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煤矿花岗石矿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及方案》
富荣煤厂的违法情况:
1. 非法承包,转让矿权;
2. 丰源公司无证开采;
3. 技改期间违规生产;
4. 使用原合伙人营业执照,孟疆、付庆国、朱国昌涉嫌无照经营;
5. 无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矿石专用的贮存、处置设施;
6. 未依法缴纳固体废物排污费;
7. 未报批水保方案;无专门的弃渣场;未交纳水保“两费”。
8. 未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9. 暗斜井越界采深17米。
处置意见:
1. 因该矿井存在一证多井、假联合的情况,其违反了煤炭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应予以关闭;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矿井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洞,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解散从业人员。
2. 终止非法承包关系,丰源公司限期无条件退出矿山并清理清场。如丰源公司主动配合,可免予行政处罚(国土资源部门:1.没收违法所得39.154万元和19.577万元罚款。2.出5万元罚款(越界采矿);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并限期补交排污费351279.00元;水利部门:责令治理并处9000元罚款和补缴2004年的水退流失防治费3000元,2005年1月至6月的水土流失防治费5690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443.8元;林业部门:罚款471800元)
3. 县上制定矿山的后期监管方案。
4. 县上按有关政策要求,对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处分。
处置方案:
有县矿整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想市矿整荥经工作组衔接汇报,按照上级的决定办理。
4. 使用原合伙人营业执照,孟疆、付庆国、朱国昌涉嫌无照经营;
5. 无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矿石专用的贮存、处置设施;
6. 未依法缴纳固体废物排污费;
7. 未报批水保方案;无专门的弃渣场;未交纳水保“两费”。
8. 未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9. 暗斜井越界采深17米。
处置意见:
1. 因该矿井存在一证多井、假联合的情况,其违反了煤炭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应予以关闭;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矿井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洞,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解散从业人员。
2. 终止非法承包关系,丰源公司限期无条件退出矿山并清理清场。如丰源公司主动配合,可免予行政处罚(国土资源部门:1.没收违法所得39.154万元和19.577万元罚款。2.出5万元罚款(越界采矿);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并限期补交排污费351279.00元;水利部门:责令治理并处9000元罚款和补缴2004年的水退流失防治费3000元,2005年1月至6月的水土流失防治费5690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443.8元;林业部门:罚款471800元)
3. 县上制定矿山的后期监管方案。
4. 县上按有关政策要求,对乡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处分。
处置方案:
有县矿整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想市矿整荥经工作组衔接汇报,按照上级的决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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