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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仪陇公安:老人遇害前两次报警你们为什么不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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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3-1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信或作伪证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所发的报道没有证据,没有调查出事情的真相,便急于推卸责任。恳请公安把当时的通话录音公布出来,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2-3-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热议话题都有两种声音,别人周岩遭毁容那么惨,也有人质疑呢。没关系,大家吵的越厉害越好

发表于 2012-3-1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报警人说:是不是要死个人摆起你们才来.

仪陇公安局的接警员说:这是我也没办法,你们只有找省上。

大家来评评理。

发表于 2012-3-1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仪陇公安局的人再说没责任的话,就回去好好听听录音,看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

发表于 2012-3-1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仪陇公安局的人再说没责任的话,就回去好好听听录音,看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

发表于 2012-3-1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周爷爷讨回公道。   强烈要求追究失职民警的责任。

发表于 2012-3-11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到底  

发表于 2012-3-11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b]  这个社会怎么了?难道这就是和谐社会吗?这个政府怎么了?怎么老是出现这样政府不作为呢?政府还是不是人民的政府?公仆们在干公仆们该干的事吗?党的宗旨是不是已经成了一句空话?法律是不是对权力没有约束力了?
    看了这样的事情,我抑制不住我的喷怒。我们这个社会太没安全感了,对政府的归属感也因为这样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出现而越来越少了。我们要起来呐喊了,不仅要严惩凶手,还要追究不负责任的民警的责任。同时,我们该认真思考了,这不在是一个简单的案件了,这反映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们要深刻反省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老是治标不治本。要将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给清理出来。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b]:@:@:@

发表于 2012-3-1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的都不说了,只要求公开录音,录音公开了,孰是孰非就一清二楚了。争论这些都没意义。有脾气,把录音拿出来

发表于 2012-3-11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拿出当时报警的录音,大家一听不就都明白了?
不用在这里一遍一遍的颠倒是非。
我想说的是,作为公安一方为什么就拿不出录音呢?是你们心虚,不敢?
拿出录音来,让大家知道真相!!!
拿出录音来,让大家知道真相!!!
拿出录音来,让大家知道真相!!!

发表于 2012-3-1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对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漠不关心,,我们要这样的国家机关干什么,,强烈谴责哪些那这老百姓的钱而不干事的人。

发表于 2012-3-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样事,,我表示寒心啊,,人民警察口口声声说的是为人民,,然而做的事却是这样。。。这样的警察要做有何用           

发表于 2012-3-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样事,,我表示寒心啊,,人民警察口口声声说的是为人民,,然而做的事却是这样。。。这样的警察要做有何用
发表于 2012-3-1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2-3-1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o:@:@

发表于 2012-3-1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录音,以正视听。也还你们仪陇公安局自己一个清白。如果继续掩盖真相,就是为自己抹黑。

