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qwflscd

[原创]史上最衰的“钉子户”,被受屈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2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春城书记反映吧.应该有效的,他是省领导/

发表于 2007-9-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领导一出门,下面的人该清场的清场,该打扫的打扫,所见之处干干净净。他们那里见得到这些龌龊的黑暗社会!!!

百姓们的希望太美好了。

发表于 2007-9-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看归看发送一个短消息 搜索看归看在成都论坛的所有贴子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62

领导?领导一出门,下面的人该清场的清场,该打扫的打扫,所见之处干干净净。他们那里见得到这些龌龊的黑暗社会!!!

百姓们的希望太美好了。

发表于 2007-9-2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ansan2005在2007-9-23 20:18:00的发言:
向春城书记反映吧.应该有效的,他是省领导/

侯门深似海,如何才能将问题反映到春城书记哪呢?

发表于 2007-9-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严惩凶手!希望政府为老人作主!

发表于 2007-9-24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人

发表于 2007-9-2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广场,也叫人民南路广场,老成都叫它皇城坝,古城楼一直保留到文革,解放后每年国庆都装扮成天安门的样子搞游行庆祝活动,文革中造反派还借此批斗当时的西南王李井泉想搞独立王国,人民南路广场因此被誉为成都的小天安门广场。
    摆这个龙门阵的意思,大家就懂了嘛,天府广场是成都中心的中心。陕西街与人民南路相通,饭后步行天府广场不过2、3分钟,住在陕西街的感觉那是不摆了,对老成都来讲简直就是一种荣耀,成都人爱显摆,住天府广场边上就相当于北京人住天安门广场附近啊!有人问起你在哪儿住,随口一答:“人民南路、陕西街!”虽然漫不经心,其实内心颇为自得,哪怕你跟他吹住的是花园洋房,但说了半天在二、三环路边上,老成都表面上打哈哈,心里头其实在撇嘴:“龟儿子住到城边边的。”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说你有住房200平米但是在温江哈,老成都一定挞謔你娃是乡坝佬、县老表。
    天府广场的陕西街,人民南路的陕西街,皇城坝的陕西街,在每一个老成都心中都是无可替代的黄金区位,现在你喊他拆迁了,喊他搬到三环路以外去“安居乐业”,还给他钉钉然地说,你这个地方的旧房子只值得到5千多一平米,搬到三环路以外去4千多一平方的房子你赚欢了。多不得心,不管你是哪个,说这个话老成都肯定吐你娃一脸口水!陕西街周围的土地4、5千万一亩,房子卖到7、8千一平米,有的每平米都一万多了。锦城艺术宫职工的住房算二手房嘛,去年隔壁仁和春天想要,卖给他的是1万块钱一平米。所以,不管你哪个,修路也好,打造曼哈顿也好,总要给老成都一个合理的拆迁补偿办法嘛。还没有商量,你就拿把尺子到处吼“一把尺子量到底”,你哪个尺子长短到底如何,合不合适?
    城市建设老成都还是支持的,但不能对老百姓乱来,压低评估价,伤害老百姓的合法居住权益嘛。陕西街拆迁了,老成都念旧,思想不解放,还是想在附近买套房子换住,你拆迁补偿的钱能不能给老成都就近买套房子住喃?总不能说让老成都搬到三环路以远是帮了老成都的大忙,做了好事,让老成都舒心顺了气哇!
    现在到处都在讲惠民,城市拆迁能不能惠民,拷问的是你政府是不是真正在实行惠民政策。这几天拆迁办的半夜三更扰民,弄得群众怨声载道,骂声连天,就很难想象咯!
 

发表于 2007-9-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谴责这种黑社会性质的拆迁行为!

一定要造出声势,要不在当前的圈地形势下,广大失地农民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了! 

相关部门、房管部门和公安局必须拿出说法 !严惩凶手!严惩开发商!

 我们在谴责开发商的黑心时,也请政府思考一下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共产党从农村走向城市,广大的农民为新中国的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不能为了建设而无情抛弃他们。

发表于 2007-9-2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葛市长看见楼主的信了吗?怎么没有回复呢?

发表于 2007-9-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太忙,就要看手下的了

发表于 2007-9-2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建设老成都还是支持的,但不能对老百姓乱来,压低评估价,伤害老百姓的合法居住权益嘛。陕西街拆迁了,老成都念旧,思想不解放,还是想在附近买套房子换住,你拆迁补偿的钱能不能给老成都就近买套房子住喃?总不能说让老成都搬到三环路以远是帮了老成都的大忙,做了好事,让老成都舒心顺了气哇!

