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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陈某说出背后真相也许才是唯一的出路——评蓬安强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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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司法这样漂浮不定,你我恐怕首先不必探求事实的真相,应该首先对司法进行探讨,否则就是舍本逐末!

发表于 2011-11-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为什么还不公开案情..肯定有问题..:dizzy::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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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244367341 发表于 2011-11-9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莽娃儿过高估计了舆论对公平正义的影响了!好像你过分偏重舆论的掌控,而漠视司法的腐朽,这样要不得。

防患从来都是合理的。

司法的腐朽更需要理智去抗衡,不能用不纯洁的行为去实现纯洁的愿意。

有点灰心,算咱天真吧。

发表于 2011-11-9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境界 发表于 2011-11-9 1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一批股市成功者都是这样造就的:当别人不明白他在做什么的时候,他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当别人 ...

世事皆浊,唯你独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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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是另外一个帖的内容,但也贴上:

轻轻握住你的手 发表于 2011-11-9 01:30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啧啧,邓的正当防卫被你说成是故意伤害罪?别把舆论说得会左右司法样,如果能,钱会云怎么惨死了?

邓玉娇案我一直跟进关注,了解包括网络舆论走向以及屠~夫~等职业网民的所作所为,最终法院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的,因压力过大,最后以精神问题免予刑事处罚。

此事件结局令大部分人觉得大快人心,可我觉得伤害了法~制,法制失去了其独~立~性。

美国曾有个辛普森杀妻案。未审之前,民意调查,绝大部分美国人都认为他有罪。可最终判决他无罪。这时的民调又显示,绝大部分美国人表示认同这结果。在他们看来,程~序~正~义~与司~法~独~立~是最更重要的东西。美国有个大法官叫霍姆斯的,曾经说过:“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他的意思我理解为,政~府如果迫于压力,或为了自己的目的,对司法加以干涉,其危害远超过小民的罪恶,因为这意味着它可以凌~驾~法~律。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

虽然美国与咱们国家有巨大的区别,但法制精神,是需要推崇的。如果我们希望建立公~民~社~会,就不得不在哪怕最小的事例上都贯彻这样的观念。

中国目前的社会生态非常不好,民间有极大的怨气、戾气,但凡涉及到一些敏~感群体,民众的情绪就会异常激动,加上不良引导,结果不会太理智。我常常想,如果这样的社会,有了什么变化,会有秩吗?结果很可能是出现暴~民遍天下的结果。不久前的历史就给我们这样的答案:人人加害别人,人人又自危——文~革。我不认为文~革不会再发生,对法制的尊崇历来都没有深入过人心,更多的是简单的好恶,非此即彼的逻辑......

这也是我趟这趟浑水的动机,希望能表达这些观念,不让不合理的情形继续。无论对具体事件的看法是否正确,在基础的观念上,不糊涂,就是对这社会最大的贡献。

发表于 2011-11-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8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915915915 的帖子

你的发言就像发瘟的疯牛病,滚开点!你激动个啥啊!我只是说的是个人观点而已! ...

你还没有正面问答我的五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呢,单靠骂人就可以解决战斗吗?
是不是耍横撒泼是你的一贯风格?
须知,辱吓和谩骂代替不了战斗。
你有什么权力喊人“滚开点”(还自诩“文明”呢,大家终于见识了你的丑陋!)?
南充论坛不是你私人的地盘,莫以为写了几首歪诗,绑架了一个莽娃儿,就觉得自己是坛子主人,是论坛皇后!
纵然绑架100个莽娃儿,强奸犯的铁案也翻不了,只能使你的名声更臭!
因为你是嫦娥下凡,西施再世,所以只要你一出现我就很激动,必然激动...
奉陪到底!

发表于 2011-1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8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915915915 的帖子

你的发言就像发瘟的疯牛病,滚开点!你激动个啥啊!我只是说的是个人观点而已! ...

你还没有正面问答我的五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呢,单靠骂人就可以解决战斗吗?
是不是耍横撒泼是你的一贯风格?
须知,辱吓和谩骂代替不了战斗。
你有什么权力喊人“滚开点”(还自诩“文明”呢,大家终于见识了你的丑陋!)?
南充论坛不是你私人的地盘,莫以为写了几首歪诗,绑架了一个莽娃儿,就觉得自己是坛子主人,是论坛皇后!
纵然绑架100个莽娃儿,强奸犯的铁案也翻不了,只能使你俩的名声更臭!
因为你是嫦娥下凡,西施再世,所以只要你一出现我就很激动,必然激动...
奉陪到底!

