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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岁娃

★★★★★南充市嘉陵公安分局公然造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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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高皇帝远做事没人管哦!找四川省法院申述!

发表于 2012-11-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台湾电视名嘴骂县长狗官遭起诉 被判无罪中国新闻网 2012-11-02 17:15

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名嘴何博文及徐永明在电视节目中评苗栗大埔农地征收事件时,出现县长刘政鸿“狗官”等语。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处两人无罪定案。

某电视政论节目于2010年间讨论苗栗大埔事件。何博文指称,“没办法给苗栗县或全台湾人民一个交代,刘政鸿就是百分之百的狗官”;徐永明则说,“还是真的是狗官啦,作财团的走狗啦!”等语。

刘政鸿认为,何博文、徐永明所评论内容,损及他及县府的名誉而提告,苗栗检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诉2人。一审判处何博文无罪、徐永明部分不受理。检察官不服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期间,何博文与徐永明均否认有公然侮辱的动机与犯意。何博文表示,他善尽媒体责任,对征收事件作善意的评论;徐永明则说,他是对苗栗县府某副处长的作为作善意评论,也没有侮辱的言词与动机。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大埔农地事件引发社会轩然大波,何博文批评“狗官”的前提,是要求县政府及刘政鸿适当处置大埔农地事件,媒体工作者有善加报导及评论责任;县府及刘政鸿则有承受公众对施政的检视及批判的义务。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狗官”确使县府及刘政鸿感觉受辱,但也应以保障言论自由为优先,不应对何博文科刑,判处驳回;而徐永明是评论某副处长所为,而判处无罪。全案不得上诉。http://www.qq.com/favicon.ico


发表于 2012-11-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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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要打持久战

发表于 2012-11-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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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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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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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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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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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发表于 2012-11-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在这上面说那么久了,不嫌烦啊?群众只能给你精神上的支持,解决不了问题的!说多了看的人就麻木了,已经没有新闻性和震撼性。去做些实用的事情吧!

发表于 2012-11-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公安啊 都是些拿国家钱不为人民办事的.南充的就更锤子了 他们都该死

发表于 2012-11-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民暴发户可以养情妇,官员也是人,也可以养吧,就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样呢!当事人不要去辩解什么,越描越黑哈;P;P;P;P;P;P;P;P;P;P不同的是官员越淫荡越高尚,普通人就越低贱了!!!!!!

发表于 2012-11-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是可恶的       哥们我遇到了一位南充交警一大队的交警下套坑了我的人们的好警察   写假档案的      那位交警姓王大家二天遇到了要注意咯不要被坑咯         补3颗牙齿要1W多      屁眼还是不黑嘛?

发表于 2012-11-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肥狐 发表于 2012-10-25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证据有屁用啊,现在有用的是权和钱

哥们   权还是有用的哈         我就遇到咯         被下套坑咯

发表于 2012-11-5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华子良 发表于 2012-11-5 14: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事情在这上面说那么久了,不嫌烦啊?群众只能给你精神上的支持,解决不了问题的!说多了看的人就麻木了 ...

如果觉得烦,你可以不看就是了。

发表于 2012-11-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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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权力造假,性质恶劣。

发表于 2012-11-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权力造假,性质恶劣。

发表于 2012-11-1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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