老兄,说得好!

发表于 2007-9-2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不得不说1在2007-9-25 12:56:00的发言:
葛市长看见楼主的信了吗?怎么没有回复呢?

我估计日理万机的葛市长,可能看不到老百姓的一封信哟!希望版主能代老人向上反映一下。

发表于 2007-9-25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麻辣社区发贴时遇到了……
  • 为报社提供新闻线索,得奖励 100 社区币!

发表于 2007-9-2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jzsxj在2007-9-24 20:29:00的发言:

    城市建设老成都还是支持的,但不能对老百姓乱来,压低评估价,伤害老百姓的合法居住权益嘛。陕西街拆迁了,老成都念旧,,还是想在附近买套房子换住,你拆迁补偿的钱能不能给老成都就近买套房子住喃?总不能 

老百姓其实要求不高,为什么就那么悲惨呢??????

发表于 2007-9-2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幸运的吴萍,

不幸的刘老太!

应该说重庆的拆迁比成都文明多了!好歹人家讲法律。有《物权法》为凭。

发表于 2007-9-2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可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物权法》无效!

发表于 2007-9-2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太婆,是你啊!我是你的邻居和血案的见证人。刘太婆,我真对不住你,房子拆迁,开发商黑心压价,你为我们奔走呼告,引来杀人之祸,说实在,害怕啊,不敢来看你,也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我心里有愧呀。

哪天我和娃儿在街上散步,听到一声惨叫后,看到一个白花花东西飞过来。白光光的大刀,骂声。魂都黑脱了。拿刀的跑了后,我们挤上去一看,倒在血泊中的是你。我们都惊呆了。你平时为人热情,周围哪个不晓得你是好人嘛。这些人要遭天打呀!

刘太婆,我们都着黑怕了。老屋都不敢回去看,总觉四周有很多眼睛。

[em07][em07],现在你也看不到了,都着推平了。

发表于 2007-9-2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婆,我上有老下有小,田地没有了,房子没有了,我还要活下去。胳膊拎不过大腿,明明被欺负我也不敢说啊。

你还好吗?手脚怎么样了。

 

[em07],我回去给大家说一下,又见到你了。你要保重哈!

发表于 2007-9-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qwflscd在2007-9-10 12:41:00的发言:

在2006年的最寒冷的冬至夜两点过钟,几十户居民遭遇暴力破门,驱赶出自己的家,准备好的工程机械即刻开始毁坏房屋,幸巡警赶到,才制止了暴力行经.在固定的位但此事后来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暴徒逍遥法外.

2007年1月14日,开发商还是假借谈判之名,将刘老太骗至茶房,让凶手在茶房外埋伏下杀手.14日晚7点过,刘老太从茶房出来,刚走不远,即被埋伏跟踪的凶手砍杀,手起刀落,刘老太的左手齐腕砍断,断手飞出老远,后来被群众拣回,刘老太的油腿被砍断四段,仅皮肉连接,当场鲜血四溅,凶手边砍边叫嚣,让你不搬家!!!!刘老太经抢救输血4500CC,手术十几小时,挽救生命,目前左手丧失功能,瘫坐轮椅度日.刘老太不敢在房屋中居住,躲避起来另租房居住.

其他拆迁户被彻底震慑,甘受屈辱,纷纷接受霸王条款,盼望早日搬离家园,刘老太住院没有搬家.

.部分凶手后来被抓获.但是开发商仍然嚣张不已.

2007年9月8日夜,还是两点过,刘老太和其余几户人的房屋,被暴力强行毁坏,成为平地.自此,拆迁已经完成,开发商在赔偿中彻底占据主动权.

 

太吓人了!!!!!!现在的有钱人怎么这么残忍!!!!

发表于 2007-9-2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大姐,我是张婆婆.我打不来字,这是让我孙儿帮我的。听张二娃说,你这有贴,我来看一哈。你是好人啊,那年我孙孙生病,你二话没说,帮到我就往医院跑。现在你遭此大难,我也只能抹眼睛水。

开发商黑啊,当初我劝你,你还说世道上有公道,现在你如此老火,以后怎么办哟!

我家的房子也着推了的,他们如此大胆,是因为他们占了人的啊!

[em07][em07][em07]

[em07][em07][em07]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