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一度引发网友热议,有人将冀中星与厦门纵火案里的陈水总相比,认为冀中星在引爆炸弹时,曾经反复提醒旁边的人—“快躲开,快躲开!”,因此表达出对肇事者遭遇的怜悯,但也有人担心会引发“效仿者”。对此,我们应如何平衡看待爆炸案犯的恶行及其自身遭遇?
张起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在网上在冀中星案子中表达的观点和态度,都是非常正常的。一个非常恶的人,甚至是犯了死罪的人、我们说在杀人和定罪量刑枪毙他的时候,我们觉得都应该。但是当这个诱因,比如他的身世、过程有很多让人感到动容的,我们还是应该分阶段的看待。一边要惩处犯罪,一边是反思,为什么他这个阶段没有解决问题。所以说对于冀中星给予处罚,给他重罚,不要让别人效仿,这是应该的。但是冀中星家庭面临的遭遇和他这个事情没有处理好出现的生活困难,我倒是认为,这种同情也是正常的,也是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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