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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XXX

西华路-顺庆交通局门口有大批警察,不知道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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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格桑花 发表于 2013-6-21 1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也路过现场,还听了会儿热闹。在此发点个人观点:
一起交通事故等到相关部门依法裁决,判定责任是需 ...

不能因为是南高的老师死了母亲就苛求别人不开腔哈。

发表于 2013-6-2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b]特大爆料!!!死者老太的大儿子是南高一50 多岁老师李向阳!!!  据说发动聚众闹事的幕后最大指使者就是他!!!:dizzy::dizzy::dizzy:  天啦!真不敢相信!真丢南充高中的脸!学校有这样的人面兽心的老师,谁还敢送孩子去南高读书啊?!一出意外,就暴露人性丑陋。:L:L:L都50多岁了,爷爷,您不知道,您老早过了愤青的岁月。 :@:@ 唉,现在的师德真是个有待整顿的时候,也不知道南高的校长怎么管理老师的;P;P;P;P  难道整顿师德仅仅只是从幼奸女同学的角度,我看应该不止这一方面了哦!    还说李向阳他老婆也是一个学校老师,好像是涪江路小学的。一个书香家庭怎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  冲动是魔鬼啊:Q冲动是魔鬼啊:Q:Q:Q[/b]
发表于 2013-6-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天天升起 发表于 2013-6-21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晓得哪们回事,这个车是交通局的车,是在金典修理厂送修,修好后由修理厂的人试车,与一辆小车相撞的,造 ...

看到这种新闻就头痛啊,一般都是一边倒的骂声一片,难得你这冷静说事儿的,家乡的论坛其实看起来还算理性,虽然也有骂的很那什么的,其实出了意外事故大家都是同情的,但是也不能利用网友同情,也有网友说还打人砸机器了,只想说法制啊法制,请按法律办吧,若是什么都讲野蛮的,若是弱势就该讲暴力,谁闹谁有理,那就真的乱套了,,没办法,也因近些年各种悲剧闹剧太多,搞得大家一听到政府的车就敏感,话说这横幅写着公车私用云云,我一看这字眼瞬间愤怒的,然后就挨着看了回复,原来有各种版本。。现在,坐等真相~~~~~~~~~~~~~
发表于 2013-6-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娘希匹的  有尼玛点点事  莫名其妙临时注册的ID就冒一大堆出来打干帮   
老子不晓得事情真相  只说一句:昧良心说话的乌龟些  全家死绝  没死绝的老子来帮忙赶尽杀绝
发表于 2013-6-2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为大,先默哀,然后看见一警察被几个家属抓扯,听说交通局也有人挨了打,这个世界好疯狂,我想说

发表于 2013-6-21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 个屁 民,我对论坛里的很多冤屈事件,感同身受。多少案件几十年都无人过问,没有一点点说法,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受冤屈的人死了,这些问题就解决了?同样的事件,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就是该死,对于特殊人群,就不惜一切代价,比如生病了,对于普通人,没有哪一个医院会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但对于某些人,这是必须的!

接连两天在论坛里帖子,协警与公车撞死人事件,咱就有那么大的区别呢?首先,我对协警的英勇顽强表示敬佩!但也对其行为表示不解,对于原因不明的逃跑车辆,一个人执勤的情况下,首先要想到他的危害性,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作出合适的动作,哪怕是事后追究责任,也要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当车子停下后,站在车子的两边,不管司机有多疯狂,也不会出现那样危害极大的场景!假如此协警当时配了枪,在危及到他生命的情况下,近距离开枪,对司机和他自己都是伤害,这样的结果是不是更加悲剧呢?全国那么多的逃犯,也没有哪一个机构或个人必须负责抓捕的,只有保证了自己的安全,才能更好地工作,这就是我的态度,不曾想,居然遭到了骂声!!:lol

再来看这个帖子,看看某些人的直白的言语,好像一死二伤就是活该,随便几千就可以打发了,要公道,打颠倒,如果换做自己是受害人,你就让别人随便给点就打发了??有人说60多岁的老太婆好像就不值钱了,难道命值不值钱是以年龄决定的吗?要知道在某些行业,60岁正是黄金年龄,年轻了等都要等到60岁才有机会的,且地位高得无人可及!!我们号称人人平等,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只是社会分工不同,但真滴不同吗??看看某些人的态度!只是没有直白说出来:屁民就一支支蚂蚁得了~!!!:L

发表于 2013-6-2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话遭雷劈 发表于 2013-6-22 0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娘希匹的  有尼玛点点事  莫名其妙临时注册的ID就冒一大堆出来打干帮   
老子不晓得事情真相  只说一句:昧 ...

