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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陈某说出背后真相也许才是唯一的出路——评蓬安强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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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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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个先贤屈原在纵身跳跃汨罗江曾经涕泪横飞高呼:世人皆醉我独醒!现代鲁迅也曾批判过国人的劣根性——--不加思索瞎起哄,好围观喜热闹!为什么好多网民缺乏理性独立思考,人云亦云,鹦鹉学舌,个个扮演悬壶济世匡扶正义的正人君子!容不得不同意见的真知灼见呢?支持大师莽娃儿,给我们另类的解读,开阔大家视野!

发表于 2011-11-7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7 2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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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个先贤屈原在纵身跳跃汨罗江曾经涕泪横飞高呼:世人皆醉我独醒!现代鲁迅也曾批 ...

为强奸犯鸣冤叫屈,还好意思拉大旗作虎皮,沆瀣一气,羞死你先人!
发表于 2011-11-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15915915 的帖子

法院未审理此案未定罪名之前不要叫轻易强奸犯!难怪得强奸犯满天飞,我把你喊成915915915强奸犯你爽不爽嘛,给老子:lol记到没得,下次不教你了: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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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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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看过那个节目?你说吕一面之词?你在我心中的高度又下滑了,你选择性看的?你没看见陈某对事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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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7 2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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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审理此案未定罪名之前不要叫轻易强奸犯!记到没得,下次不叫你了:loveline ...

放心,定罪是迟早的事,刘习全的所作所为就是不折不扣的强奸犯,这是全中国人都知道的事实!
如果他是你亲爹,你就向隅而泣吧!
记住老人家那句名言: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难受之时!
发表于 2011-11-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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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看陈蓉的良心了,不是你忽悠了大家,就是大家忽悠了你。你说强奸就是强奸,你说什么都没发生就什么也没发生!

发表于 2011-11-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7 2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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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审理此案未定罪名之前不要叫轻易强奸犯!难怪得强奸犯满天飞,我把你喊成9 ...

刘习全才是你老子,你们一样的垃圾一样的人渣!
发表于 2011-11-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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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嘶力竭的干嚎是没意义的,欢迎文明辩论,:lol

发表于 2011-11-7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良心要被两个小丑说成一个人的良心了。

非常奇怪点评时“说成一个人的良心了”显不出来。

发表于 2011-11-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姓吕的到安监局没问到姓陈蓉的下落,那个帖子里说6点打电话问那个姓张的副局长,姓张的根本不甩他。这是为何?是想故意包庇姓刘的继续在宾馆里犯强奸案还是让他俩在宾馆多“待”一会?或许姓张的根本就没把姓吕打上眼。
还有视频里也没提3500元钱的事。

发表于 2011-11-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视频,姓吕的到安监局没问到姓陈蓉的下落,那个帖子里说6点打电话问那个姓张的副局长,姓张的根本不甩他。这是为何?是想故意包庇姓刘的继续在宾馆里犯强奸案还是让他俩在宾馆多“待”一会?或许姓张的根本就没把姓吕打上眼。
还有视频里也没提3500元钱的事。

发表于 2011-11-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烂贼如丧考妣,为刘习全鸣冤叫屈,沆瀣一气,还拉大旗作虎皮,止增笑耳!

发表于 2011-11-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7 2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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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嘶力竭的干嚎是没意义的,欢迎文明辩论,

是你龟儿子先充老子,先骂人,我叫刘习全强奸犯惹了你老母呀?
一丘之貉的人渣,还文明,羞死先人!

发表于 2011-1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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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的帖子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就我发帖时,还没有看你发帖说的什么,现在看来似乎意见相左?看你这样一条条认真分析,慢慢道来,真是难为你了!;P
    就你归纳的“不可知”性我已经阐述了,我当时就想到两个方面理由,其中关于隐私方面不便公布我就不赘述了,都懂的。而在案件侦破阶段之所以不公布真相和细节这种常识,我也是听来的,对错与否大家评说!然而就这两方面不宜公开的理由是否能站住脚,这不与我钦佩别人相矛盾。因为我钦佩的是他们的勇气,敢于不顾“家丑”告发,敢于直面种种传统观念的非议,这实属不易!即使有趁机“敲诈六十万”之行为,我想这是另案,况眼下无实据!
    关于你说的受害人是否真的自己写的曝光帖子,起码这这帖子是她名义写的。关于指证,我相信,没有她的指证,该案不成立——受害人都没有,谁是加害者?逮捕谁呢?
    至于你说有人有不良动机,这里我告诉你,来自蓬安的熟人早就告诉了我很多信息。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我就不在这里说了。但是这里要认清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披露的表面证据上看):视屏、受害者指认、遗留物、证人,这些联系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强奸案的证据链,你还能要大家相信什么呢?至于爆料的什么“过去是情人”那,“经常一起开房”那,等等等等,都不影响该案的构成,除非.......我就不说了,都懂的!
    至于侦查机关为何要成立专案组,“耗费资源”这我不知道了。因为我不是干这个的。凭我想象,可能“重大、有影响的、复杂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吧?而且这也不违反法定程序!
    至于你私下提的那个问题,我可以这样告诉你:公~安怎样审查人我不知道!对其美丑好恶这仅是我个人的感受!因为,我看到了上班打牌、(可能是)公费聚餐,酗酒,不上班而去开房行起码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之房事,这,难道还不足以让我大吼一声:神马嘴脸!


