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我搞丢了钱了 1997年5月13日,这一天我永远都会记住的日子,这一天上,老板要去香港办事,要我和出纳到银行取些钱给他。于是,我就和出纳开上皇冠3.0小车,在两个银行分别取16万元,我不会开车,由出纳开车,我把50元一扎的5万元放在后排,另11万元用一个小塑料袋放在挡位处,塑料袋很小,10元一扎1万的都露在外边,快到中午,我们开车离公司只有300米的时候,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小车轮胎爆炸了。当时,我说,先把车开到公司,把钱放下,再来换轮胎。出纳说,很快就换好。他下车熄了火,就去换胎,在车里由于没有空调,热得受不了,我也赶紧下车去帮忙,5分钟不到,我返回车里一看,装有11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不见了。当时就吓得冷汗直冒,天啦!11万,我怎么赔得起呀!按我当时的工资,不吃不喝也要十多年才还得清的呀!我们连忙报警,警察来后,询问一番,把我们俩带到了派出所。我自始自终都搞不明白,窃贼怎么会有这么快。警察准备将我俩留置一个晚上,继续盘问我们。这时老板打来电话给派出所,要把我两人放了,他肯定不是我俩干的,回到公司,我俩头也不敢抬。老板说了几句话,让我至今感动不已。他说:你们两个不要背上思想包袱,钱是人挣来的,只要你俩好好工作,钱还是可以赚回来的。我俩的表情,只能用感激涕零来形容了。 这以后,我也就死心踏地的跟老板干活了。这期间,有一位更有钱的老板,开了一间公司,主要是做走私生意,赚钱了得,就是财务人员不行,管理不善,往往是赚的多,出的也多。在听说我的情况后,找我老板说,他愿意出我搞丢钱的一半给老板,把我要到他公司去,给我开出的条件是,月薪8000元,外加一套住房。条件非常诱人,但我还是要求他先去同我老板谈,如果老板同意,我才能走,结果被我老板顶回。老板说:我要找一个他这种水平的人,到处都能找到,但要找这么忠心的就难了,听了这些话,大家说:我还能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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