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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ather

旧房房东应可以拿旧房产权入股(50%)参与新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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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三环路外面一亩地1000万还不一定有地, 旧房的价值更应当得到社会的承认,市场的承认。

国家的资源不是为了成就权贵成为美洲阔佬,而是国民的共同财富。

发表于 2007-8-7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房地产没有想象中那么暴利,而且也越来越难做,暴利敛财阶段已经过去了,随着老百姓价值观念的提升,地价已经趋于合理化,就拿成都来说,10年前二环路以内一亩地40万,现在三环路外面一亩地1000万还不一定有地,国家土地政策使的建筑用地被限制的很紧,如果再把楼主的方案用于房屋开发,那么只有一个结局,越来越多的房产商将资金转向其他行业,把建筑开发业留给实力较弱的开发商操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房价下降一点,但大家希望的绿化,光照以及房屋质量可能会大打折扣.

 楼主| 发表于 2007-8-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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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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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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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区政府终于找到了

一夜暴富的门道

    锦江区人民政府处心积虑几年,终于快要一夜暴富了!

    那还要从成师附小的搬迁说起,成师附小是一所全国名校,为什么搬迁呢?这样做,不是给本己希缺的教育资源雪上加霜吗?原因很简单,那是成师附小特殊的地理位置,我们知道,成师附小和染房街小商品市场在同一条街,其地皮具有巨大的商业开发价值,如果该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其价值至少在2000万元/亩以上,如何低价拿到这快黄金地块,锦江区政府正好有了一个很好的借口:用于安置染房街的个体工商户,于是锦江区政府自卖自买,挂牌一月后,由锦江区政府统一建设办公室(简称统建办)自己摘牌,以100万元/亩获得该地块共计9亩多,用于商业开发,拟建总建筑面积87182.19平方米,总高度为126米,最多层数为37层的大型商住大厦"城市理想"。我们不禁要问,锦江区政府统建办有这种开发资质吗?一个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又担当开发商的代办拆迁任务,不过是两个牌子一班人马而己)有这种实力搞房地产开发吗?如若没有,那就只能炒卖地皮!不是么?100万元/亩的地块共9.3亩,就算卖2000万元/亩,请算一算:

2000万元*9.3=1.86亿元。1.86亿元-930万元

=?大家心知杜明!锦江区政府一夜暴富了!

或是找一开发商合伙,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政府不就可以让世人不知不觉地搞起了房地产开发了么!如果开发成功,近9万平方的商住楼盘,以他的区位价值,至少可以创造10亿元以上的产值!真到那时,啊!锦江区政府可就真的赚惨了!!至于染房街的个体工商户,该去哪去哪吧,反正房子己经被拆了,染房街及其千年的历史传承从此消失!若干年后也许人们再也不会提起染房街这个名字,或者也许,有那些爱管闲事的文人墨客,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记上重重的一笔!!

发表于 2007-8-1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的土地好象是私有制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8-1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拿旧房产权入股(50%)参与新房开发, 与房产开发商共同开发, 利益均分,合理合法。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官员和开发商以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速度成为美加居民,同时更为众多城里的老居民却沦为郊县居民,几代人的经济积淀,文化积淀毁于掠夺。中国有号称几千年的城市,但是永远不会有巴黎,伦敦,罗马.....

现在三环路外面一亩地1000万还不一定有地, 旧房的价值更应当得到社会的承认,市场的承认。

国家的资源不是为了成就权贵成为美洲阔佬,而是国民的共同财富。

人民商场,红旗超市要是觉得无利可图,生气关门,就让家乐福,沃尔玛,洋华堂,好又多们来做,可能更有人气。

 

政府由税收供养,协调好旧房东与开发商的矛盾是其职责,可现实是政府出动人员,从旧房东与开发商的矛盾渔利, 火上浇油。

 

国家的资源不是为了成就权贵成为美洲阔佬,而是国民的共同财富。

发表于 2007-8-1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祥林嫂,停停吧,耳朵都起茧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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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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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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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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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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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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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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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笔直,光棍遍地。光鲜之下的野蛮掠夺。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拿旧房产权入股(50%)参与新房开发, 与房产开发商共同开发, 利益均分,合理合法。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官员和开发商以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速度成为美加居民,同时更为众多城里的老居民却沦为郊县居民,几代人的经济积淀,文化积淀毁于掠夺。中国有号称几千年的城市,但是永远不会有巴黎,伦敦,罗马.....


现在三环路外面一亩地1000万还不一定有地, 旧房的价值更应当得到社会的承认,市场的承认。

国家的资源不是为了成就权贵成为美洲阔佬,而是国民的共同财富。

人民商场,红旗超市要是觉得无利可图,生气关门,就让家乐福,沃尔玛,洋华堂,好又多们来做,可能更有人气。
 政府由税收供养,协调好旧房东与开发商的矛盾是其职责,可现实是政府出动人员,从旧房东与开发商的矛盾渔利, 火上浇油。

 

国家的资源不是为了成就权贵成为美洲阔佬,而是国民的共同财富。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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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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