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贴由 @胡代国 发表于 2014/10/7 8:26:44 查看原贴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审查公民代理诉讼资格的应当是法院。但是,在2014年1月14日,安岳县公安局审查公民胡代国代理无果,2014年9月27日,安岳县委办根据网民“虎落平阳1998”质疑…
文:为了贯彻新民诉法,司法局将发文,限制公民代理诉讼,不许公民代理收费。 胡:小心被起诉,新民诉法对公民代理取消了经法院许可,实际上对公民代理更加宽松。我送给你们两本《新三江周刊》,请带给刘局长、谢副局长。其中一书上有一篇《公民代理需要什么审核?》,报道的就是我胡代国在宜宾行政复议当地《公民审核领导小组》违法的事情,结果该违法机构被撤销。另一书上有一篇《沦为“法律匠人”的律师们》。 该文摘要: ......从这个意义上说,迷恋于“本本”的律师们,已经将自己等同于在法律江湖中觅食的职业武夫了。在他们看来,胡代国们,以及宜宾的李建国们,就是抢夺了他们饭碗的武林异端。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他一直干着比律师还律师的事,但他不是律师,媒体称呼其为法律学者。
...... 现实的问题,并非他有没有那本盖有钢印的小本子,而是他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故而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所挤压。这可能不是郝劲松一个人的遭遇,安岳县知名维权人士胡代国在宜宾也享受了这样的“待遇”,他曾多次被一种称为“公民代理资格审核”的“宜宾土政策”给拒之于法庭代理席之外。作为公民代理人,在宜宾,就需要在司法局审核通过才能上庭代理案件,而审核的程序又比较复杂,派出所开无罪证明,委托人的委托书,还要保证不收费等等,这些“待遇”,胡代国在其他地方从未遭遇过。在被拒几次后,宜宾司法部门目前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国亦因此而名声大噪,其轻灵而“刁钻”的辩护技巧,着实令宜宾司法界为之侧目,当然亦令某些利益相关者颇为头痛。又比如,在几乎所有的拆迁案例中,笔者接收的所有信息都是被拆迁者默默忍让承受,不但没有十佳二十佳律师为之出头辩护,哪怕“百佳律师”也踪影难觅。 文:老胡有代理法律的资格证否?老胡为什么不去考个律师本本? 胡:我有资格证,就是公民身份证;我如果是律师,司法局会批准我在安岳代理行政诉讼县政府吗?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