举有两种可能:一是政策上对国务院、省、市的文件精神理解不到位,二是别有用心。建议你们正确理解“重置成新价”,“着眼老百姓长远生计”等用词的含义,切不可断章取义。友情提示:老百姓如果是三间草房,你就合理给出过渡等费用,选个好点的地基还他三间草房,休再提什么人均30平米,风貌改造等政策了,这样显得很无聊。2、基层工作确实辛苦,但不要由于无知造成工作失误,更不要耍威风称霸道,群众不是羔羊,可以随意辱骂恐吓威胁,这样做有损政府形象。同时,根据掌握的证据,这次拆迁暴露出问题很多,正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希望以后不要劳神上级部门。友情提示:自你们参与,相关证据同步形成,注意工作水平和态度,但愿不要给南江人民和革命老区的形象抹黑。3、南江的群众很朴实,没有人想在这次拆迁中发财,但要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制定搬迁标准,没有人愿意拆到自家房后由于修不起新房而蹲在路边发愁或找上级部门诉苦。协调办不是一级政府,不要动不动威胁要强拆,最起码协调办应该打个报告,得到县政府的批复才是合法的。友情提示:如果违法强拆,也得有工作水平,叫群众到天安门去搭个窝棚,你们点把火把房子烧了就是,少费点事多好,别浪费政府的人力财力。这点我相信南江的群众会理解支持的。4、买卖都有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说法,拆迁房屋可以根据南江最新公布的建筑成本指导价执行,不能乱要,也不能蛮横定价。友情提示:可以就当前情况把争论范围扩大,让全国人民评说,说的是理,讲的是法,下级政府的文件不能与上级政府的文件相冲突,否则《宪法》在南江某些人眼里可以作为“作文”来处理,没什么意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采取其它省市拆迁中,着眼民生同时又行之有效办法,如果巴陕高速在国家明令禁止行政强拆政策之前立项,同时具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的情况下,将需要搬迁的群众住房采取以房换房的形式拆迁,并将征地农民“农转非”,纳入城市社保范围之内。这样可以规范拆迁行为,避免矛盾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民主进程发展到今天,取得可喜成就。有理就不怕,政策不能乱定,考虑民生为主。拆了旧房修不起新房,难道要在街头流浪?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做群众工作的,更不能乱来,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肯定要先摘帽再论事

发表于 2011-9-2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 可怜的老百姓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1-9-2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强烈建议 市长慎重考虑我们的意思,毕竟我们普通百姓的依赖是政府啊,如果政府不帮我们解决谁解决 再说现在物价上涨 百姓真的很苦的!

发表于 2011-9-22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欺负我们百姓是弱势群体 这社会怎么让百姓好好生活!  拆迁我们根本没住房可住 以后还有一大家子怎么办 市长给个说法 好不!:@

发表于 2011-9-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总会有暴力发生 难道政府就是这么解决问题的吗 为啥不给个满意的做法 让百姓明白了 !! 市长应该好好考虑考虑了!:Q

发表于 2011-9-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天下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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