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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会友] 平昌县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县政府买单(42楼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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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金宝新区在街商户,也非常支持新区建设,但对我们的拆迁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致使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请县委、政府、拆迁办回复以下几点。
1、国有土地的权属问题。拆迁办否认我们房屋为国有土地,将“国有土地”指鹿为马为“集体土地”。
2、门面赔偿问题及停产停业损失。我们购买供销社的门市做了三十年的生意、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拆迁办不承认我们的门面,不赔偿我们的停产停业损失。
3、赔偿不公平。不分区域、权属、用途等因素只按一个门面两万元的标准赔偿。
4、公安部门能否介入强制拆迁?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至今公安派出所已出警四次,个别民警态度恶劣。
5、拆迁办不解决问题。我们从2012年8月就反映我们门面的赔偿问题。拆迁办直到2013年7月13日都不予解决。采取拖时间、欺骗、恐吓、说大话等手段一直拖着,耗着,拆迁办的人面都见不到。
6、江西建工施工队扬言200万买命。江西建工张某某等人多次说,拆迁办的说了,阻拦施工的,整死一个给200万,县政府买单。
7、法院不受理。拆迁办及法院不解决问题,相互推诿。
8、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拆迁办置百姓的生死而不顾一直不解决问题。
9、不执行公开补偿,不执行阳光拆迁。全部关上门拆迁,采取逐个击破手段,应当给的附属物不赔,还要被拆迁人写承诺,否则不给钱。
10、动用各种力量关系,威胁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子女,影响身边人的正常上班,有“株连九族”的意思,实行变相强拆。
以上现象均有证据可查,我们凭事实说话。望广大热心网友帮忙,恳求县委政府及时妥善解决,不要逼迫发生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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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原貌

房子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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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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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对不起,帖子内容不能纯数字或纯英文,请返回重新编辑,谢谢。

发表于 2013-7-13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7-1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代大拆迁罪恶滔天【转帖】

当代大拆迁的保障手段既有舆论、政策、行政手段,还增加了法律手段。给你扣上违法的帽子,公检法强制执行。

一、当代大拆迁“理直气壮”,势不可挡。打着国家利益至上的旗号,发展的旗号,城市化的旗号,增加GDP的旗号,重新规划的旗号,棚户区改造的旗号,危房改造的旗号(说你的房是危房就是危房),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的旗号,“发展是硬道理”,为了发展就可以让你家破人亡。江西宜黄官员振振有词,公开声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二、当代大拆迁绝非某个城市或某个开发商的个人行为,而是政府发命令(命令城市化和所谓的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开发商垂涎三尺,各大银行天量放贷,公检法紧急出动,谁不拆迁就收拾谁,谁不配合就强拆谁。发展啊,发展,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三、当代大拆迁声势浩大,举国为之。轰轰烈烈,浩浩荡荡,摧枯拉朽,所向披靡。逆潮流而动者一般都是螳臂挡车,自取灭亡。一些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狼狈为奸,沦为开发商的打手,挂羊头卖狗肉,满嘴以人为本,满肚子男盗女娼,一些政府官员甚至从幕后跳至前台,现场指挥强拆,穷凶极恶,咄咄逼人,杀气腾腾,带头强攻,坐视和放任被拆迁户的自焚,上演了一幕幕官商勾结的闹剧。