发表于 2012-3-1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2月21日,南充市仪陇县双胜镇群英村发生了退休工人周顺堂(共产党员,现年70岁)被村民周全民杀害,在案发前,周顺堂两次拨打110报警,但民警直到周顺堂被杀后才出现。在此,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对拿老百姓血汗钱,却不理睬老百姓的仪陇警察进行处理。
一、案情经过:
  2月21日,双胜镇群英村周全民(凶手,现年41岁,长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曾伤害过很多村民,极度危险)挖断村里的闭路电线,导致20多户农户看不上电视,死者周顺堂就去查看了一下,想找办法把线接好,被周全民发现,周全民就对周顺堂破口大骂,还扬言要将周顺堂杀死。
此时,周全民身上带有刀具,周顺堂意识到处境危险,就拨打了110(通话记录显示为上午9点26分24秒,通话时间为54秒)。当时村民有等10多人在场。报警时周顺堂说:在双胜镇群英村三社这里有个行凶的,要杀人,这个人以前把村里的电线杆打断没人管,现在把闭路电线挖断,说了他,他还要杀人,请你们一定要来处理一下。
周顺堂等了一个小时都没见警察来。周顺堂又第二次拨打110(通话记录显示为上午10:34:36,通话时间为1分51秒)。周顺堂说:你们怎么还不来,是不是要把人杀死摆起,你们才来。周顺堂等了3个多小时,派出所还是没有来人。眼看民警一直不出现,周顺堂害怕被杀,就给在复兴镇的大儿子周德云打电话,让他回老家。周德云于下午2点多赶回家了解情况。周德云遇到父亲周顺堂后一起回家,路过周全民家时,看见周全民手持砍刀站在院坝里,还在说:“老子要把你杀死。”周德云听后,就去问周全民:“为什么说要杀我爸爸,打我妈妈。”话音刚落,周全民突然从身上拔出一根带尖的铁钻刺向周顺堂的腹部,周顺堂随即倒地。周德云立即将父亲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周顺堂系刺破腹部主动脉一分支血管,失血性休克死亡。听说人已经死亡后,又有群众报警,这时候,仪陇公安局的民警才赶到现场。
此案《南充日报》2月27日第六版进行过报道。
详情况请看http://www.scncrb.com/html/channel_6/2012/0227/81979.html


二、恳请领导和广大网友伸张正义的理由: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这是公安警察的职责。普通老百姓属于弱势群体,拨打110求助,公安局不但不出警,居然还写材料登报进行自我表扬。受害人家属气愤难当,多次要求仪陇、南充市公安局对不出警的民警进行处理,但公安方面确用一张漏洞百出的回复来忽悠我们。
现将公安局的回复与我们的异议公告于下:         
   异议一:仪陇县公安称我父亲报警说:“在群英村3社有村民因挖断闭路电线发生纠纷,请派出所出警调解。”但我父亲实际报警内容为:“在双胜镇群英村三社这里有个行凶的,要杀人,这个人以前把村里的电线杆打断没人管,现在把闭路电线挖断,说了他,他还要杀人,请你们一定要来处理一下。”
理由:我们有当时同受害人站在一起听到报警内容的证人证言为证。为了还原真相,我们多次要求听取我父亲拨打110的录音记录,但仪陇县公安局一直逃避这个问题,还说他们也不清楚110有没有录音,分明是意图毁灭证据。
异议二:根据死者周顺堂当时的报警内容,应该属于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按规定,110接警后必须出警。仪陇县公安局却将其定性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让村干部出面处理。特别是周顺堂在第二次打110时明确说出有人要杀人,要行凶之类的话,双胜派出所依然没出警,也没有回复受害人,失职的民警也没有受到处理,这明显是在包庇。
理由:公安局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完全回避了第二次报警,只字未提。这是公安局为逃避责任,避重就轻。
理由:周顺堂第二次报警,仪陇县110指挥中心实际上是直接拒绝了报警人,也没有给双胜镇派出所下达出警指令。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
理由:周顺堂第二次报警,说明周顺堂与凶手周全民之间的纠纷没有得到平息,才第二次拨打110。而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在第一次回馈信息的基础上(备注:村干部说一句处理好了),直接拒绝了报警人,这也是严重的失职。
更好笑的是,为了给自己找理由,群英村的村公路不到一公里,县公安局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却说,群英村有三、四公里的村公路。再说,路途远,行动不便,可以成为派出所不出警的理由吗?
请问仪陇公安,你们口口声声说“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出了事情却处处推脱责任,也不处理失职警察,你们有何脸面拿国家的钱?你们又如何对得起“人民警察”几个字!
本人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恳请仪陇县和南充市的领导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失职民警的责任,也恳请有正义感的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调查。
               实名举报者:周德宇 电话:13518279880
你这些狗公安如还不站出来的话,你肯定下课!,,,,下课,,,,

发表于 2012-3-1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公安局局长早可以下台了  治安一直差的莫法说   :@

发表于 2012-3-1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职能弱化,人民公仆成了人民的主人,共产党的政府结构需要重新洗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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