    我不想在这事上耗费过多,前面发言本是泛泛而谈,没想到莽你这么在意,我就叨叨絮絮这么多,不知所云!:)

发表于 2011-11-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在空中的鱼 发表于 2011-11-7 2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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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看陈蓉的良心了,不是你忽悠了大家,就是大家忽悠了你。你说强奸就是强奸,你说 ...

你的意思是叫受害人改口,翻供,达到为刘习全解脱强奸犯罪的目的?
你要为你的公开言论负责,你要为你的不懂法付出代价!
事实胜于雄辩。
不管你一伙人渣如何兴风作浪,法律最终会做出正义的宣判!

发表于 2011-11-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果城布衣 的帖子

支持!要不就是吃错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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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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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看过那个节目?你说吕一面之词?你在我心中的高度又下滑了,你选择性看的?你没看见陈某对事讲述?!没看见嫌疑人老婆和妹三番几次上门请求愿谅?下跪场景你没看见?舆论干扰法律?好笑,以前的你可是为了广大网友能有个发声的舆论环境高呼!现在,你说会影响法律公正!网友能左右法律?没有强大的舆论,会这么快立案?民斗得过官?如果没有舆论,这亊早被渣人摆平了!

很震惊你居然说怕网友仇官,仇的是官吗?一个破理事长而己,网友仇的是啥,你装糊涂吧,网友仇的是人渣用卑耻下作手段奸辱妇女!尤其是最最下三烂的手段!

吕某遭受如此奇耻大辱,什么做都不为过。

成都电视台记者采访视频截图如上。

我相信你也看到陈某所有的讲述了。她讲述了整个过程,里面并没有明确的指控。

嫌疑人家属的行为也在情理当中的,绝大部分人面临问题,都会试图以较小的成本去解决。对其家属而言,这是件会影响其生活质量的丑闻,可这并不完全意味认同“强奸”的确发生过。

认定其性质的,绝不该是媒体或舆论,而是公安机关。

陈某的电视采访视频,无论是在四川电视台,还是凤凰网等网站,都顶着《女公务员被强~奸》这种名目,它给受众的暗示(甚至是明示)很明确:她就是性侵害的受害者。当然,这种可能也存在,但这就真的是完全的真相吗?如果有与之差池的真相,那媒体舆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期待的舆论,是公平公正的舆论,不会被小人利用,不会被权贵操纵,不会杀人,不会鼓噪,不是宣传......如果我们通过努力,有了发声的平台,就更该百倍呵护,摈弃能发现的不理智的部分,摈弃舆论本身拥有的暴力,不让它因为这些而授人以柄,不让它的存在、发展举步维艰。

我认为这事件中舆论有可能影响法律公正,是这些天来个人观察思考的结果。因为我发现,很明显,有人在其中鼓噪,煽动,以利其私。舆论已很明显地改变了事情的法制进程:政府数次发文,成立专案组等......我都认为是不正常的,也担心会影响判决结果。正常的舆论监督,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绝不该是网络暴力。

仇官这种情绪在本案中是存在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每年发生的强奸案,在本地区绝非一两件,但闹得这么大,你见过吗?我认为完全是跟当事者的身份联系到一起的。这个案件中最扯人眼球的就是“女公务员”、“副局长”、“理事长”等因素。我也仇官,我并不认为现阶段中国仇官是坏事。可仇归仇,尊重事实,尊重法制,我觉得是更高的理念要求。

如果我在你和一些朋友心目中有“高度”,我愿意相信,是因为在与你们的相处中,我学习到了理性地对待事物,我对此感到骄傲。

这也给我激励,让我坚持下去,为了那永恒的信念。

发表于 2011-11-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叨瞎嚕 发表于 2011-11-7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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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的帖子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就我发帖时,还没有看你发帖说的什么 ...

言之戳戳,字字在理。
莽娃儿之流逻辑混乱,无礼之极,可鄙之极!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7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哥过虑了,媒体怎么渲染并不能影响每个人,我们只关心“视屏、受害者指认、遗留物”,有这三点,恐怕在劫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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