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花桥镇花桥村11组于家院子是农民的宅基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以广安区府函[2012]137号文批准,公开拍卖花桥于家院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实很清楚,于家院子属未征用的集体土地,区政府就应公开把于家院子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征地告知书、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中确认房屋多少套、面积、分别为多少户所有、省政府批准征收时间、批准文号、批准面积、用途、范围等政府法定职责的政府信息。
为何也拒不公开?
23楼实际是花桥镇政府,他所讲的都不是事实,也没有法律依据,是在欺上瞒下,请不要再坚持下去了。
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就不应该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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