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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奢香

关于高坪螺溪政府强拆一事下一步我的抉择 和再次给大家看一下我的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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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的都麻木了, 期待大媒体爆光
发表于 2013-6-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总有一天一定能把这些坏人一网打尽的
发表于 2013-6-14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四小时惆怅 发表于 2013-6-14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相信总有一天一定能把这些坏人一网打尽的

:lol;P打不完的。

发表于 2013-6-14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奢香 发表于 2013-6-13 1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没资格当拆迁户,更没资格当您所说的拆迁富。关注我两次。在此谢谢您!不过你没看明白我是两户自 ...

楼主,你强词夺理,一、明明签的是“.....拆迁补偿协议”,本来就是拆迁户,硬要说自己没资格当拆迁户;二、所签的两份“拆迁补偿协议”上的“乙方产权人”是蒲明国,我认为是一户拆迁,而不是两户。我开始怀疑你以前说的了,你把对你有利的全说了,对你不利的一律不说。

发表于 2013-6-1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现在看来问题的焦点在:1、当事人是否有两个户口。一边说是一个,一边说是两个,两个户口可以修两座房子,一个户口就只能修一座房子,超修应该拆除。很简单,去派出所查一下就知道了撒,或者当事人把户口本直接拿出来嘛!2、当事人是否有两个合法有效的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一个户口一个土地使用证,就只能修一座房子,如果人家都是能拿出两个,当然不应该拆别人的哦。国土局的去翻一下档案或者当事人直接拿出两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来,就清楚这个问题了撒。口水战,紧倒说也没得用。

发表于 2013-6-1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看别个政府喊你去打官司告他说的很对,法治社会不能解决的事情确实就该交给法律去解决, 你天天在网上发帖,我们看客也只见一叶,不见泰山,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我看了你前后发的几篇帖子,感觉恐怕你也有点心虚哟

发表于 2013-6-1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独角戏! 发表于 2013-6-14 1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强词夺理,一、明明签的是“.....拆迁补偿协议”,本来就是拆迁户,硬要说自己没资格当拆迁户;二 ...

   晕   协议自拆自建·不是你们眼里的拆迁爆发户哈。    我原有证房产396平方总共只得到自拆自建补偿14万元。不是按拆迁法赔付的哈。

发表于 2013-6-1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法院是一家哟

发表于 2013-6-14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荒林.废墟 发表于 2013-6-14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半天,现在看来问题的焦点在:1、当事人是否有两个户口。一边说是一个,一边说是两个,两个户口可以修两 ...

支持这哥们说的,把问题的关键找准了的哈,强烈要求楼主出示经得起核查的两证件:户口本和土地使用证,真相就出来了哈,我们网民又不知真相,感觉被楼主忽悠了样!

发表于 2013-6-1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话成空话,后果很可怕。

发表于 2013-6-18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奢香 发表于 2013-6-13 18: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滑天下之大稽,不难看出你不是自拆自建户,或者说你不是螺溪段的自拆自建户。在这里我就不骂那些撒谎 ...

你看见别人未批先建,咋就成了你强行修建的理由了?
如果别人抢劫偷盗发了财,难道你也要去抢劫偷盗。。。。。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温柔 发表于 2013-6-18 1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看见别人未批先建,咋就成了你强行修建的理由了?
如果别人抢劫偷盗发了财,难道你也要去抢劫偷盗。。 ...

     我只能说你唔知!!!都说n次,   我有证据说明我们拆迁户是不需要国土先批后建的。哎!哎!哎!   如果大家都在做中国梦,我也不排除我会和他们一起做。哪怕是白天做的那种。

发表于 2013-6-1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支持~~合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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