四、当代大拆迁的核心是夺取土地。土地成为中国最大的一块肥肉(也可能是最后的一块肥肉)。与此相伴随的还有农村的强制征地,也是为了夺取土地。第一,拆你房子,评估(补偿)用的是计划价格(多年前的价格,美其名曰评估指导价格),让你买房用的是市场价格(真实价格)。计划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一般不及市场价格的一半,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户所得款项根本无法购买同类地段的同面积房屋,仅此一项,就可以说,拆迁的本质就是一场掠夺,一场赤裸裸的掠夺。第二,拆掉平房,建成几十层高的楼房后,每平米土地增值几十倍,增值部分基本上被开发商全部吃掉(其中一部分又由开发商送给了贪官),被拆迁户(原来真正的房产所有权人和70年土地使用权人)只能靠边站。第三,被拆迁人若选择回迁或安置房,则回迁房或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普遍较大(但出房率低,即公摊面积很大,极不实惠),多出的差额部分执行市场价格,对多数被拆迁户而言,必须补相当大的一笔资金才能实现回迁或调换,再加上通货膨胀背景下过渡期实际要花费的租房费用和将来的装修费用,无形中大大增加被拆迁户的经济负担。第四,回迁房或安置房多数为电梯楼,被拆迁户原来多数住平房或低层楼房,没有物业费、供暖费,更不用交电梯费。农村房屋,自己有水井的,连自来水费都不用交,还能种菜吃。有些平房,还能开个小卖部,出租几个南房、厢房,挣点收入,赖以活命。回迁到电梯楼后,杂费丛生,生活成本会大幅度上升。仅电梯费一项就高得吓人。由于向高层供水、供暖、供气需要更多的能量,水费、暖费、天然气费也将更加高昂。更为可怕的是,高楼逃生和救援十分困难,一旦发生火灾,许多人将被烧成“烤鸭”。2010年11月15日下午,28层的上海教师公寓的火灾一次烧死53人,烧伤70多人,令人惨不忍睹,惨不忍闻,就是明证。据介绍,消防云梯一般只能架到10楼左右,高压水枪一般也只能喷射到10楼左右。而现在的电梯楼,动辄30多层,让人不堪设想。虽然据说有些高档消防车能处置78米甚至300米高空火情,但恐怕多数城市、多数电梯楼的居民无福消受。实际上,高楼灭火迄今仍然是世界性难题。近几年,国内刮起一股入住电梯楼的时尚,而且似乎越高越好,令人十分奇怪。其实,在美国,一般只有最穷的人才住电梯楼。相对而言,低层楼房,即使着火,也可跳楼逃生。而从高层上跳楼,必死无疑。此外,最近,又听到了一些电梯质量出现问题,高层电梯,一旦出事,一定是惊天动地的。第五,如果原址在城市的黄金地段,原址很可能变成商业项目,被拆迁户就无法回迁,要么被迫选择接受低标准补偿,要么被迫选择往往位于郊区的安置房,而住在郊区,必须得承担高昂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工作和生活十分不便。客观上,等于自己的生活和地位就被边缘化。第六,被拆迁户损失的还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世世代代形成的良好的街坊邻里关系、稳定的客户资源。这些都是巨大的无形资产。强拆一发生,一夜之间,一切都被毁掉了。特别是情感方面的伤害,拿金钱都难以衡量和弥补。例如对老屋的感情,对邻里的感情,对魂牵梦绕的生活环境的感情,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园被毁,情何以堪?鉴于这六个因素,难怪无数被拆迁人闻拆色变,忧心如焚。不平等的、非自愿的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有人占了大便宜,就一定有人吃了大亏。没有大便宜,没有超额的暴利,政府和开发商是不会穷凶极恶、丧心病狂、杀气腾腾地进行拆迁的。

五、当代大拆迁酿成了无数惨无人道的悲剧。无数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血泪斑斑,冤魂不散。无数家庭几十年的血汗一瞬间如灰飞烟灭。手无寸铁的百姓要么忍气吞声,被迫签字,要么四处上访,屡屡碰壁,要么惨烈自焚,以死控诉,要么铤而走险,玉石俱焚,硝烟弥漫,惊天动地。人间悲剧此起彼伏,怨声载道。

六、当代大拆迁在批准实施强拆的官员和申请实施强拆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攫取巨大的利益,他们已经发疯。为了通过拆迁获取政绩和暴利(包括土地财政也包括个人私利),他们软硬兼施使出了各种卑鄙的手段。一是人为编造出改善民生的旗号,以公益建设、保障房建设等为幌子,为动用国家机器强拆打下伏笔,使被拆迁人从一开始就处在弱势位置,处在暴力拆迁的威胁之下。二是分化瓦解被拆迁人,许以小利,收买部分目光短浅的被拆迁人,利用被拆迁人的人性弱点制造不团结,寻求突破口。三是疯狂造势,一边动用各种媒体造势,一边对个别签订了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房子(甚至包括未签协议的房子)赶快动手,砸门砸窗,断水断电,让四邻人心惶惶,度日如年。四是有意识少建回迁房,杜撰虚报签约户数,以好位置、好楼层有限及回迁房有限逼迫被拆迁人就范,签字晚了就没房安置了。而货币补偿根本不够在同等位置买房。五是动用行政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所在单位领导向被拆迁人及其亲属施加压力,以停止公职、免职甚至开除相要挟,常常株连九族。六是以暴力拆迁相威胁。七是动用国家机器,强行拆迁(一般选择在半夜进行)。八是动用黑社会,大打出手,实施打砸抢烧,强行拆迁(一般也选择在半夜进行)。九是伪造被拆迁人签名,签订拆迁协议,冒领拆迁补偿款。所有这些行径,均严禁被拆迁人员和媒体记者等人士拍照、摄像,拍摄用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一律被抢夺。仅此一条,就足以说明开发商和贪官做贼心虚,见不得阳光。开发商还口口声声地对被拆迁人说,拆迁是给你们办好事。以至于有人质问,即使性生活可以带来快感,难道就可以实施强奸吗?在法律上,协议本来应该是在平等自愿、没有任何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可是,问一问那些被拆迁人,他们已经签订的拆迁协议有几份是在平等自愿没有任何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其中包含了被拆迁人多少屈辱、悲愤和无奈!

