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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通村医

南江县药监局,请对村医手下留情!!!(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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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留给他们一条活路吧

发表于 2012-3-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县委领导提个建议:让药奸局这帮狗官到最边远的村卫生室去帮扶,让淳朴的民风荡涤一下它们被金钱蒙蔽的污秽的心:lol:lol

发表于 2012-3-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普通村医 的帖子

现在物价看涨哟,行情不同了

发表于 2012-3-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性,兄弟,发扬光大,我们支持你:victory:

发表于 2012-3-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guairen的言论太偏激,国家现在对食品药品要求严管重罚,直至倾家荡产,而你们不按照相关要求去做,理应受到处罚,不然真到了人命关天的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上的我不想知道你是谁,但我肯定你是利益相关者,你没看清我前面说的话么????如果有假冒伪药品肯定该重罚,但是他们是这样做的么???遍地卖假药的摊贩他们不去管,反倒是守法经营的年年都要交所谓的罚款,虚高的药价难道说药监局没有在背后推一把么???凭啥只说我们?
发表于 2012-3-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普通村医 的帖子

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南江县药监局请对村医手下留情”一贴的回复
普通村医”及广大网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南江药监工作的关注,现就“南江县药监局请对村医手下留情”一贴所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2月下旬召开的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对现场不能提供合法采购票据的药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程序予以暂扣,待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合法药品采购票据后解除暂扣。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适用当场处罚的均开具在南江县财政局非税管理中心领取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当场处罚罚没票据》,并全额汇总缴存到南江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帐户,同时定期接受财政局对我局领用的财政票据进行审验。
打假治劣是药监执法人员的神圣职责,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到合法药品经营单位购买药品,欢迎举报药品违法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827)8265690。
一二年三月一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倾家荡产”?我好怕啊:'(:'(:'(,说不定这会药监局正开会商量如何收拾我呢呵呵,不当村医我当农民可以吧????再说当不当村医可能药监局说了不一定做得了数!!!!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去看婆娘了,说明一下,所有这些都是我口述,找朋友帮写的,我莫得那个水平:'(:'(:'(,叫儿子好好读书,将来一定做管药监局的官:'(:'(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南江县药监局 的帖子

看到你这回复害得劳资瞌睡都莫得了,弦处外之音:加大打击力度!!!!我倒想问问:这几年为啥年年收这么多罚款??有几个倾家荡产了?你们真的做到执政为民了吗?还不是交钱就了事,执政为人民币好听些吧!!二年来了又罚,水清则无鱼!!!!不要叫我找人证,因为真正的药品从业人员对你们可以说是恨之入骨,敢怒不敢言!!他们不敢出来做证的,“事不关已”,他们怕惹火烧身,这是国人的悲哀,正是大多数药品从业人员的沉默才导致你们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年年加码收费,敢不敢让人大代表微服私访(没有药监局的同路的情况下)每个药店、诊所、医疗机构???你们敢么???

发表于 2012-3-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药监局有点问题,放大了呢?这如果是个普遍现象就糟了,我们的人民遭殃了

发表于 2012-3-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疯了一般

发表于 2012-3-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楼主,你怕个球蛮,迸起嘴巴往外吹,我们卫生系统是为人民服务的,只要我们村医是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执行了上级的0利率销售政策,我就不相信药奸局的鸡儿大过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说几句,将不再发言。如果此贴能唤起某些官员的良知,今后能为广大村医和药品从业人员减轻负担,我个人受到打击报复无所谓。:'(:'(:'(
另外出于对个人的尊重,我并没有点名某些人的所做所为,只求你们记住几点:1、水能载舟亦能覆舟,2、见好就收不要贪得无厌,3法不容情但可以柔性执法,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发表于 2012-3-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必火:lol:lol

发表于 2012-3-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从医多年,对南江县药监局的执法有比较深的印象,总结归纳有如下步骤,不足之处望同行斧正:
   1、进门第一步先亮证,不管有多熟,一身正气、大义凛然。
   2、翻箱倒柜式的彻底搜查(之所以没用检查一词,虽不适当但相信大多数人领教过)。
   3、找到问题后先让被查者现场学习药品管理法有关的处罚章节。
   4、这一步比较重要:洗脑式的对被查者说明违法情节有多年重,按法当如何重处(厚黑学:补锅法);到这一步相信被查者大多数失去斗志,会卑微的问如何处理。
   5、这时会出现一位严格执法的药监官员按律宣布处理方案。(被查者往往会被吓蒙了)
    6、被查者问能否通融?这时会出现一位“好心”的官员低声对被查者给予“指点”。
   7、最后出场的是领导模样的人物,“语重心长”的对被查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提出最后“人性化”处理方案。(其实就是他们想收钱的数目,最后让被查者签字,因为交通不便等原因“自愿”让他们代交)
     当然上述方法是针对大多数在药监局的同志们看来是不太合作者、法制意识不强的同志,其实对法制观念强,合作的兄弟伙一般进门就开票、收钱、走人,过程不会超过15分钟。



PS:一般来说,一年会来检查处理一次,而处理过后药监局不会出具任何整改意见书,为什么呢?相信你懂滴!!

发表于 2012-3-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这些当官的就一个字,黑。

发表于 2012-3-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每次还爱找个屁莫名堂的事情来骗你的钱钱咯,轻者几百,重者上千,哼哼,真它妈不是人来的。

发表于 2012-3-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不当场,病人少,索性再顶一哈楼猪: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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