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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彩秋芊

南部女教师购房奇遇案新热点---南部法院召开听证会,欢迎各位网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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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5-7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处立案,追究法官犯罪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某些人长期拒不执行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事实上,已经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
:@:@
高级人民法院的已经终审判决,但愿南部在本案例,不要在南部搞成司法黑标杆,个别人不要被钉在南部历史的耻辱柱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发表于 2013-5-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真相

发表于 2013-5-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法院这么没有,你还找他们做什么啊,傻呀你,你找莽娃娃啊

发表于 2013-5-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天丰农业 发表于 2013-5-7 14: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真相

:handshake谢谢关注。现在就是关注本案的执行。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屁啊就放 发表于 2013-5-7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法院这么没有,你还找他们做什么啊,傻呀你,你找莽娃娃啊

:handshake谢谢,非常谢谢。如果莽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法官,并且本案执行局把本案分给他执行,那依据法律申请当事人就必须找他,事实上,他不是共和国的法官,更没有法定的执行权。
假如,你是提醒我,法院是因为我和莽娃是论坛网友,而法院蓄意报复,不给我执行的话,我不太相信这样的事实。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5-7 18: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四川省高法院已判决法定执行权也需要老百姓一而再、再而三地努力才能实现,无形之中就会给老百姓以实 ...

这位网友也许是善意的提醒。假如法院真是因为某个网友而蓄意报复当事人,或者法院是因为不相关联的某个网友的关注,而成为抗拒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生效判决的理由,我很感谢这位网友的直言,同时谢谢他揭露了黑幕........

发表于 2013-5-8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案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屁啊就放 发表于 2013-5-7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法院这么没有,你还找他们做什么啊,傻呀你,你找莽娃娃啊

:handshake谢谢你的关注。我想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了最基本的权利,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的执行,是申请法院执行局来完成的,我是无权、无势、无钱、无关系的平民,能得到宪法赋予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我就感恩不尽。只有你们有权有势有关系的人才有超凡的能力任意选择------由“谁谁谁”来保障你们的权利,“谁谁谁”来执行更能得到利益最大化的权利......

发表于 2013-5-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必回

发表于 2013-5-9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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