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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唯安

[我有话说] 胡代国,你真是百姓眼中“一心为民,反贪倡廉的新闻圣斗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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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胡代国维权,支持胡代国代理多为当事人赢官司

发表于 2015-3-10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被中国消费报刘萍记者称为“人民权益的保卫者!被《三江周刊》称为维权斗士,;网友法学教授称为,2009中国十大代理人之一;惜辉网友称:亿万个体工商户的骄傲和楷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0 21:14
小糊娃被网友称为惟钱大屎,被杨和尚称为讼棍,被我大安岳人称为见钱眼开的胡带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0 21:32
好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7 16:29
只晓得骗钱

发表于 2015-3-19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上大家都伤心,这个人!!!!

发表于 2015-3-1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的网易博客累计访问超过58万人次

发表于 2015-3-2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能这样找钱呢?:@

发表于 2015-3-2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胡代国代理,多为当事人赢官司。代理靠知识,靠脑力劳动,挣取劳务费合符宪法多劳多得,不劳动不得的规定。劳动法第3条、劳动合同法以及合同法405条、民法通则第3条都明文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事务,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代理维权收取报酬是合法的,天经地义的。有人说三道四是别有用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6 21:26
总的一点,靠骗靠忽悠煽动他人打官司捞钱无耻之极!

发表于 2015-3-2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3月27日,胡代国代理周天均承揽合同欠款纠纷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书。

发表于 2015-4-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去骗老人的钱,没良心:curse::curse::curs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 18:42
胡代国有良心么?不觉得!

发表于 2015-4-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代理杨胜发撤销与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签订的合同,挽回损失几十万元,收了3000元工作活动费劳务费,结果被杨胜发的儿子到网上发帖辱骂,这是什么道理?什么世道?难道维权不需要劳动,不需要智慧就能成功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8 20:42
小糊娃你娃儿吃黑良心的钱就该被骂!骂的人还少了,不过以后会增多的!不要以为网络上只有你娃会表演,呵呵!

发表于 2015-6-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9 23:12
别人只得了几万块,收这门多的钱屁眼心心都是黑的!

发表于 2015-6-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评价,如果政府部门规范规矩,好像胡代国这样的代理人也不会这么火,山高皇帝远,大家都懂,奇葩事多,懂法的少,造就了胡斗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10 00:17
惟钱大屎胡代国

发表于 2015-6-1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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