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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XXX

西华路-顺庆交通局门口有大批警察,不知道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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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醉一陶然 发表于 2013-6-21 15: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关我的事啊!真的不是我干的

领导说就是你干的,那就是你干的,嘿嘿!:D

发表于 2013-6-2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道是 这样子的
发表于 2013-6-2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de妩媚 发表于 2013-6-21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情况

大姐小妹你好,你好像是个好人哦,我记得你哈。

发表于 2013-6-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一周多了,交通局的领导和职工有谁去祭奠过死者,看望过伤者,这么热的天气,有没有积极的和死者家属做过沟通,有没有商谈解决的办法,不是逼急了相信老百姓也不会去拉横幅把事情闹得大家都知道的。

发表于 2013-6-2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顺庆 发表于 2013-6-22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说一周多了,交通局的领导和职工有谁去祭奠过死者,看望过伤者,这么热的天气,有没有积极的和死者家属做 ...

难道你知道具体情况?死者家属?

发表于 2013-6-2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国教会了我们你认为是美女的,他也许是人妖,网友习惯了有图有真相,这个图是有了,难道就真是真相了?横幅哪都可以做的,横幅不代表证据,它只是一种宣传手段。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对待,拒绝暴力,坐等真相……个人见解

发表于 2013-6-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侦探 发表于 2013-6-21 1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要求过分了。

人民币又贬值了?没听说啊。150w?!

发表于 2013-6-2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撞死是你家人,这个要求还过分吗?

难道是你家人?

发表于 2013-6-22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阝佐灬罗 发表于 2013-6-22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难道是你家人?

对,不错,就是你家人!还不赶快去找横幅!!:lol

发表于 2013-6-2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3-6-2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瓜,这种事情都处理不好,反正有保险公司赔偿,先垫点又有啥嘛,搞得单位烧皮。多点人性关怀不行么?
莫给我说又是临时工干的!

发表于 2013-6-2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貌似帖子关注的人不多呀!!跟咱一样的屁民,死了就死了!假设是死者开车撞了坐在公车里的人,造成一死二 ...

你是个太监啊,一天不阴阳怪气的说话你莫法活啊?
发表于 2013-6-2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唉,生命好脆弱哟!:
发表于 2013-6-2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开车的朋友们说一句:天热,请注意哈自己的车油门,珍爱生命从自身做起!

发表于 2013-6-2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革命的味道,交通局也太没水平了,屁大个事都摆不平,搞得这样乌宣宣的,教训啊!
发表于 2013-6-22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个500万,啥事莫有!

发表于 2013-6-23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6-23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写得确实犀利,但我的犀利不是目的,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希望通广大网友在关注过该起交通事故的时候,也就是在我们的生活中面对灾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一个什么样正确的态度。  本人在此表明几个观点:
1、交通事故,是一场意外。处理事故会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最后依法裁决,判定责任。不是超越法律界限去私了。据说是6月16日下午发生的交通事故,6月19日死者亲属就第一次到某单位(我在这里不提,以免说我有偏袒的嫌疑)聚集闹架、摔砸。6月21日,死者亲属第二次集众,规模和闹的程度超过第一次。另外一篇帖子有详细情况说明。我国的法律有规定,调解事故,必须在仲裁机构(交警、法院等)进行三方沟通。可死者亲属坚决不同意。除了讨要150万,其它一切都是废话。  这是不是超越法律的界限了?如果按照相关法律,真该赔偿150万,某单位也一定要,也必须赔偿。但是要赔偿,怎么赔偿,谁赔偿,这一切要有法律依据,不是现在在没有裁决之前就想当然。这个由法律说了算!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2、面对生活中那些突如其来的灾难,那些所有伤痛的心,四川人民在经历几次大地震的时候,死去那么多同胞,我们的同情心吝啬过吗?从没有!对于这场交通意外,我依然满怀同情!  每天全国会发生多少起交通事故,如果每一起事故都用暴力这样的方式去善后,我们的国家还有安稳局面吗?活着的人还能保证生命安全吗?  人死不能复生,已经有生命在意外中离去,大家已经难过。可难道还要活着的人因为一些蓄意的蛮力,用现在的流血牺牲去支付先前的生命吗? 听说死者亲属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威也视了,社会也关注了。难道还不能冷静、理性的接受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继续闹下去有意思吗?如果真的想告慰离去的母亲,就是在今后的岁月里,你们任然健康快乐的活着。母亲离去了,但她一定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为她的离去二度受伤。我也有母亲,也是母亲。如果她哪一天离开了我,我会努力微笑,因为她毕生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幸福快乐!而我对我的孩子也是这样的期望!
3、关于师德。直到前阵暴露了那么多起让人痛心疾首的案子,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重新审视与治理师德。就在这个大家高度在乎、重视师德的时候,你们生活中出现灾难的时候,你们更应该表现出作为老师崇高的一面。你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啊,是同学们学习效仿的对象啊。你们应该是手握正能量的传播者,领航员。可当你的生活中发生了意外灾难,就指使亲戚聚集闹事,我?我该怎么去评论?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可你们通过不理性的行为能唤回母亲的生命吗?暴力只能是在伤痛上面加仇恨,通过一些过激行为,你的心情难道真的就发自内心的愉快了吗?

佛语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说的就是我们要去拥有一颗宽容的心。

发表于 2013-6-2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员该负什么责任?多大责任?该负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是不是该由司法部门来判决?
这个社会真成了谁闹谁有理,谁闹谁搞到着的话,这不叫伸张正义,这才叫不公平。

发表于 2013-6-2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星新帐号 发表于 2013-6-22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个太监啊,一天不阴阳怪气的说话你莫法活啊?

自己摸摸下面还有没有?: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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