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2010111112113

▲陕西男子跟帖批评公安局领导被拘10天获赔偿-南充公安拘押网友莽、李该不该认错?▲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2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opinion.scdaily.cn/yqgc/c ... 20941.htm?node=3503

  近日,一篇指控法院领导偷情的网帖,在南充的本地论坛流传。网帖称,1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与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一名女性官员,“上班时间幽会居民屋”被抓,“惊动市领导前来调解”。

  帖子出现在论坛后,不少网友转载,成为了当地网议的热点。网友李友谋和“莽娃儿”王剑波相继因转帖和评论被拘,引发舆论争议。

  新浪网友“一把洛阳铲”认为:转发和评论,是舆论监督的一部分?运用公权力要谨慎,应该把胡作非为的公权力关进笼子,有些人打着法制的旗号,围剿公民监督权,太恣意妄为,无法无天了。这些玩意儿都是见光死的东西,我们只需要转发就够了。

  微博网友“Tomgor”调侃道:考虑了一天,我才有勇气转发,公权力被滥用时,谁来帮助弱者。

  南充警方则回应称“转帖系报复”,“求辟谣实质上是传谣”。面对网友对拘捕是否程序合法的追问,南充方面没有具体回应。

  《京华时报》评论认为:即便怀有不良企图的转帖行为,客观上也只是传播而非捏造,由此造成的名誉侵权应主要立足于当事人自己来化解,执法公权在不涉及公共安全秩序的情况下不宜介入。尤其是针对官员的网帖,特殊身份决定了官员应具有公众人物那种容忍批评与监督的属性,一旦执法介入,极易迫使网民监督官员的言论自由空间趋于逼仄。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5-24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不认错

发表于 2012-5-2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一下

发表于 2012-5-25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12-5-2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o:o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5-2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2-5-2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5-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更健康

发表于 2012-5-2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5-2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主要是怕认了错会丢脸吧。

就好象不认错就有脸似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