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金宝新区在街商户,也非常支持新区建设,但对我们的拆迁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致使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请县委、政府、拆迁办回复以下几点。
1、国有土地的权属问题。拆迁办否认我们房屋为国有土地,将“国有土地”指鹿为马为“集体土地”。
2、门面赔偿问题及停产停业损失。我们购买供销社的门市做了三十年的生意、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拆迁办不承认我们的门面,不赔偿我们的停产停业损失。
3、赔偿不公平。不分区域、权属、用途等因素只按一个门面两万元的标准赔偿。
4、公安部门能否介入强制拆迁?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至今公安派出所已出警四次,个别民警态度恶劣。
5、拆迁办不解决问题。我们从2012年8月就反映我们门面的赔偿问题。拆迁办直到2013年7月13日都不予解决。采取拖时间、欺骗、恐吓、说大话等手段一直拖着,耗着,拆迁办的人面都见不到。
6、江西建工施工队扬言200万买命。江西建工张某某等人多次说,拆迁办的说了,阻拦施工的,整死一个给200万,县政府买单。
7、法院不受理。拆迁办及法院不解决问题,相互推诿。
8、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拆迁办置百姓的生死而不顾一直不解决问题。
9、不执行公开补偿,不执行阳光拆迁。全部关上门拆迁,采取逐个击破手段,应当给的附属物不赔,还要被拆迁人写承诺,否则不给钱。
10、动用各种力量关系,威胁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子女,影响身边人的正常上班,有“株连九族”的意思,实行变相强拆。
以上现象均有证据可查,我们凭事实说话。望广大热心网友帮忙,恳求县委政府及时妥善解决,不要逼迫发生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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