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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mr68

政法腐败,人大饭桶,为被家乐福非法剥削的20万促销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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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他们想咋判咋判。哪里跟你讲理讲法

发表于 2012-2-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情况属实,司法系统应好好反省。

发表于 2012-2-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系统腐败现象一定要处理!不能不理不问

发表于 2012-2-2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听听中国老百姓怎么说。老百姓说起腐败,没什么高深理论,没什么精确数据,但极为朴实,极为形象。民间有一流传甚广的经典“段子”,说的是:“如果把中国所有局以上干部统统枪毙,肯定有冤枉的;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的。”现在又有了最新版,说:“统统枪毙也没冤枉的

发表于 2012-2-2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查司法不公的一切判案,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2-2-2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乐福恶名在外,中国政府就那么无能?人大的监管责任去哪了?法院究竟是为谁服务?

发表于 2012-2-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提成是婚姻法范畴!!!!!

发表于 2012-2-2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养着法官,法官欺压着老百姓,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2-2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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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一下,我和四川生物键宇公司约定的工作范围
及工资标准,工资是四川生物键宇公司支付,家乐福与
成都思睿商贸公司有何权力在未经本人同意和未告之本
人下签定增加工作量不付工资,法院凭这就可以判定我
不应该找用工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发表于 2012-2-2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希望媒体能报道,不要让20万人再被家乐福欺负,扬我国威!!

发表于 2012-2-20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大家都站出来为中国人争取权益,希望媒体能报道这个帖子,让家乐福不在这么猖狂

发表于 2012-2-2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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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照片,SB也能理解,误判可能性很小,法官不是SB吧,那应该是故意错判

发表于 2012-2-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人为的操控。法律为谁而定?法院为谁而设?这一切难道不让人质疑吗?
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是明显故意错判,不可能属于误判!!!!!

发表于 2012-2-2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也承认未付法官竟判已付。妈的批,为点工资打4次官司比收税还难,估计法官不仅收了被告的钱还挨了被告的球,本来姓魏的发工资拿钱出来就要向女员工提这些条件,法官是不是拿钱最多挨魏的球也最多才会有这么可笑的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1月9号   地点  成都高新法院
询问内容;(原文)
问;李XX,今天叫你来高新法院是为了给你释明;你的诉讼要求;第五,第六项,即要求思睿公司支付2011年1月20至1月31日期间的工资,经审查,本院认为李XX与键宇公司建军产了劳动关系,因此对工资的主张主体应是键宇公司,你方是否将诉讼请示变更为向键宇主张此期间的工资?
答:同意
问:还有无其他意见?
答;无
问;请核对以上笔录,若情况属实,请签字。
  从以上看,这是法院故意为之,因1月后工资由键宇,思睿商以后工资由思睿发放,所有同事1月工资都是在思睿领取的,而且那10天工资只有600元,而且提成为1900左右,我当时只同意思了工资诉讼主体转为键宇生物公司但提成1900左右没改变,法官以此为凭判只付600工资而且提成不支付。由此看出法官是故意为之,因为我说过我要让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公司说清楚这哪一分钱是卖逼钱,那一分钱是骗来的,哪一分钱是敲诈来的,哪一分钱是诈来的,法院如此判法就让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是故意的会专门让改变吗?600与1900的区别大家都能看到,如果不转为第二被告为那至少会判1900而不是600。
  法官的解释为谁叫我把工资和提成混在一起起诉那更是SB说的话,你法官都知道工资为600,那我起诉的是工资及提成支付为2400多,这点帐都不会算吗?不会算会有意让我拿少丢多吗?
  这项判决在第五页上已上传,让大家看一下

发表于 2012-2-2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是为有钱人、有权人服务,老百姓只是一个梦想。

发表于 2012-2-2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mr68 的帖子

真的.我-直认为这个世上没有公平.合理可言.法律只对贫苦大众.无钱无权无人势的弱食群体起镇压作用.而对那些有权有钱有人势的人-点用都没有.象文强被枪毙只是运气不好.惹到了比他还要强的人.这种现象是极个别的.而大众百姓的疾苦.强加之罪名.不合理的待遇.痛苦的呐喊.谁会理你.只恨当初不听妈老子的话..多读点书.长大了才好当官.不受别人欺服...这句话呀.真是至理明言.很有理的呀.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发表于 2012-2-2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打到底,拿不到工资还受侮辱,还有没天理

发表于 2012-2-2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以第一被告家乐福与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公司合同驳回本人要求第一被告家乐福支付工资诉请。请问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在未征得本人同意也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所签合同能作为判决依据?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签一份不支付工资的合同我就白工作?做事不拿钱成了天经地仪的事了?

法官球挨多了脑子里装的是精液没脑花的

发表于 2012-2-22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37418208 的帖子

还要女员工满足要求才发工资?怪不得都愿意当才板,不晓得这官司法官拿了多少钱挨了多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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