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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米山

果山公园坝坝歌伴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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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过很多地方,坝坝舞、草根表演的确称得上是中国特色的自娱自乐,坝坝舞有人领舞,舞蹈韵律还有点美感,而公园里的草根表演,实话说是有点粗制,音响也比较躁,但对城市中老年孤独人群来说,算是一片快活林了,如何规范噪音等扰民问题,应该是有关部门的职责,可长期以来似乎无人过问,一边是孤独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边是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孰轻孰重?孰是孰非?个人认为,适当规范才是可行之道。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mmala_h2ptijy0 发表于 2013-4-14 15: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过年回家的时候去果山公园,拿扇子那个阿姨非得问我要钱,没办法,给五块钱还嫌少,我郁闷。

小兄弟:那个阿姨的做法不对,当应拒绝。草根娱乐有不对之处,但是个别现象,不能以点概全,否定其主流。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山牛 发表于 2013-4-14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过很多地方,坝坝舞、草根表演的确称得上是中国特色的自娱自乐,坝坝舞有人领舞,舞蹈韵律还有点美感,而 ...

朋友:一分为二的简述出其合理性与存在的问题。赞同此论。

发表于 2013-4-1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米山 发表于 2013-4-14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兄弟:那个阿姨的做法不对,当应拒绝。草根娱乐有不对之处,但是个别现象,不能以点概全,否定其主流。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否定之意,老年人自娱自乐我是很支持的。他们既娱乐了自己,也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mmala_h2ptijy0 发表于 2013-4-14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否定之意,老年人自娱自乐我是很支持的。他们既娱乐了自己,也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小兄弟好青年!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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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78575.jpg

低俗
未命名.jpg
收钱
45645.jpg
媒子

12154.jpg
XX:@ 本帖最后由 莽娃儿 于 2013-4-15 00:41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贴的图片是百姓的广场舞、坝坝舞吗?请验明正身,不要偷梁换柱,混淆视听的以此来说明“取缔”?!再次告诉你:草根自发的自娱自乐,肯定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引导和规范,不能以一点概全,一棍子打死,谁敢,且又能取缔?!

发表于 2013-4-15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米老师不深入了吧...
他们很多都是收费的!
那个公园原来有一个叫袁女子团队还是啥的(绝不止一家,据说竞争还激烈),他们都是表演过程中用盘子向观众收费的(还有很多粉丝)自愿给,最少1元(凳子是他们备的,要坐就是一元起价吧?貌似!因为我妈妈原来就是粉丝:lol)。粉丝平时生活中给予他们各种现金或物资的支持...(粉丝大多是退休的老年人)
这个调查还原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没成精 发表于 2013-4-15 0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呵,米老师不深入了吧...
他们很多都是收费的!
那个公园原来有一个叫袁女子团队还是啥的(绝不止一家 ...

朋友:相信你谈的情况。任何自发娱乐活动都有不足和问题,要看其主流和大多数人的意愿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能以点概全,当灭火队,不会取缔的。更应加强管理、规范和引导。

发表于 2013-4-15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看完前面的论战,惊出一身冷汗!两位,我都不想得罪!因为两位都鲜明表示自己立场,不让我这种白痴搞不懂谁想表达哪样...
两位大爷领域不同,闹的是哪样?
站在我的角度:老年人健身娱乐绝对应该支持,以住户与老人“双赢”为胜!
把下三滥的“文娱”当做文化繁荣,我觉得欠妥。
何为下三滥?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真正的休闲为目的,我就认为下三滥!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没成精 发表于 2013-4-15 0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才看完前面的论战,惊出一身冷汗!两位,我都不想得罪!因为两位都鲜明表示自己立场,不让我这种白痴搞不懂 ...

朋友能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评价事物,是正确的。

我与莽弟争论的焦点:是否该不该取缔。

自娱自乐草根,谁会把它当成“文化繁荣”?请再细看正文,写道:“毫无艺术水准……坝坝歌伴舞,绝对登不了大雅之堂……”己有观点。

发表于 2013-4-15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生活蛮丰富的

发表于 2013-4-15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图片有羞辱智障人士之嫌。
如果把智障人士的缺陷当成是群体的娱乐元素,还是点到为止不要推波助澜为好吧。

发表于 2013-4-15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青男子疑是“唐氏綜合癥”患者?!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A326510181 发表于 2013-4-15 0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娱乐生活蛮丰富的

谢谢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扯长来 发表于 2013-4-15 08: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上图片有羞辱智障人士之嫌。
如果把智障人士的缺陷当成是群体的娱乐元素,还是点到为止不要推波助澜为好 ...

不赞成朋友的说法。

与莾娃弟讨论的是该不该“取缔”?

至于你说是“有羞辱智障人士”,不知你从何看出是羞辱?是否视力不好?如果是智障人士,能有勇气参与坝坝舞,对愉悦其身心健康有好处,何乐而不为?智障人士也是人,他们也要有自己的生存价值,也要有自己的生活圈和快乐。如按你的看法智障人士就不该参加公开的公众活动,就不该有残疾人艺术团,“千手观音”也有羞辱智障人士之嫌了哟。 本帖最后由 米山 于 2013-4-15 09:03 编辑

发表于 2013-4-15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扰民!!!在公共场所大煞风景!!!!影响市容!!!!污染眼球!!!不值得提倡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on505 发表于 2013-4-15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扰民!!!在公共场所大煞风景!!!!影响市容!!!!污染眼球!!!不值得提倡

不提倡不等于取缔。

发表于 2013-4-1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坝坝舞都吵人,不知住果山公园边上的群众做何感想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Acalanatha 发表于 2013-4-15 0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坝坝舞都吵人,不知住果山公园边上的群众做何感想

朋友谈的是实话。

娱乐与干扰是一对矛盾。他们的坝坝舞,不是在住户的家门口,商家的店铺前,而是在政府专门为市民提供的休息娱乐的场所,------果山和北湖公园进行的,这是合法的。政府在修建时也应考虑了周边环境、安全、交通、流量等要素(两公园离住户较远,有马路相隔)。既然是公开的开放的公众的公共娱乐场所,当然在特定的娱乐时间,会有噪音,人多声响这是正常现象的反咉。不能因为有一定的噪音,有一定的干涉,就来顾此失彼吗? 本帖最后由 米山 于 2013-4-15 10: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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