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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H.S

华西都市报记者专访中共巴中市委书记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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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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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
发表于 2012-3-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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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
发表于 2012-3-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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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
lbz

发表于 2012-3-1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务实,光务虚是不得行的,靠吹气球总有一天要把气球吹爆的。
发表于 2012-3-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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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黄仕友(左上)等
发表于 2012-3-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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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

发表于 2012-3-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3-1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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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
发表于 2012-3-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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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巴州区法院法痞法匪和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

发表于 2012-3-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巴中市人民政府周市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周市长
我名陈吉弩,2011411734分以逗虎的网名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上发表了《致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开信》,该信公开质询的几个问题“地球人”都知道答案了,在此不再赘述(该信原文附后)。现对何政同志“即日”作出的、所谓的“给力”“及时”的回复表示强烈抗议!抗议之由,该回复忽悠民众的技能之娴熟、模式之规范、形式之大胆、措词之“严谨”(诸如:数经、适时等词),确实给百姓的感觉是“像雨像云又像雾”。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公然用这种“小儿科的忽悠之术”来对抗效能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公然掩饰违法暗箱转让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我可以肯定的说,这决不是我一个人的悲哀。故还望周市长在百忙之中关注。
尊敬的周市长,在巴中,赤裸裸的权力性掠夺国有资产早已不是独幕剧,个别政府官员不仅对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关心、对国有资产流失给群众带来的伤害更是不闻不问,甚至还助纣为虐。我在公开信中所反映的违法暗箱转让的这桩国有资产,得到了市委常委当时代分管国土城建的明亮部长的重视和签批,收回依法拍卖。可几经权力金钱的搅动和摆弄,领导的签批居然又成了房地产商囤积霸有国有资产的“马后炮”。
此事的荒唐,不堪一驳。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职能部门的监管。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资产的公司领导集体受贿主要领导索贿的犯罪事实作出判处该公司经理十年各副经理五年的终审判决,可对违法暗箱转让国有资产的去留仍然避而不谈。更可笑的是2002年12月2日巴区国企18号《关于同意出售企业国有资产的批复》,批复中引述的巴州府发〔2002〕36号文件批复却是2002年5月14日巴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一份《关于企业改制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真正的批复是2003年1月8日。“通知”变“批复”已令公众吃惊,但更令人诧异的是,这种赤裸裸的违法交易,居然得到的是何政同志回复中提及的众多单位和官员的默认。这样的回复彰显的是嚣张疯狂的权力;传递的是特权合法化、剥夺合理化、百姓伤害常态化;嘲讽的是相关领域的监督与制衡机制。
尊敬的周市长,何政同志的回复的却让我很纠结,内心之痛溢于言表。简单的疑问本可以清楚明白地限时回答,他却在光天化日之下故弄玄虚,在大庭广众面前大秀特秀权力的魅力,说什么“你在公开信中提出的问题,我会适时作全面回复”。可这一“适时”形容词的背后,在长达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一边是偌大的民意为之无休无止地“吁请”,一边是权力下面的利益继得者黑白不分地“恭迎”,这样的行为何尝又不是对“权为民所用”的亵渎?此事的过中原由我不再细谈,期待周市长责成何政同志“限时”作全面回复!
尊敬的周市长,说实话,本人系素民百姓,一是无钱二是无任何可以叫得响的头衔和称谓来影响媒体和公众,故对信的结果不敢有好的奢望!不过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事件的真相“裸奔”为止。言辞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信访人:陈吉弩
2011年7月11日
发表于 2012-3-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05/162813nurprpc8nsc2zt22.jpg
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

发表于 2012-3-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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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

发表于 2012-3-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是好的 但是现实
发表于 2012-3-1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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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

发表于 2012-3-1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05/094049jxbjqw8zs9odsxv2.jpg
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

发表于 2012-3-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05/161035e02qyos7dodg30ea.jpg
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和一地痞

发表于 2012-3-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05/094035uhn0f56zlov0foov.jpg
2006年3月10日拘禁强迫被害人许德芬在缺席判决书上签字的宕梁派出所副所长汤军和一地痞

发表于 2012-3-1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3-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李书记在这五年中不要走哟,巴中才可能翻身。如果走了那一切都有可能是浮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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