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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行政的锦江稽征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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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稽征所是现在最黑暗的部门了,把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拿来卡、拿、要、抢!简直和土匪差不多了,给国家交养路费还要看他们的脸色,去交费的时候经常遇到有车主和他们的工作人员吵架,在现在各行业都提倡文明服务的时代是很少看见这种情况的。不光是锦江所,其他稽征单位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事也是多得很,滞纳金和罚款就是他们手中的筹码,有朋友和他们内部的一些当官的很熟,常有朋友车子欠养路费有滞纳金或者车子被扣了就找到他,引见给某所长之类的人,根据滞纳金的多少送个红包,几百几千他们都是来者不拒,然后再象征性的罚点款(据说是因为要给下面办事的一个交代,因为罚款有返还提成大家都有份),就可以免滞纳金或放车了,可见他们执法弹性之大,罚款的水分之重了,完全没有公平性,国家的法规成了他门那些领导发财的工具了。这样的部门不好好整顿不性了,完善政策法规,揪出一批蛀虫来,才能彻底杜绝乱执法,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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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野笏在2006-4-29 15:41:00的发言:

针对此帖所反映的情况,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对此事通过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四川交通系统正在进行交通执法队伍的整顿,锦江稽征所正结合这次整顿开展了严格的纠风自查活动。

稽征部门欢迎广大网友对这次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并提供有关情况。稽征所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进行认真调查,同时将会将调查结果告之社会。

附稽征所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87778156

政策咨询:87778363

业务咨询:87779308

衷心感谢野斑为民作主!

“锦江稽征所正结合这次整顿开展了严格的纠风自查活动”——好!欢迎!期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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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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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曾经遇见在2006-4-29 15:34:00的发言:

稽征所是现在最黑暗的部门了,把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拿来卡、拿、要、抢!简直和土匪差不多了,给国家交养路费还要看他们的脸色,去交费的时候经常遇到有车主和他们的工作人员吵架,在现在各行业都提倡文明服务的时代是很少看见这种情况的。不光是锦江所,其他稽征单位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事也是多得很,滞纳金和罚款就是他们手中的筹码,有朋友和他们内部的一些当官的很熟,常有朋友车子欠养路费有滞纳金或者车子被扣了就找到他,引见给某所长之类的人,根据滞纳金的多少送个红包,几百几千他们都是来者不拒,然后再象征性的罚点款(据说是因为要给下面办事的一个交代,因为罚款有返还提成大家都有份),就可以免滞纳金或放车了,可见他们执法弹性之大,罚款的水分之重了,完全没有公平性,国家的法规成了他门那些领导发财的工具了。这样的部门不好好整顿不性了,完善政策法规,揪出一批蛀虫来,才能彻底杜绝乱执法,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

这帮蛀虫!告他们,举报电话:87778156

 楼主| 发表于 2006-4-2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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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ue_630819在2006-4-29 15:24:00的发言:

请搂主认真学习哈<四川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拿过去废止的规定来攻击稽征和运管部门是不道德的,做人也不厚道!现行<条例>和<细则>分别是97年和98年颁布实施的,原38号令已废止!

 

 

谢谢yue_630819 ,非常感谢你的提醒!我是第一次接触这方面的法规,的确学习得不好,所以才在第3页将<四川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全文转帖,和网友们共同学习。我看了你的帖子,又再次学习,才发现关于对暂扣车辆处理所引用的是已废止了的38号令。你一定对这方面的法规很熟悉,又一定是很讲道德很厚道的人,那么,我真诚的向你请教:

       一、除了这条引用的问题,你觉得我的帖子还有其他任何问题吗?欢迎指出来。

       二、现行<条例>和<细则>仍然提“暂扣车辆”,相关法规对于处理暂扣车辆是怎么规定的呢?锦江稽征所长期扣留100来辆不及时处理,使国家应该收的养路费正在变成废铁,给国家和车主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是不是不作为呢?

      三、锦江稽征所长期在城区设卡挡车、扣留汽车行驶证。现行<条例>和<细则>赋予他们这种权利了吗?

      四、锦江稽征所对我三叔的处理是不是乱处罚、乱罚款呢?

      再次谢谢yue_630819 ,所以你会感觉到为什么我周围的人都认为我也是很讲道德很厚道的人!

发表于 2006-4-3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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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那么多车子被扣了不去取,就是因为养路费的滞纳金太高罚款太黑,不找点关系根本就补不起,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车子在露天坝生锈变废铁,拖得越久越给不起,还要多出一笔天价的停车费,只有当自己的车子被偷了被抢了。

    锦江稽征所的这种做法,和中央共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号召简直是背道而驰,造成社会资源的很大浪费,很多人失去了谋生的工具,而这些人往往是那些比较穷困没什么钱的劳动者,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人性吗?

    养路费应该交,这点大家都清楚,但难免有搞忘了的时候,晚一点去交,有点惩罚也不错,但是每天1%的滞纳金未免不近清理,一年就是360%,高过银行贷款利息数十倍,还有那因人而异水分很重的1-3倍罚款,却让人望而生畏,迫使欠的时间长了的老子车只有破罐子破摔不交了,如果能制定一个合理的滞纳金标准(比如银行贷款利息的2-3倍),让大家交得起,有忘了交的稽征所能给提个醒,取消罚款,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车子交不起造成浪费了。降低滞纳金标准,不允许随意减免,取消罚款,也能加强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减少弹性空间,免得车主求爹爹告奶奶的去托关系找熟人送红包,杜绝腐败。

    社会在进步,法制在完善,希望稽征所也能与时俱进,为大家做点实事好事,不要再想着做土匪,太爷了。

   

 

 

 

 

发表于 2006-4-3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按时缴费还会有这些事发生吗?