普通屁民就是苦,连死也是该死!不知道把公车撞坏没有?还赔不赔公车哟!!

发表于 2013-6-2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大爆料!!!死者老太的大儿子是南高一50 多岁老师李向阳!!!  据说发动聚众闹事的幕后最大指使者就是他!!!  天啦!真不敢相信!真丢南充高中的脸!学校有这样的人面兽心的老师,谁还敢送孩子去南高读书啊?!一出意外,就暴露人性丑陋。都50多岁了,爷爷,您不知道,您老早过了愤青的岁月。  唉,现在的师德真是个有待整顿的时候,也不知道南高的校长怎么管理老师的  难道整顿师德仅仅只是从幼奸女同学的角度,我看应该不止这一方面了哦!    还说李向阳他老婆也是一个学校老师,好像是涪江路小学的。一个书香家庭怎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  冲动是魔鬼啊冲动是魔鬼啊

发表于 2013-6-22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意义不大咋办 发表于 2013-6-21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因为是南高的老师死了母亲就苛求别人不开腔哈。

开腔可以啊。但我觉得凡事都要有个度!不能过了!中国有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学校老师应该是知法!懂法!中国一直都在致力建设法制社会,知识分子应该走在这条路上的最前面。难道因为一旦家里发生意外事故,就要无视法律,为所欲为?那天下还不乱套了?  母亲身故,是意外!可聚众打闹砸摔、围攻,那就是蓄意而为,性质都不一样!  难道交通局的一般职工就该承受被他们殴打?他们就该砸坏警察叔叔的摄像机?他们就该暴力抗法?    难道还要在已经上演的悲剧上再上演几出悲剧?!恩怨相报何时了?  为什么就不能坐下来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冷静、理性的协商?中国的古话,和气生财,人以和为贵这些个至理名言就在我们这个时代失传了?真为中国的优良传统就快失传泪奔啊~
发表于 2013-6-22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 一切依法办事 何必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3-6-2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一 个屁 民,我对论坛里的很多冤屈事件,感同身受。多少案件几十年都无人过问,没有一点点 ...

在这个疯狂的朝代  理性会被随意误解和扭曲   善良会被无端的泼上各种脏水   不合他们的意  一切都是错误的 一切都是荒谬的
发表于 2013-6-2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你妹 每逢涉及到有关门部的帖子 就要一审再审三审   须知  有些东西 是防不住滴

发表于 2013-6-2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一 个屁 民,我对论坛里的很多冤屈事件,感同身受。多少案件几十年都无人过问,没有一点点 ...

我没有说将人的生命用金钱去衡量!更没有说老婆婆的生命不值钱。到底该给予多少经济赔偿,这个由保险、交警、法院等依法裁定。不是你,我,死者亲属说了算。我只是对无缘由的150万有质疑!只要有法律根据,不要说150,就是500,该陪都要陪。你说呢?

发表于 2013-6-22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起悲剧,居然还是交通局,求辟谣啊

发表于 2013-6-22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冒出很多莫名其妙很多新ID,我打赌里面有交通局的人,哈哈哈哈。我看出来了,现在不流行临时工了,流行马甲了:lol:lol:lol,这次的马甲是不是修理厂的哦?哈哈~喜剧。

发表于 2013-6-22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朝特色,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闹一闹肯定比不闹的人得到的赔偿多。

发表于 2013-6-2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格桑花 发表于 2013-6-22 0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有说将人的生命用金钱去衡量!更没有说老婆婆的生命不值钱。到底该给予多少经济赔偿,这个由保险、交 ...

对!

任何事物和人都有两面性,在某个时期是强者,在某个时期也是弱者,比如J C上访、法官求助、比如刘志军等等都是权倾一时,说一不二的人物,可物极必反,几年之后,风光不再!!

凡事留一线,给人以余地,既是对他人的雪中送炭,也是一种积德。

发表于 2013-6-2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闹什么闹,周末都不消停,我们都是操空心,死者一方的心情可以理解,责任认定该怎以赔就怎么赔就是嘛了,总有个法律框框卅

发表于 2013-6-2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为一 个屁 民,我对论坛里的很多冤屈事件,感同身受。多少案件几十年都无人过问,没有一点点 ...

我说你简直是打胡乱说,出了事追究责任了,你来承担,人家尽责你也有说的,你就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发表于 2013-6-2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去,家人节哀,同时也要保持冷静和克制,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应该按程序、按标准,而不是围攻打人,漫天要价。身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种做法有辱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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