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举报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我觉得楼主的建议不可取,你凭什么认为,旧房东的房屋能值股份的50%,还有在我国土地的是国家所有制,土地的增值部分当然也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地面上的建筑物才是私有的,如果我们国家的拆迁户都象前面两位老兄所说的外国钉子户,那我们也就别搞城市建设了,有房子要拆迁,就要1个亿,你要3个亿,他要8个亿,要是觉得不够还可以多点,那还建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