发表于 2006-4-3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的错

如果你们的养路都能按时缴纳。我看还有谁能对你罚款。[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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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我也是受害者在2006-4-30 11:43:00的发言:


       我也是受害者,我也遭锦江稽征所整过。这几天我一直关注着这里的讨论。谢谢论坛公布了稽征所监督电话,今天上午10点20分,我打通了(政策咨询)87778363,姓王的老师很热情很认真地回答了我提的问题:
      我:我开的汽车养路费缴到去年12月底,被锦江稽征所挡住后才发现欠缴,他们坚持扣留了我的《机动车行驶证》,请问他们能不能扣留我的《机动车行驶证》?
     王:他们不能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我:当时就去他们稽征所补缴了养路费和滞纳金,可是他们不退我的《机动车行驶证》,说是按规定还要缴两倍罚款......
     王:他们以前催收过吗?
     我:从来没有,就只是在挡车的当时填了个限期4月30日前补缴的单单,而我在当天就补缴了还缴到了今年12月,但是他们还是要坚持罚款。
     王:他们这样不对,你可以找他们谈,没有催收过不能罚款。
     我:谢谢王老师!

 

权威性的答复!锦江稽征所是否严重违法行政?自有公论!

发表于 2006-4-3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受害者,我也遭锦江稽征所整过。这几天我一直关注着这里的讨论。谢谢论坛公布了稽征所监督电话,今天上午10点20分,我打通了(政策咨询)87778363,姓王的老师很热情很认真地回答了我提的问题:
      我:我开的汽车养路费缴到去年12月底,被锦江稽征所挡住后才发现欠缴,他们坚持扣留了我的《机动车行驶证》,请问他们能不能扣留我的《机动车行驶证》?
     王:他们不能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我:当时就去他们稽征所补缴了养路费和滞纳金,可是他们不退我的《机动车行驶证》,说是按规定还要缴两倍罚款......
     王:他们以前催收过吗?
     我:从来没有,就只是在挡车的当时填了个限期4月30日前补缴的单单,而我在当天就补缴了还缴到了今年12月,但是他们还是要坚持罚款。
     王:他们这样不对,你可以找他们谈,没有催收过不能罚款。
     我:谢谢王老师!

 

发表于 2006-4-3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堂之星在2006-4-30 11:55:00的发言:
如果你们的养路都能按时缴纳。我看还有谁能对你罚款。[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发表于 2006-5-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就是该取缔哈,然后大家就超载,随意路边拉客.非法营运.路烂了也不修了没钱(一环路,二环路)

发表于 2006-5-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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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L交通人在2006-5-1 11:0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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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ue_630819在2006-4-4 12:54:00的发言:
罚死他娃娃,看他以后还要扰乱客运秩序吗?

 

请大家看吧,厅长痛斥的“执法动机不纯”就是锦江稽征所、yue_630819 这些败类!yue_630819疯狂叫喊“罚死他娃娃”,这家伙能赖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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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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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L交通人在2006-5-1 11:0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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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ue_630819在2006-4-4 12:54:00的发言:
罚死他娃娃,看他以后还要扰乱客运秩序吗?

请大家看吧,厅长痛斥的“执法动机不纯”就是锦江稽征所、yue_630819 这些败类!yue_630819疯狂叫喊“罚死他娃娃”,这家伙能赖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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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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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ue_630819在2006-4-4 12:54:00的发言:
罚死他娃娃,看他以后还要扰乱客运秩序吗?

 

请大家看吧,厅长痛斥的“执法动机不纯”就是锦江稽征所、yue_630819 这些败类!yue_630819疯狂叫喊“罚死他娃娃”,这家伙能赖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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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yue_630819 之流太客气了。曾几何时,这家伙还埋怨“阳光”后只能打小麻将了的,后来终于有了“创收”。现在要纠正乱罚款,他们怎么不狗急跳墙呵~~

发表于 2006-4-3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交通人,但是我也与大家一样,万分痛恨锦江稽征所、yue_630819 这些败类!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衷心感谢LL交通人!你让我看到了希望:民心所在,这帮违法行政的家伙企图蒙过去是不可能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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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天堂之星在2006-4-30 11:55:00的发言:
如果你们的养路都能按时缴纳。我看还有谁能对你罚款。
说得是!不过,对于没有按时缴纳的处理是有法律规定的呀,不能抓到就乱罚款噻!正如王老师在稽征所监督电话中答复的,他们没有催收过,就没有理由罚!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说锦江稽征所严重违法行政?

   
  
    (1)法律根本没有允许他们可以在城区道路挡车、扣留机动车行驶证,他们公然践踏法律,不该作为乱作为,长期在城区设卡挡车、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2)法律规定他们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暂扣车辆,他们公然该作为不作为,使100来辆车长时间扣留正在变成废铁,给国家和车主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

    (3)他们的作为和不作为全都是围绕一个目的:乱罚款。一是他们对没有按时缴纳的不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催缴,抓到就罚款;二是他们对在限期内已经补缴的也罚款;三是当他们不是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时也抓到就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公然用早就废止的法规规章欺诈车主,并作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创造了明目张胆践踏国家法律的世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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