发表于 2011-11-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辩万辩,刘是个坏人是辩不脱的!

发表于 2011-11-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8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915915915 的帖子

你的发言就像发瘟的疯牛病,滚开点!你激动个啥啊!我只是说的是个人观点而已! ...

你还没有正面问答我的五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呢,单靠骂人就可以解决战斗吗?
是不是耍横撒泼是你的一贯风格?
须知,辱吓和谩骂代替不了战斗。
你有什么权力喊人“滚开点”(还自诩“文明”呢,大家终于见识了你的丑陋!)?
南充论坛不是你私人的地盘,莫以为写了几首歪诗,绑架了一个莽娃儿,就觉得自己是坛子主人,是论坛皇后!
纵然绑架100个莽娃儿,强奸犯的铁案也翻不了,只能使你俩的名声更臭!
因为你是嫦娥下凡,西施再世,所以只要你一出现我就很激动,必然激动...
奉陪到底!

发表于 2011-11-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蓬安的”强奸门“事件,还真是让许多人义愤填膺,因为这是几个官员勾结,欺凌一个女子的事实,虽然该事件已经在全国乃至世界上受到关注,当事的几方家庭都已经为此事付出了沉重代价,接下来的案件审理结果,要靠地方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而知,就目前几方观点,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日前坊间已经有许多种版本和说法,有的说刘、陈二人之前就有关系,有的说是刘酒后乱性,做了歹事,“做”也好,“受”也罢,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自有他们自己在今后去慢慢品尝了。
再说说陈的丈夫,有的说他之前就有怀疑他妻子,事出之后爆出“60万”的说法,个人认为,不管案件是什么性质,妻子受了屈辱提出这个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中国法律在精神赔偿这一块是没有具体数目约束的,至于后来网上发帖举报,不管帖子是谁发的,至少说明刘当初相信他的身份在蓬安能把这件事情摆平,这种官气和霸气,导致谈判没有结果,全国围观,司法介入,这里大家应该理解一个受害家庭的遭遇。
     再说楼主问莽娃的问题,就我对莽娃的了解,他是一个嫉恶如仇,喜欢较真的人,他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个人理想,是论坛里许多网友不能企及的,了解莽娃的,看过他帖子的,相信都有认同,只是这次莽娃的观点让大家误解了,失望了,但他真的不是在为刘辩护,他只是疑问关于“60万“背后的隐情,不想让舆论左右了调查,这里我也不想多说,了解一个人,来日方长。

     我想说的是,整个事件,有一个非常值得大家反思的问题:一个副局长,一个理事长,竟然在上班时间找女下属关起门来玩牌,上班时间还喝酒开房,试问,安监部门就是这样安监的吗?该事件不是个案,是长期以来泛滥在我们周围司空见惯的衙门作风,纳税人花钱养活的就是这么一群败类吗?我们应该透过这样一个事件,多质问一下政府监管部门,政府大楼里的大佬,啥时候能真的做一些整治官吏的行动,让你们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不再那么丑陋和猥琐。
      最后我想说的是,当事者已经咎由自取,可受害家庭是无辜的,他们有老人、有读书的孩子,对待他们的家人,我们都口下留情、静默关注,不要再给他们压力了吧,毕竟他们还要在这个社会生存,也希望版主把类似帖子关闭了吧。

发表于 2011-1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下不要谈什么道德、法制、正义。只谈权钱。“顺我者昌,挡我者之亡”也不是今天才有了的。

发表于 2011-11-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个人觉得蓬安“强奸门”的男女主角都不是什么正经人。1、试想一个女人上班被领导喊到办公室打牌,如果你一直不打牌或者你从来都是拒绝上班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谁还会喊你?2、女主角如果不喝酒或滴酒不沾,你能喝得那么醉吗,说明女当事人平时就是喝酒的?3、按照女当事人实名举报的说法,(中途醒了,发现自己赤裸身体,而且发现旁边躺着一个人)。问题来了,既然女当事人意识清楚的知道自己赤裸着身体,难道不知道旁边躺着得是谁吗,如果知道躺在旁边的人不是自己的老公,为啥不及时报警,而又睡着了?4、公安机关为什么不通报案情进展,包括男当事人的供词,难道有什么隐情,还是和女当事人所举报的大相径庭。你们只要开口说话,免得我等屁民争的面红耳赤、口干舌燥的。
发表于 2011-11-9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六十万,正常,人家不可能吃这个死耗子般亏呵,不拿钱私了,当然用法律不让你好过。那儿有敲诈?敲你妹!

