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媒体网友的关注,公开给省领导的回复
——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的诚信已经破产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了不给代丽华解决教师工资,连起码的人格都不要,今天说了,明天就变卦,先后寻找、编造了无数的借口,借口之九:职称未转聘,不能拿教师工资。
万源市人事局在2006年10月13日的《再次回复》二条(四)款1项承认:“……(代丽华)89年3月取得小教一级任职资格,并聘任后,基础职务工资为68元,已进入了小教一级教师工资序列,达到了本职务工资最低档,……;在《再次回复》一条(三)款1项又写到:“你当时为95.5元(含教师10%),在套改时扣除教师10%后……”,可见,万源市人事局早就知道:代丽华的一级教师职务是聘任了的,套了一级教师职务工资,93工改时拿的是一级教师职务工资,现任职务也是教师。根据93工改政策和达川地区人事局关于对工资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口头解答意见》第38条:"这次工改以1994年3月17日的现任职务和职务工资为准套改新工资"的规定,应当继续给代丽华执行教师工资。为何偷偷去掉她的教师工资。已经拿了教师工资,有偷偷去掉的道理吗?有让人再去转聘的道理吗?
吴书平等人口口声声说“转聘”,什么是转聘呢?工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某人已经担任某个专业技术职务,因调动或工作需要,拟担任新的技术职务,如变动前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经过试用,视能力报经职改(人事)部门确认(即通常说的转聘)后,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范围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代丽华在万源粮食职工学校评、聘的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又长期在该校教师岗位工作,既没有调动工作,也不存在拟任新技术职务的情况,需要转聘吗?根据当时实行的评聘结合,哪里评聘哪里有效的政策,代丽华的一级教师职务是合法有效的,根本不需要转聘!
一句话,这还是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是为了掩盖工资错误,故意寻找的借口!
本帖最后由 cr14781856923 于 2013-4-12 14: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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