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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y_questions

[及时新闻] 谁来管管南江县教育局?(教育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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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头雾 发表于 2012-10-30 2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是啥玩意儿哟
你耍了教育还责备教育
你让学校没有教师,你让几十个学生没有老师上课

1、学校没有教师,这是伪命题。
2、我们辞职都是在假期辞职,也就是期末提交辞职信,但是我们是在放假前一个月提醒学校本人打算辞职,学校有很长时间(长达2--3个月)去招聘新教师,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3、我不是什么玩意儿,我是人。是工作者,所以我晓得人有辞职的权利。
4、我没有责备教育,但是我责备的是南江县教育局,责备的是尸位素餐的一群官爷。
5、你说我们辞职以后就会丢下几十个学生没人教,那是伪命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bingxuetian 发表于 2012-10-30 1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先就不要考南江的教师哦

我们11年才大学毕业,外地人,不了解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眼病 发表于 2012-10-30 1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顶你的帖子,但我鄙视你。

同样鄙视你,我鄙视你不是因为你鄙视我。我鄙视你是因为你已经丧失良知良能,不分是非。我鄙视你是因为你不了解情况就胡乱审判别人宣判别人。如果你还鄙视我,你就请考到南江四中来当老师,你工作一下试试。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佼佼者 发表于 2012-10-30 1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万元违约金太少了,你把岗位占了,我们这些想进的进不了,我们的损失谁了付。支持教育局,既签了约,就要 ...

我要郑重地说明:
1、我不是考了编不去上班,占了编制还让学校没教师。
2、我是教书了很长时间,我11年毕业,就到了南江,今年是12年,我辞职是寒假,南江是4月份、5月份招聘,所以编制是空出来的,完全不是你说的那样,不拉屎占着茅厕。
发表于 2012-10-3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教你一个方法:你去医院开张癌症晚期证明好了,其他不多说, 你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为情 发表于 2012-10-30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教育局这个制约方式太大快人心了。我今后考起教师,坚决履行合约。就是再有高就,三万元该拿。

1、我祝你考上教师编制。
2、我祝你合同签订违约10万元,合同签5--10年。
3、我祝你考上外地教师。想想爹妈老子生病没人管,自己是独生子,你还没法及时回去照顾。那估计你就舒心安逸了。你想照顾老人,工作地住房又不方便,试问,你该咋办?
4、如果你打算考回老家,不好意思,请交10万违约金。

发表于 2012-10-3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乱球说。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fanhanyuan 发表于 2012-10-30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我就不信你能把教育局怎么样。

是不能怎样。它是衙门、他们是官爷,我们是“刁民”,大不了鱼死网破。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面包 发表于 2012-10-31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乱球说。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 ...

那你说使用什么法?
我看你才是乱求说,如果劳动法没有普遍适用性它有存在的必要吗?
唉,你丫你!

发表于 2012-10-3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楼主太能干了,所有人的跟帖他都要一一回复,是不是傍上啥官爷了,不当教师当干部了??如果真是这样,你也不要在论坛上太霸气嘛,做人低调点好,回归正题,你当初考教师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白合同条款,(你应该满18岁了吧,如果不满18岁我权当白说)既然明白了,就要执行合同约定。违反规定就要支付违约金。作为一个中国合法公民,不遵守法律规定,就该按中国法律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叶乡 发表于 2012-10-31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楼主太能干了,所有人的跟帖他都要一一回复,是不是傍上啥官爷了,不当教师当干部了??如果真是这样,你 ...

1、我回复是我的权利,你质疑你是的自由。
2、合同分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这个合同是存在很多问题的。难道质疑都不能?
3、我没有靠什么关系,我只是想回老家,可以方便照顾老人。如果你是85后,你可能就是独生子,如果你是90后,我就无话可说,因为你还不理解老人的幸苦,如果你是70后,我实在没必要跟你解释,因为你们兄弟姐妹成群,大可以找其他人照顾老人,我们呢?我们什么都没有。
4、之于你们南江人骂这些离开的教师什么“见异思迁”、“该鄙视”“强烈支持教育局的做法”,我只能说,我们在教完一学期课,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县里招聘新教师的前提下,为什么还要质疑我们的为人,山区教育这么苦,我们改作业到半夜二三点。每周只有半天休息时间,为什么没有得到支持,辞职是工人的权利吧?我们只是想回家,这么简单的理由,朴素的愿望,都不能实现。
5、我不知道您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如果您是稍微了解法律的话,会明白合同有所谓霸王合同,霸王条款,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发表于 2012-10-31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作为老师,同样也是在南江的外地人。同样也是没结婚的独子,我很理解你。但是这个问题你是没得办法的,你合同也签了,那是有法律效应的。现在你如果真的想走的话和你们学校领导好好说,违约金这个是可以商量的。你这样把关系搞僵了对你是很不利的。最后我想说的是你们本地人可能不能理解我们这种独自一人在外上班的心情。因为这是你们的家乡,你们有家人陪。像南江这交通又不是很方便,回一趟家要一天的时间,教师工作平时时间又紧,一年就回一两次家。如果教高中的话一年就根本没回家的时间,我们学校就有外地的老师两三年就没回过家了。所以请不要再说风凉话了。老师不是那么伟大的,也是普通人。。

发表于 2012-10-3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0-31 2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1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支持;不过我打酱油哦:)

发表于 2012-11-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打酱油的,:lol:lol

发表于 2012-1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了。发贴请出示法律条款!

发表于 2012-1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好多兄弟都服务了7年才走掉啊,至今都未婚,还是忍忍吧
发表于 2012-11-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不同于普通的职位,对于学生来说,换一个老师就相当于换一种教育模式,你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应理解.同时既然签了五年的合同,为什么不履行呢,既然做不到刚开始就不要到这里来.说什么子欲养亲不待,老师比哪一个行业的假期都多,你寒暑假都干什么去了,更不用说十一黄金周了.你们这些人就是把我们山区学校当一个跳板,实习的课堂.也许我们山区的门槛是要低一些.但既来之则安之,不要三心二意.不要把我们山区的孩子不当一回事,把山区的教育不当一回事.
发表于 2012-11-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老师是为了老师的工资才做老师的,以前老师工资低的时候有多少老师改了行.有多少人去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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