七、当代大拆迁使很多才建成几年的房屋被推倒,被爆破。不仅大量的平房被拆迁,大量的楼房亦不能幸免于难。某些地方政府打着重新规划的旗号,将建成才几年的高楼、大桥炸掉,此类新闻被当作正面报道频频见诸媒体,美其名曰“××第一爆”,仿佛非常刺激,非常过瘾,非常有成就感,非常富有快感,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真是造孽啊!最近,笔者看到,
一些县城的拆迁已经进入了疯狂甚至是癫狂的状态,满目疮痍,满城瓦砾,交通中断,断壁残垣,随处可见,整座城市好像经历了汶川大地震和日本大地震,惨不忍睹,令人痛心!背后的血泪可想而知!

八、当代大拆迁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公然践踏,是对人权和财产权的公然蔑视,是泯灭人性的暴行,是突破道德底线的暴行,是对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的摧残,是对人类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前破坏,是惨无人道的运动。任何事情,一旦成为疯狂的运动,就难以控制。运动会变成一架绞肉机器。今天发动强拆的人、判决强拆的人、执行强拆的人、赞成强拆的人的房子很可能也会被这场运动所席卷和吞噬,他们自己的房子也完全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强拆掉。那些被强拆者悲惨的今天很可能变成袖手旁观者的明天!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不仅为强拆死难者而鸣,也为每一个看客而鸣!也为每一个始作俑者而鸣!命运弄人啊!如果一意孤行继续拆下去,必将拆散人心,拆散执政基础,危及执政地位,天怒人怨,无异于自掘坟墓!

九、当代大拆迁祸国殃民,需彻底否定,要接受历史和人民的审判。大拆迁至今尚未得到彻底否定。随着时间的延续,大拆迁的罪恶一定是罄竹难书,将来申请国家赔偿者一定是天文数字。大拆迁一定会成为历史的记忆,但愿这一天早点到来。  

各级执政者,不要折腾了。中国经不起折腾了,经不起瞎折腾、乱折腾、反复折腾了!

发表于 2013-7-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杂种说的200万买命!杀他狗日的!

发表于 2013-7-1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发现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

发表于 2013-7-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发现人和动物是有区别的

发表于 2013-7-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就是力量

发表于 2013-7-1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工作县委县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金宝拆迁实现了和谐拆迁、文明拆迁的目标,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发表于 2013-7-1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宝拆迁,一直都是按政策、法律法规文明拆迁的。拆迁是一个城市的发展、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是为了我们家园更美好的一个进化过程。我们应该理解,应该支持。---我们应该支持家乡的发展,舍小家。为大家。

发表于 2013-7-1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宝新区的发展需要我们共同支持!

发表于 2013-7-1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金宝拆迁,支持新区发展,就是支持自己,就是在造福自己的子孙。

发表于 2013-7-1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拆迁工作是公开公平的,拆迁办的同志耐心细仔的讲解、沟通都是很阳光的,做到了和谐拆迁、文明拆迁,这足以说明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楼主说的那个施工队扬言是完全不可信的。
发表于 2013-7-1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直接和间接参与拆迁的都是强盗土匪!!!!

发表于 2013-7-13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让你没有房子住,你就让他房子没人住

发表于 2013-7-1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那个是什么就是什么,毋庸置疑,只要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懂,如果追根溯源,那天安门的土地权属是什么呢?另外是否确定为门面的问题主要看出售的是否是门面,是否经营,是否众所周知,这几个方面都不难确认的。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介入司法程序,众说纷纭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发表于 2013-7-13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土地性质上的出售与划拨只有国有土地才存在这种性质,其他土地是不存在这种的,但那不影响赔偿的,那不是作为降低赔偿等级的条件,望同志们明白。

发表于 2013-7-13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14MISSYOU 发表于 2013-7-13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平昌县拆迁工作是公开公平的,拆迁办的同志耐心细仔的讲解、沟通都是很阳光的,做到了和谐拆迁、文明拆迁, ...

同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深入现场就不要妄下结论,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乡镇干部札记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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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燃烧的凤凰 发表于 2013-7-13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金宝拆迁,一直都是按政策、法律法规文明拆迁的。拆迁是一个城市的发展、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是为了我们 ...

这话有的对,有的不对。支持政府建设这是每个公民都该响应的好事,但以牺牲老百姓的权益就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3-7-1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烈火中永生 发表于 2013-7-13 2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是直接和间接参与拆迁的都是强盗土匪!!!!

言语过激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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