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的网友大家好,
我是双流区万锦城小区的业主,我们在买完房并且办理完购房贷款手续之后,至今只收到了开发商的首付款收据,开发商至今没有给我们购房者开具购房全款发票和契税发票。
因此我想向大家咨询几点问题:
第一,我们业主是否有权向开发商要求出具全款发票?若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呢?
第二,现在开发商允许全款购房者和部分楼栋的业主可以前去领取购房全款发票,但是发票上有注明“不征税"字样,请问这个不征税和没有该字样的购房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第三,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全是卖建材卖五金的,请问我们业主是否可以找政府部门把地下停车场这些非法经营的卖家赶走吗?
求各路大神,能够解答我们的疑惑,万分感谢。给市长信箱,非常失望,写信咨询直接审核不通过,特来这里求助大家啦。另外关于产权的问题,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予办理,找律师团队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可行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