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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坛里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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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性十足的帖子,精彩异常的辩论!

(如果没有那些污言秽语和指责漫骂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07-12-3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马甲还真不少哦

发表于 2007-12-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暴走!

既然论坛只是个“地方”而已,论坛当然就不是个组织,就不是个团体,所以那种扯个“巴中论坛”的旗旗暴走就有点滑稽,暴走可也(我也喜饭),扯个旗旗就不对了,几个暴走的就能代表“巴中论坛”这个“地方”?晕死!

本来不想说两句的,但看到这句话实在是心中想笑。楼主你到底是心态不正还是太偏激了?照你这样你更应该上街去管管那些打腰鼓,扭秧歌的了,他们不在家煮饭照顾老头子,一天穿红戴绿的图的什么?我想,如果你去管,那些大妈级的人肯定喜欢你。

还有,你说你是大学毕业,那就应该见过市面,你知道不,户外活动以前是前卫现在是时尚,还好,这些人没有帐篷之类的,如果有你更要跳起来骂人了。巴中交通不发达,所以我认为你虽然是大学毕业但有可能回到巴中后就没走出过了,那么,现在,你走出巴中,多看看巴中以外的世界,看看离我们最近的达州凤凰山下论坛,看看达州的户外活动群,并且更应该和这些喜欢户外的朋友多接触,因为他们的性格绝对开朗,绝对大方!

最后想说的是,暴走绝对是一种健康的对身体有益的活动,不是你所谓的圈子。人以群居这个道理你是大学生比我懂。

不要太偏颇了,对内脏不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2-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美女,你真是太心急了,楼主的本意你都没有读懂,就在开始驳斥别人,

楼主并没有说暴走不好,而是说暴走只是个人的行为与爱好,不应该举个论坛的旗子,

因为论坛不是组织,不是团体,论坛是个网络交流平台,每天来来去去的人数已万计,

几个暴走的人是不能代表一个论坛的。

发表于 2007-12-4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一个陌生朋友的短信,让我对本帖争论表个态.受宠若惊啊!

实事求是地说,这个帖子差不多在第一时间就拜读过.但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个人性格使然,导致在论坛里措辞轻率,在类似帖子里曾经伤害过别的网友,现在不愿再这样了.

如今盛情难却,却之不恭,就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了.

言归正传.对主贴楼主的主旨,我个人是基本认同的.楼主所罗列的论坛现象,坦率地讲,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会承认是存在的.当然,程度是否如楼主所言那样严重,是可以商榷的.

粗粗浏览了各位回帖,除了个别骂人的,大多非常精彩,充分体现了我们巴中论坛的水准和巴中人的素质,实在让人欣慰.

但就争论而言,个人觉得,此事可以休矣!一则无论楼主还是论战的各位,其实大家的初衷是完全一致的,可谓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建好论坛,为提高巴中人文素质搭建好一个不多的平台;二则此事辩论已久,道理应该已经明了,再无休止的辩下去,除了徒占论坛空间,除了给版主徒增劳动量,别无它用;三则,时至年末,新年就要到了,因此搞坏心情,太过不值.哈哈!

另:今天股市行情好哇!与其坐而论道,不如去炒股增加自己账户里的非财产性收入,也算是贯彻十七大精神.清谈误事啊诸位!

闪人!

发表于 2007-12-3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哈,我是有点心急了,不过,旅游公司出去都还每人一顶印有本公司名字的帽子,大家都是论坛的热心朋友,为什么不能打着论坛的旗子?这样还可以扩大巴中论坛在平民中的印象,为什么你们要扯着这个小事不放手?有意思吗?

冬天了,风干物燥,小心上火。何必呢?你在这儿大叫,难道“圈子”的人就从此解散,就如一个家会为了一两个人的闲言碎语而家破人散?

网友一说:你看她明天去把巴中各单位的国旗全部收缴了,小小一个巴中,怎么能代表中国
    二说:没人说是代表巴中论坛,只是说是巴中论坛的朋友
    三说:就如挂国旗只是证明是那个国家,不是说就代表国家

心平气和,寿延高。

发表于 2007-1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个都干精火旺的,啥事哟。心态还是平和些哈,有益健康!

发表于 2007-1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个都干精火旺的,啥事哟。心态还是平和些哈,有益健康!

发表于 2007-1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做生意不得门路,亏了 10% 的本钱!
  • 发表于 2007-1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流年不利!货币竟然会贬值,你的财产贬了 10%
          欢迎参与!

    发表于 2007-12-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群的地方就是江湖 ,也叫社会 。就会有高低贵贱......就会有“群分”......有人活在这星球上一天 ,“圈子”就永 恒存在!

    发表于 2007-12-6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帮结派乃街头打斗一常规规距,何况这上面还不需要真刀真枪喃?“人之初、性本善”,人至成年,表露点本性也实属正常,未露恶,已不易矣。

    发表于 2007-12-3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个人的兴趣发生方向性的变化,我有好久没有上论坛了!近两天一件偶发的事件我有针对性的发了两个帖子,并借此浏览了一下巴中论坛,没有想到一个无意识的行为竟然让我有幸看到此帖和回帖,感触良深!

    首先,这场纷争的当事人系IQ\EQ均高的高知分子、高端人员,有川大的,有西南交大的,甚至清华的,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行业,更有论坛的管理者,但遗憾的是没有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看到的只是低俗、粗鲁和无边的谩骂!

    其次,论坛的参与者都知道,“论坛”不是一言堂,不是只听一家之言,论坛可供参与者发表各自的见解、观点,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不同意见者可理性发言,应当秉持“用生命捍卫别人的言论自由”的胸怀!但我们看到的是狭隘的报复、卑劣的人身攻击!

    最后我要坦诚我的一个发现,我发现论坛上“遍地都是黄金甲”,也许很多人都有马甲,但是滥用马甲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或用马甲进行粗俗的谩骂,这就不可取了!

    发表于 2007-12-3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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