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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要求公正

[求助]对成都市中院法官姜×和金堂县法院法官陈×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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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钞票+勾兑=关系----稳赢

 

楼主你懂得起吗???????

发表于 2006-8-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黑暗比什么都可怕。

这是啥子社会??

发表于 2006-8-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荒唐,真是黑暗。

发表于 2006-8-6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这个腐败荒唐的枉法判决。

发表于 2006-8-6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最后的防线就这样黑暗,这是什么社会?

发表于 2006-8-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是最耻辱最黑暗的腐败!!!!!

发表于 2006-8-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又一杰作、力作。

发表于 2006-8-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又一杰作、力作。

发表于 2006-8-6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中院最黑啊!!!!!!!

发表于 2006-8-6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既要有雷声,更要有大大的雨滴,淘汰不合格法官!!!
              ( 四 )
我通过看见媒体报道的系列司法腐败分子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是真正在大力反对腐败,惩治腐败,在反腐败工作中是动真格的。

记得革命前辈陈毅说过: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必然会报。

我国的古代先贤也说过内容基本相同的话,那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对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在物质诱惑面前,就要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那些已经被判刑的法官,不是已经被捉了吗?也印证了古人所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于那些还没有被捉的司法腐败分子,那就是:“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必然会报。”只要广大人民勇于揭发和举报所知道的司法腐败分子,他们就会早日落入人民的法网!

因此,那些企图凭借其自以为牢不可破的关系网而蒙混过关的司法腐败分子,是秋后的蚂蚱,没有几天蹦头了!

当然,终将受到法律惩处的司法腐败分子,也必然包括楼主所说的司法腐败分子!

发表于 2006-8-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堕落的社会风气负责?

发表于 2006-8-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既要有雷声,更要有大大的雨滴,淘汰不合格法官!!!
            ( 三 )
党中央在大力反腐败,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大力反腐败,并且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是,在基层法院的司法腐败分子同其他腐败分子一样,有的是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有的是凭借他们长期构建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相互关照,互相保护。
所以,一旦有人向上级揭发举报这些司法腐败者,他们的关系网马上就会行动。举报者的举报,就会出现种种不同的结果:
1、举报信投出后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2、举报者催问举报结果时,得到最多的答复是:已经将材料转有关部门处理。至于转给哪个部门,则保密。举报者无从知晓;
3、他们的关系户为了保护被举报者,会掩盖事实真相,直接告诉举报者说:你举报的内容不属实。你以后不准再乱举报,否则把你关进去;
4、他们的关系户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保护被举报者,会直接运用各种关系和手段,给举报者安一个名目,就把举报者关进去,这种例子忒多!
......
所以,很多司法腐败分子,是一边喊漂亮口号,一边继续搞司法腐败。

发表于 2006-8-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判官简直就是杀猪匠!!!

发表于 2006-8-6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既要有雷声,更要有大大的雨滴!!!
               (一)
党中央反腐败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反对司法腐败。因为司法腐败对国家法制建设的破坏最大。
司法腐败危害性特别大的最直接的一个例证,就是前不久,中央级的一个新闻单位发表的一篇文章,标题好象是:《八成学生不相信司法公正,谁之过?》。
当代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是我们祖国兴旺发达的希望。
占那么高比例的大学生都不相信司法公正。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现实社会中司法腐败的危害性是多么严重,是到了非严惩不可的地步了!

发表于 2006-8-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官不配坐在国徽下

发表于 2006-8-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既要有雷声,更要有大大的雨滴,淘汰不合格法官!!!
              (二)
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在整治法官队伍的工作中,发布了大量的文件和规章,如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违纪处分、错案追究规定等等。
但是,现实社会中的法官,特别是基层的法官,他们也是爹娘生出来的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神仙。他们也会时时处处接触到、感受到物质利益的诱惑。
能够摆脱和自觉抵制物质利益诱惑,判案时做胜败皆服的法官,毕竟是凤毛麟角,全中国这么大,有那么多的法官,现在也才出来一个据说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宋鱼水法官。
所以,任命的法官应该具备相应的素质,应该像宋鱼水那样,受过法学专业的专门培养。
而现实社会中,在基层法院,有相当数量的法官,包括他们的院长,没有像宋鱼水那样,受过法学专业的专门培养,很多是凭关系进法院。
这样低素质的法官判案时,因为他们根本不懂法律,所以要想他们审理的案件能够做到司法公正,真的是为难这些法官了。
如果这些低素质的法官政治素质再差一点儿,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那么,他们成为司法腐败者就是必然的。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有100%的利润,这些低素质的腐败法官就敢践踏人世间的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冒着上绞架的危险去搞司法腐败和枉法裁判!
所以,司法腐败分子同我国的其他腐败分子实质是一样的,他们的结果也必然会是一样的,这就是:走向灭亡,走向绞架!!!

发表于 2006-8-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个占山为王的世界,谁也不管谁,内部无人管,外部管不了,有权就是草头王,老百姓惨!

发表于 2006-8-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为法官代表了一种法律公正的象征,而行为却象恶狼一般,任意践踏法律,违反程序,违害群众利益也就给老百姓带来了灾难,老百姓一般将这类枉法法官称之为司法败类。

发表于 2006-8-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中级法院一流啊?????????

......???????........?????????

发表于 2006-8-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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