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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崇民

且慢强制执行,把“史上最牛钉子户”处理成公平正义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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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17:27

重庆又一座纪念牌!

发表于 2007-3-2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几个当官的为民作过主,平时拿点小恩小惠忽悠老百姓

发表于 2007-3-2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qinmian在2007-3-24 13:34:00的发言:

为什么大家都过得去,你就过不去?这里是交通要道,能不能为天下百姓做个榜样?难道你就希望天天在你门前发生车祸吗?难道你就为了那个“利”而让世人唾骂吗?

为什么?因为不是拆你们家房子,哪天把你的电脑铺拆了,你可能就叫不出来了。那要是你的房子。。。算了不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17:01

愿哪鲜艳夺目的五星红旗永远飘扬!

发表于 2007-3-24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依法,尴尬当然尴尬!这是钱和民的较量!

      [em03][em03][em0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18:16
[em02]

发表于 2007-3-2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___假的,虚置

发表于 2007-3-2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20:11
   房管局与开发商究竟是什么关系,要这么急着申请强制执行,纪检部门应调查调查。本来这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卖买关系,他们完全可以按市场价格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他们不在影响市容形象前介入,而是事后玩弄权势,这里边究竟是不当作为还是存在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em0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19:54
   房管局与开发商究竟是什么关系,要这么急着申请强制执行,纪检部门应调查调查。本来这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卖买关系,他们完全可以按市场价格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他们不在影响市容形象前介入,而是事后玩弄权势,这里边究竟是不当作为还是存在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em0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4 19:55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3-25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得到的资料相关情况:

杨家坪鹤兴路片区地处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钙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4050年代前修建,多数为穿逗夹墙等简易结构建筑,年久失修,危旧破烂。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80%左右的建筑系危房,并多次发生火灾和垮塌事故,近10多年来,被市、区两级列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重点监控及整改片区,安全隐患极其严重。同时,该地段是连接步行商业区内外的重要通道,人、车流量较大,在未实施拆迁以前,人行道路狭窄且破损严重,最窄处不足1,导致人车混流、交通拥堵。为此,广大群众急切盼望对该片区实施改造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议案,要求加快该地块的旧城改造步伐。

1993年,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该片区进行开发,并取得了国土用地红线,但一直未能启动。直到2004年,南隆公司才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对该片区实施改造,开发建设“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并为杨家坪环道、大件路、轻轨、公交换乘中心等市政基础设施提供了建设用地。

发表于 2007-3-25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搬迁的最后1户被拆迁人户主为杨武,现住大渡口某小区。其被拆迁房屋座落于鹤兴路17号,面积219平方米,共二层,砖混结构,营业用房。自动迁之日起,该房屋未再经营,也无人照看。

动迁以来,被拆迁人杨武不直接与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由其妻吴苹出面与拆迁人进行协商。按照国家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根据评估机构评估,被拆迁人杨武如选择货币安置,可得到247.75万元的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价格过低,坚决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按“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以下简称“四原”)安置还建219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并额外赔偿5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按照经批准的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城市形象设计,该区域部分地块已实施杨家坪环道、大件路、轻轨、公交换乘车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地块将作为办公、商业住宅综合建设用地,根本无法满足被拆迁人提出的“四原”安置要求。如果按照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实施补偿,既不符合国家相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也与片区被拆迁人公选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房屋价值差距较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5 17:54

楼主;你到银行存正义;他收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5 17:57

欺你;你又能怎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5 16:35
法院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5 17:19
官官商勾结,欺压百姓!商勾结,欺压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5 15:34

 

[em06][em06][em06]

发表于 2007-3-2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7-3-2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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