发表于 2011-11-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915915915 发表于 2011-11-9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还没有正面问答我的五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呢,单靠骂人就可以解决战斗吗?
是不是耍横撒泼是你的一 ...

怎么看这个915915915的发言好像得了偏执狂神经病,好像论坛只需要你的一言堂,容不得不同的声音呢?好像你就是陈蓉本人一样,挨球的货色:lol

发表于 2011-11-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西山牛 的帖子

支持,大家可以保留观点不必唇枪舌剑!即使是法院宣判,你还是可以上诉你的观点!因为真相本无所谓有,也本无所谓无,说的人多了,也就没有真相了

发表于 2011-11-9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8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915915915 的帖子

你的发言就像发瘟的疯牛病,滚开点!你激动个啥啊!我只是说的是个人观点而已! ...

你还没有正面问答我的五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呢,单靠骂人就可以解决战斗吗?
是不是耍横撒泼是你的一贯风格?
须知,辱吓和谩骂代替不了战斗。
你有什么权力喊人“滚开点”(还自诩“文明”呢,大家终于见识了你的丑陋!)?
南充论坛不是你私人的地盘,莫以为写了几首歪诗,绑架了一个莽娃儿,就觉得自己是坛子主人,是论坛皇后!
纵然绑架100个莽娃儿,强奸犯的铁案也翻不了,只能使你的名声更臭!
因为你是嫦娥下凡,西施再世,所以只要你一出现我就很激动,必然激动...
鄙视马甲,有能耐公开应战,施暗箭,来阴招不算角色!
奉陪到底!

发表于 2011-11-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AAA6668 发表于 2011-11-9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看这个915915915的发言好像得了偏执狂神经病,好像论坛只需要你的一言堂,容不得不同的声音呢?好像你 ...

鄙视马甲,有能耐公开应战,施暗箭,来阴招不算角色!

发表于 2011-11-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政府总是在关键的时间,没有出来说出真相,恼火的很

发表于 2011-11-9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论坛有识之士呼吁静默关注,不要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我也不准备跟帖了,但看到莽娃儿等不断狡辩,引起义愤,禁不住再多言几句。
此事件陈已经指控强奸是显然的,不知莽娃儿从哪里得知陈说的不是事实(证据:莽发帖——说出真相,也许能还原事实,不冤枉人,彼此亦有出路,让恶人的如意算盘落空),因此莽娃儿“觉得当事者陈某说出真相可能才是唯一的出路。”请问莽娃儿:陈现在说通奸就一定是真相吗?你既然认为该事件陈的指控是被挟持而撒谎,难道我就不能认为陈改口是被挟持?所以真相不是陈的说法,而是所有的证据指向的真相。
莽娃儿点评我的回复时也知道需“ 物***、人***、旁***”等证据证明真相,但他“开此帖仅开始讨论人**”。脱离很多表显的情节,忽视证据的关联性,而且先设定陈被挟持做了假证,你是真的在讨论人的良心,还是本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看本帖的标题——说出背后真相可能才是唯一的出路,你发帖的心怀昭然若揭。
讨论辛普森案也可以看出你断章取意。辛普森无罪是陪审团根据已有的证据做出的结论,陪审团代表的就是“民意”,是“民意”认为公权力取证不符合司法程序,而且所有的证据不足以得出辛普森有罪的结论。司法独立是和立法权、行政权相独立,不是和民众相独立,三权都必须得到民众的监督。中国缺乏的就是民众的监督,所以该事件我们只能在案外围观,但请不要穿凿附会。

最后,个人以为莽娃儿不是不知道事件的本质,而是他已变得无耻。

发表于 2011-11-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回复这么久都不出来,难道我抨击莽娃儿的帖也是敏感言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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