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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唯安

[我有话说] 胡代国,你真是百姓眼中“一心为民,反贪倡廉的新闻圣斗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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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7:00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7:00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7:00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22:31
问得好个球,人家给你办了事不该收钱呀!你有本事你给老子出头把事办好,杨天朋你有本事也挂个牌牌帮老百姓办点事,你得行
行吗?

发表于 2014-10-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请他代的案子人交了3000,当时人还录音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17:54
胡代国收起所谓劳务费来一样心狠手黑。

发表于 2014-10-1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贴由 @胡代国 发表于 2014/10/7 8:26:44 查看原贴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审查公民代理诉讼资格的应当是法院。但是,在2014年1月14日,安岳县公安局审查公民胡代国代理无果,2014年9月27日,安岳县委办根据网民“虎落平阳1998”质疑…

  文:为了贯彻新民诉法,司法局将发文,限制公民代理诉讼,不许公民代理收费。

    胡:小心被起诉,新民诉法对公民代理取消了经法院许可,实际上对公民代理更加宽松。我送给你们两本《新三江周刊》,请带给刘局长、谢副局长。其中一书上有一篇《公民代理需要什么审核?》,报道的就是我胡代国在宜宾行政复议当地《公民审核领导小组》违法的事情,结果该违法机构被撤销。另一书上有一篇《沦为“法律匠人”的律师们》

          该文摘要:  ......从这个意义上说,迷恋于“本本”的律师们,已经将自己等同于在法律江湖中觅食的职业武夫了。在他们看来,胡代国们,以及宜宾的李建国们,就是抢夺了他们饭碗的武林异端。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他一直干着比律师还律师的事,但他不是律师,媒体称呼其为法律学者。
...... 现实的问题,并非他有没有那本盖有钢印的小本子,而是他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故而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所挤压。这可能不是郝劲松一个人的遭遇,安岳县知名维权人士胡代国在宜宾也享受了这样的“待遇”,他曾多次被一种称为“公民代理资格审核”的“宜宾土政策”给拒之于法庭代理席之外。作为公民代理人,在宜宾,就需要在司法局审核通过才能上庭代理案件,而审核的程序又比较复杂,派出所开无罪证明,委托人的委托书,还要保证不收费等等,这些“待遇”,胡代国在其他地方从未遭遇过。在被拒几次后,宜宾司法部门目前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国亦因此而名声大噪,其轻灵而“刁钻”的辩护技巧,着实令宜宾司法界为之侧目,当然亦令某些利益相关者颇为头痛。又比如,在几乎所有的拆迁案例中,笔者接收的所有信息都是被拆迁者默默忍让承受,不但没有十佳二十佳律师为之出头辩护,哪怕“百佳律师”也踪影难觅。

文:老胡有代理法律的资格证否?老胡为什么不去考个律师本本?

    胡:我有资格证,就是公民身份证;我如果是律师,司法局会批准我在安岳代理行政诉讼县政府吗?非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6 13:19
法律学者是个什么玩意?哪个媒体有这个称呼?忽悠吧你呢!!

发表于 2014-10-17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坏淫!!!!

发表于 2014-10-18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

发表于 2014-10-20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钱斗士;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1 11:36
深刻思考,反思自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1 18:23
看看怎么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2 05:14
斗士就是要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2 05:16
斗士就是斗!

发表于 2014-10-2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鄙视那种强行要求别人无赏付出的人。

发表于 2014-10-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也可看出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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