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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

[草根·播报] 关于营山购买商品房收配套设施费的问题【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成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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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刚才网上看到!
  这种事情绝对顶起!
好歹也是营山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为和谐?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多的回复都给删除了哦,视频也被删除了,图片也被删除了

发表于 2011-11-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2009年4月份签订的合同有没有退啊?麻烦哪位网友解答解答呗!

发表于 2011-11-4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圣典名都)有9栋,前面1-4栋的业主大部份都是交了15000,从5栋开始就提升房价了,就没交15000的配套设施费.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

发表于 2011-11-4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efft 的帖子

他不删,他的饭碗就保不住。

发表于 2011-11-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明天明天明天明 的帖子

前那法改局的局长也出面给群众讲了话,他说他是2011年1月调过来的,意思是说前面的事还不太清楚了,周成副县长同是又是公安局的局长说出来的一些话,要是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想这事肯定不简单的.

发表于 2011-11-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5月份才能出来呢???

发表于 2011-11-4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胜小区有没有朋友?
明明政府的缓兵之计!

发表于 2011-11-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2012年5月前才得解决,大家等着吧。

发表于 2011-1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物价局领导无作为!

发表于 2011-1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不法行为!

发表于 2011-11-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仪陇县房管局伙同开发商收取业主所谓的房屋配套费”的回复


网友您好:

仪陇新闻网网友于8月3日反映“帝景花园”收取配套费的有关情况,我局已派专人调查了解,并于8月17日在新闻网作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回复如下:

1、我局除按政策许可收取相关办证费外,无“配套费”收费项目,更没有伙同和委托任何企业收取所谓配套费用。

2、经了解,“帝景花园”开发企业因收取购房户1万元配套费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群众举报,县工商局已于2010年2月10日对其进行了查处,并处罚款205000元。

3、按政策规定,开发企业应代收代缴房屋维修资金(多层住宅10元/平方米,电梯公寓15元/平方米)。房屋契税和办理两证所需费用应由购房户凭相关手续自行办理缴纳,如因购房户特殊原因,也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4、望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认真察看房管部门监制的购房须知和注意事项,认真填阅购房合同,也可到房管部门咨询。如发现有违规销售和违规收费行为,欢迎到各职能部门包括房管部门举报。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11-11-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西岸枫景的朋友?我的现在找不到了,你们是怎么办的啊?

发表于 2011-11-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退钱,退血汗钱,

发表于 2011-11-5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退钱,退血汗钱,

发表于 2011-11-5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11-11-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退我配套费,

发表于 2011-11-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受害者,该退钱,给买主一个合理的交代!!!!广大群众的钱是一点一点挣来的,被奸商就这样骗去!天理何在?老百姓一辈子就挣一套房子钱,容易吗?本来不该交的为什么交?又怎么解释?文件早就说了不收配套费了还要收!!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给予相关人员以严惩,还广大群众一个公道。不然向上级部门反应!

发表于 2011-11-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商那个黑啊!!!!!!这么早就 明文规定了的,为什么没有执行?是谁给的他们这个胆量?强烈要求政府应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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